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吃點家常菜吧。”
“嗯,隨便。”她的手絞得更厲害了。要是真絞麻花的話,那種絞法,一定是會把麻花絞斷的。
我被她弄得有點摸不著頭腦。
天地良心,臉紅的人應該是我。不好意思的人也應該是我。要不是她母夜叉似的大叫一聲,要不是她眼淚鼻涕全往我衣服上擦,要不是窗戶全打開著、擔心四周的鄰居們聽到了會有非分之想……那天晚上,她很可能就在我的床上過夜了。不管怎麼說,她既然把自己弄得像頭小野獸一樣,說明內心還是不情願的。既然不情願,那麼,如果我有讓她過夜的動機,那麼這動機就肯定不是百分之百的有道理。
隻有沒道理的人才應該臉紅。
我和肖元元進了路邊的一家小飯店。
飯店不大,但很幹淨。門簾是那種淡米色的竹簾,手掀上去,會發出一種好聽的唰拉拉的聲響。店堂裏一共才六、七張桌子,上麵都鋪著淡藍色的小方格桌布。隻有一桌人在吃飯。一男一女,兩個十六、七歲的孩子。男孩子穿著名牌運動服,理了個很時髦的發型。女孩子隻能看到背影,她看上去很像一隻麻雀。小小的,蜷在他的身邊。
我們推門進去的時候,我聽到那個男孩正非常老練的關照道:
“蔥烤鯽魚,要煎老一點的。”
那天晚上肖元元一點酒都不肯喝。開始時我也沒怎麼在意,點完幾個家常菜以後,我就很自然的問她:
“喝點什麼?”
我的意思其實是,你總得喝點什麼吧。菜點完了,那麼,接下來是酒呢,或者還是軟飲料、礦泉水、甚至就是茶?總得有點液體之類的東西吧。就是這麼簡單。其實,我一點都沒有讓她喝酒的意思,也一點都沒有認為她就是個酒鬼的意思。很隨便的一句話嘛,就像關照別人“嘿,下雨了,別忘了帶好殺一樣。
但肖元元的反應讓我大為驚訝。
她有點緊張的挺直了身體。像塊木板一樣,硬邦邦的靠在椅背上。兩隻絞麻花的手現在也不絞了。 變成了反綁式,死死的抓住了椅子的靠背。整個的一副如臨大敵,逼良為娼的感覺。
我被她嚇了一跳,以為發生了什麼突發事件,連忙問:
“你怎麼啦?不舒服嗎?”
她瞪大了那雙不大的眯眯眼,一臉委屈的樣子:“其實我以前從來不喝酒的……我不會喝,一喝頭就疼……”
她說話的時候,我一直都在盯著她看。我突然覺得,其實她那雙眯眯眼一點都不好看。那其實不能叫眯眯眼,而應該叫小眼睛。眯眯眼和小眼睛還是有區別的。而長期的夜生活,已經讓她的眼角那兒長出了一些細小的皺紋。關鍵還不在這裏。關鍵在於,今天的眯眯眼,是一雙心事重重的眯眯眼。
有什麼地方又不對勁了。又給擰住了。又像絞麻花一樣的絞住了。就像一個唱著山歌開著車的人,走嗬走嗬,突然在岔道口走錯了路。好不容易折回來了。這下總好了吧。迷途知返,柳暗花明。但是沒好。回到起點以後,車子卻又拐上了另外一條岔道。
我渾身都不自在起來。我在心裏暗暗的罵了句粗話。心想,我算是明白了,肖元元,這個肖元元,她今天的不喝酒,既不是她真的不喝酒,也不是她以後決定不喝酒,就像一個兩隻手絞著麻花、白紙上常常暈上紅花的人,不一定就真是一個村姑一樣——
她今天的一切,隻能說明一個問題:
她突然想明白了,我其實並不喜歡金斯基那樣的女人。所以她覺得,隻要在姿態上離金斯基越遠,就越會得到我的喜歡。
我從鼻孔裏發出了兩聲冷笑。哼哼。然後,我就開始逗她。
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她幾眼,說:
“哦,今天穿牛仔了。”
她低下頭,看了看自己。就像我說了她穿牛仔,她才知道自己穿了牛仔一樣。
“不錯,挺好看的。你穿牛仔挺好看的。不過……不過說實話,你穿那天的裙子更好看。”
她愣住了,一臉懷疑的看著我。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
“上次,你不是說……”
“上次我是騙你的,小妹妹。男人的話可不能這樣輕信。”我梗著脖子,撇撇嘴,若無其事的瞧著她。
她的臉紅了。這回是真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