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春末夏初時節,天氣有點兒熱了,一個從沒出過遠門的中國傳統婦女,一雙改造過的小腳(裹好了又放開的),一手抱著一歲多的孩子,一手挎著個包袱(她們娘倆兒的換洗衣服),走出了柵欄門,頭也不回地向前走去,像飛出牢籠的鳥兒。她默默地想著:“親愛的故鄉,我走了,但我再也不想回來了(她自從出去,至死都未回去過一次)。”
姐姐出了辛莊村,視野豁然開朗,心中又是悲又是喜。喜的是:“我真是逃出火炕了嗎?卸掉了無形的枷鎖了嗎?十七年痛苦的生活終於結束了嗎?今後我的孩子們有生的希望了!能長大成人了!我們夫妻團圓,可以共同創造幸福美好的生活了……”悲憤的是:“我嫁到他家十七年,從老爺爺、老公公婆婆到小五叔子落地,從老人到小孩子,每個人從頭到腳,伺候得盡心盡力。”老爺爺、老公公還說句“好”話,“其他人,我好像是應當伺候他們似的。日複一日,年複一年,我這頭老黃牛也精疲力竭了。到頭來,我好像還得罪了他們哥兒幾個,哥兒幾個閑待在家中,沒有一個人來送我。人心怎麼那麼狠!天地良心啊!公理何在”想著想著眼淚像斷了線的珍珠往下落。姐姐想:“他們就是想刁難我,幻想我一個人帶個孩子走不了,還會回來乖乖地伺候他們。不!我要是活著就再也不會登這個家門了,等死了鬼魂再回來吧!他們使喚了我半輩子,還不夠嗎?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再也沒有了。他們也長大了,能自立了。他們誰關心過我,誰拿我當人看待?”想著想著,一雙小腳挪啊挪地走在那山溝小道上。第一天走了八裏路,從他們村走到口子莊村,在她丈夫的姥姥家住下來。“從完縣到張家口有五六百裏地,怎麼走?又不認識路。過去,最遠隻到過易縣高司莊村探過親,以後往那兒走,也不知道。如果我真的走不了,再回來,他們可得意了,這一輩子也別想走了,還會落下話柄:‘你不是走了嗎?不是有能耐嗎?怎麼又回來了!’”
姐姐暗下決心:“怎麼也不能往回走,走不動,我爬也爬去。因為能出來真是不容易呀。”走累了歇歇腳再走,困了就睡,餓了跟人家要口吃的。娘兒倆掙紮著,頑強地走下去。姐姐想:死活就這一“遭”兒了,死到外頭也比在家讓他們“治死”好。“人家老二媳婦兒是有血氣的人,嘴也會說,她為什麼走?她有女兒也舍不得,她更受不住天長日久的折磨,受不了精神和肉體的雙重磨難。我不會跟老婆婆、小叔子吵嘴,怕人家笑話,隻好受了這十幾年的窩囊氣,天天‘軟刀子鋸鋸肉’(就是折磨人,軟的硬的都來)。我比她還不如,拖到今天才能離開這個‘家’。我誰都不能怨,隻怨我自己沒出息,老封建、老道道束縛著自己,為了怕街坊鄰居笑話,怕人說媳婦兒不賢惠、不孝敬老人落下不是。”“為了維護這些空麵子,我犧牲了多少?連自己的三個孩子都沒養活。都三十多歲了,才抱著一歲多的孩子。我現在把老爺爺、老公公都伺候到養老送終了,不管老婆婆多麼對不住我,我也照樣孝敬她這麼多年,她也無話可說了。把小叔子們也服侍到長大成人了,我這個大兒媳婦兒的榜樣也做好了。”“他們有五個兒子,五個兒子是一樣的,該他們盡孝道了。照顧老人,人人有份,不能全讓我一個人承擔下來。若是我的大兒子活著,也十六歲了,我也該當婆婆了,該享享福了。可現在,若不出來,我這孩子也活不了,將來我要絕後了。”
姐姐娘兒倆邊走邊打聽路。開始走的都是老根據地,老百姓出於對子弟兵的熱愛,走到哪個村,聽說是軍屬到張家口找丈夫,看著她們母女倆怪可憐的,老百姓都給吃給住。
飛出牢籠的鳥兒
走了好多天,最後走到公路上,攔了一輛軍用運輸車才到達目的地。姐姐終於脫離了那個封建的、欺負老實人的“家”。姐姐跟著當軍醫的丈夫隨部隊轉戰南北,不怕苦、不怕累,有時幫助野戰醫院做些衛生員的工作。以後又生了個女兒、兩個兒子,一家人在一起,日子過得和和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