正文 第24章 段行建夠資深 (2)(2 / 2)

在過去,隻要跑鴻海路線的台灣記者,沒有人不知道郭台銘有一份“黑名單”,這份黑名單上的成員,都是曾經寫過郭台銘認為對鴻海有負麵影響新聞的記者。過去郭台銘懲罰這些記者的方法,則是不讓這群記者參加一年一次的股東會以及尾牙,這是他一年難得的兩次曝光機會。

往往鴻海高管對記者多說了幾句,郭台銘看到報紙後一個不高興,就在內部“懸賞”,要找出泄密者。如此不合時宜的媒體“策略”,讓關係總是打著個死結。郭台銘說,媒體是龐大的鯨魚。他認為媒體報道應該更慎重,在《工商時報》事件後,他說:“這雖然是第一次(告),但絕不會是最後一次(告)。”

果然,在2006年6月,上海《第一財經日報》的記者王佑,寫了一篇揭露鴻海是血汗工廠的報道,“富士康:機械罰你站十二小時”。

郭台銘這回祭出的手段,不是假扣押,是直接對撰稿的王佑,以及負責編輯的翁寶,提出求償3000萬元人民幣,並凍結銀行存款、房產及車輛等訴訟方式。

3000萬元人民幣,對從事新聞工作的兩個年輕人來說,當然是個天價。但比起台灣《工商時報》的畏畏縮縮,上海《第一財經日報》社方,是一麵倒地支持王佑跟翁寶,為他們聘請了龐大的律師團來跟鴻海大軍抗衡。

大陸媒體也預備向蘋果發動陳情,種種的力量,加上有書記等級的官員出來協調,最後郭台銘終於放棄以高壓手段對付媒體,雙方和解落幕。

直到2007年,《壹周刊》前記者臧家宜企圖撰寫一本郭台銘的書籍。她將一份大綱寄給郭台銘後,遭郭台銘以恐嚇勒索罪刑告上法院,臧家宜因此被判刑10個月。

三個記者,三個案例。可以看出郭台銘對媒體報道是多麼的“重視”。他曾經說過要出資興辦《鴻海日報》,這個意思是:要從經營方麵,影響新聞內容。

2010年6月8日,鴻海股東會上,郭台銘就對《中國時報》記者說:“我隻是不想買媒體而已,不然哪輪得到你們蔡老板買的份!”

蔡老板,指的是旺旺中時集團老板蔡衍明。他在2008年,用米果本業賺來的大把銀子,買下了台灣地區兩大報係之一的中時報係。

郭老板這句話,惹火了同樣霸氣的蔡老板。《中國時報》的社論,本來還稱讚郭台銘宣布大幅調薪,是一位“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但股東會隔天,就轉為批評他是個“缺乏自省力的大老板”。

這篇評論認為,郭台銘調薪是給台灣地區其他製造企業找麻煩、引發工人運動也無益於中央政府“和諧社會”目標。直到不少學者聯署質疑郭台銘是“台灣之恥”,中時集團也全力跟進批評。

郭台銘也一再大吐苦水,他說台灣地區的媒體大老遠到了龍華,卻不去報道鴻海優渥的員工福利,隻會擠在他身邊拍照,一再醜化他。郭台銘更認為持續修理鴻海、讓廠區發生“模仿型連鎖自殺”的主犯,就是台灣地區的媒體。

這樣看來,郭台銘一再誤解媒體,雙方心結越來越深。他應對媒體,真的永遠找不到好方法。

一位鴻海高管說,郭台銘總是心太急了,“什麼事情前一分鍾知道有問題,第二分鍾就想知道答案。”他說。這位高管以前講常跟郭台銘開玩笑,“太急了,會把自己頭發都急白了”,結果,郭台銘果然白頭發不少,現在常要靠染發來遮掩,或許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媒體氣出來的。

如果他真的要辦《鴻海日報》,可以簡單地說,起碼他旗下的媒體,不會說鴻海的壞話。

說穿了,郭台銘的期望是“凡不利於本人與本企業形象的新聞,一律不準報”。但肩負政經監督重任的媒體,不可能達到他的期望。

2010年股東會場內,郭台銘麵對股東、記者提出的一個個相關跳樓的問題,慢慢找回了發球權,不再一味挨打。他重拾了慣常的威嚴語氣說,還會再告台灣地區的媒體,也讓台下記者都覺得,他還是沒有學到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