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些不便於在正式組織解決的問題,或難以確定的事情、意見及建議等,在非正式組織卻變得容易解決。
第二,通過對協作意願的調節,能夠維持正式組織內部的團結。
第三,能提高個人的自尊心,縮短人們心理上的距離。
巴納德指出,當個人和正式組織之間發生衝突時,這些因素對維持一個組織的功能起了重要的作用。所以,非正式組織是正式組織不可缺少的部分,非正式組織的活動使正式組織更有效率並促進其效力。
四、決策理論學派
決策理論學派是以統計學、係統論和行為科學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一種現代管理理論。它強調決策和決策者在管理中的作用,認為決策貫穿於管理的整個過程,決策一旦失誤,企業的生產效率越高,造成的損失也就越大。因此,企業必須采用一套製定決策的新技術,以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減少決策失誤。該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的教授赫伯特·西蒙、馬奇等人。其主要代表作有《管理決策新科學》、《經濟學和行為科學中的決策理論》等。
(一)管理的性質
決策理論學派對管理的定義最為簡潔,認為“管理就是決策”。決策貫穿於管理過程的始終,要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首要的是提高他們的決策水平。確實,無論是計劃、組織還是協調、控製,各項管理活動的開展都離不開決策,決策是管理活動的基本要素,決策的正確與否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有至關重要的影響。正確的決策能夠使企業迅速發展壯大,錯誤的決策則會使企業蒙受嚴重損失。
(二)決策的過程及類型
決策理論學派認為,決策過程的各個階段本身就是一個複雜決策過程。這個過程往往分為四步:第一步是“情報活動”,主要是探查環境,尋求要求決策的條件;第二步是“設計活動”,也就是創造、製定和分析可能采取的行動方案;第三步是“抉擇活動”,即從可利用的苦幹方案中選出一條特別行動方案;第四步是“審查活動”,即對選擇的行動方案進行分析和評價。這其中,每一步本身又是一個複雜的決策過程。
決策可按照不同的標誌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如按照決策問題出現的頻度,可將決策劃分為程序性決策和非程序性決策;根據決策條件的不同,可將決策劃分為為確定型決策、非確定型決策和風險型決策。不同類型的決策采用的技術和方法是不同的。
(三)決策的標準
傳統決策理論把人看成是“理性的人”,認為人的決策都是受“最優化”原則支配的,並且擁有全部可供選擇的行動方案。而事實上,決策者處於一個複雜動態的開放係統中,不可能是一個有意識尋求最優化的“理性的人”,也不可能擁有決策所需要的全部可行方案,這就決定了任何一個決策者在決策時,既不希望也不可能達到“最優化”的決策目標,隻能是選擇比較切實可行的滿意目標。因此,西蒙認為“令人滿意”才是決策的標準。也就是說,管理者在進行決策時,應當隻考慮與決策問題有關的情況,而不考慮其他一切可能出現的複雜情況,采用“令人滿意”而非“最優化”的準則,以便作出令人滿意的決策。
五、權變理論學派
權變管理理論是20世紀70年代在美國形成的一種管理理論。該理論認為,世界上不存在最好的、能適應一切情況的、一成不變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模式,每一種管理理論和方法的提出都有其具體的適應性。這就意味著,管理者在管理實踐中,要根據所處的內外部環境條件和形勢的發展變化而隨機應變,依據不同的具體情況,尋求最適宜的管理方法和模式。
美國尼布拉加斯大學教授盧桑斯在1976年出版的《管理導論:一種權變學》一書中係統地概括了權變管理理論。其主要觀點如下:
1.權變管理就是把環境對管理的作用具體化,並使管理理論與管理實踐緊密地聯係起來。
盧桑斯指出,過去的管理理論可分為四種,即過程學說、計量學說、行為學說和係統學說,這些學說由於沒有把管理和環境妥善地聯係起來,其管理觀念和技術在理論與實踐上相脫節,所以都不能使管理有效地進行。隻有把管理理論與管理實踐緊密結合起來,並充分考慮環境對管理的具體作用,才能實現有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