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綜合性原理。
所謂綜合性是指係統是由相互聯係和作用的多個要素為實現特定功能而組成的綜合體。可以說,現代科學技術和現代管理係統無不具有高度的綜合性,世界沒有什麼新東西不能通過綜合而得到,如人造地球衛星,衛星上的每個部件都是原來已有的。
隻要把這些部件按照新的設計重新組合,就製造出了具有強大功能的人造地球衛星,因此如何選擇設計方案、如何優化係統的功能就是綜合性原理的兩個重要方麵。同時應該看到,任何複雜的係統都是可以分解的,都是由許多的子係統和子子係統組成的,因此在研究的過程中,要注重對各個基本單元和相關規律的研究,這樣就可以化繁為簡、化難為易。一個優秀的管理者,不僅要善於以創新思維考慮問題,更要善於把複雜的問題分解剖析,找到其中的規律,以求找到最好的解決辦法。
5.層次性原理。
管理係統的層次性是指組成係統諸要素之間的縱式構造或管理要素結構方式中的等級體係。
管理係統的層次對輸出係統整體功能具有重大的製約作用,各層次要素構成大係統時,一般可以放大係統的整體功能。但不能由此斷言,管理係統的規模越大、層次越多越好,因為係統的功能還要受其內部層次溝通效率的製約。管理係統規模越大,層次越多,其溝通效率就越低。因此,在聯結鬆散、層次繁多的係統中,中低層次的具體目標與係統整體目標往往會產生較大的差距,這種差距不僅會削弱基層或中層管理人員的責任心、進取心,而且會直接導致係統整體功能下降。因此,現代管理要求在設計係統的規模和層次時,一定要從實際出發,因地製宜,掌握好適度原則。管理係統的規模和層次確定之後,管理行為是否獲得高效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否分清各層次的職、責、權。一般來說,同一層次諸要素之間的橫向聯係由其自身解決,隻有發生重大問題時,才由上一層次出麵協調解決;從縱向看,管理係統一般分為高、中、低三個層次。
其中,高層次的職責是:
科學確定或適當調整本係統的目標方向;
依據本係統的目標進行決策、組織、領導、激勵、創新等活動;
根據下級在執行方案過程中反饋回來的信息,重新修正調整原決策方案或對下一層次活動加以控製;
處理下一層次各要素之間的不協調問題。
中間層次的職責是:
準確而及時地傳達最高層次的決策;
製定與所屬係統整體目標相一致的自身目標,並確保實現;
嚴格考核下一層次對決策方案的執行情況,並協調下一層次各要素之間的關係。
低層次的職責是:
不折不扣地執行上一層次的決策方案;
準確及時地反饋決策信息,包括方案的執行進度、機構運行機製、人員活動狀況、決策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外界環境的影響等。
管理的層次性原理,要求任何一個層次都直接對上一層次負責,隻接受上一層次的指令,以防止係統內部層次混亂、層次之間的職責相互交叉或超越層次等不良現象出現。
二、人本原理
人本原理,顧名思義就是以人為本的原理,即一種以人為中心或者說以人為核心的管理理念。它要求將組織內的人際關係放在首位,將管理工作的重點放在激發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方麵,使人性得到最完美的發展。縱觀人類管理實踐和理論的發展史,人的問題始終是一個貫穿於管理活動各個階段和各個方麵的最基本問題,各種管理實踐、管理理念的差異和管理理論的區別,歸根結底來自對人在管理中的地位、作用的不同認識。在西方管理理論發展曆史中,主要存在五種人性假設:“工具人”、“經濟人”、“社會人”、“自動人”、“管理人”,因此可以看出,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管理理論和實踐已經越來越重視人的能動性的發揮,從而形成了以人為中心的現代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