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幹預者
結構幹預者是商業模式創新過程中領導者最重要的一個角色。按照吉登斯(Giddens)結構理論觀點,任何組織在運營過程中,其成員的工作實踐行為,將積累出內生化的社會結構域。該結構域有三個結構因素組成。
第一,內生化的價值取向,包括由信仰、偶像或英雄人物等構成的行為解釋體係。這一結構將影響組織成員關於“什麼是對和錯”的判斷認知,進而影響成員的行為選擇。第二,內生化的合法性取向,包括由準則等構成的意識強化體係。這一結構將影響組織成員關於“什麼是必須承擔的義務” 的判斷認知。第三,內生化的權威取向,包括資源配置規則和權力配置規則。這些內生化的結構性因素產生於組織實踐,但一旦形成,通常將超越具體的實踐活動周期,而在較長時間中對成員實際行為產生作用。
這裏的“實際行為”是指組織成員在完成本職工作過程中解決各種問題時的真實做法,如大學教師的課堂教學活動、市場營銷人員的商務洽談活動、生產調度人員的計劃編製活動等。由於企業組織中各種業務與管理活動均涉及與其他崗位人員的交互、合作,因此,上述“實際行為”中包含一個主要的成分,即該人員與他人的交互行為(Interaction),而這些交互過程中的交互模式(Interaction Pattern)也就成為這種“實際行為”的一個特征屬性。這樣,“實際行為”就由兩個方麵共同組成:如何做某項本職工作與如何就某個問題上與他人合作。
由於商業模式包含了規定主要業務活動的流程體係,因此商業模式創新必然涉及對組織成員實際行為的創新性調整。既然這種實際行為客觀上受到組織中的結構性因素影響,因此,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就不可避免地要求領導者根據商業模式創新需要,對結構性因素進行相應的改造。根據上述結構性因素的構成和基本屬性,我們將結構幹預角色的任務進一步分解為意識強化和規則導入這兩項。
意識強化是指領導者為改變有關組織成員的價值取向、合法性取向以及權威取向而采取的意識影響行動,典型行為包括吹風(在非正式場合傳遞有關消息)、樹立典型(倡導與新的結構性因素吻合的典範、榜樣、事例等)、警戒性勸導(以失敗案例、負麵事件等強行調整舊的結構性因素)。規則導入是指領導者親自設計、督促引入新的職權體係、考核體係、激勵製度、管控體係等。這兩個方麵分別對應結構理論中的製度域(Institutionalized realm)和活動域(Action realm)。
表6-1 商業模式實驗創新中的領導角色:類型及主要屬性
基本角色 主要任務 主要發揮作用階段 該角色的典型行為
價值導入者 新價值搜尋
藍圖醞釀期 觀察最新的科技經濟與社會動態,與人暢談某個新問題
主張驅動 向企業核心人員“兜售”新機會
認知灌輸 在正式會議上批評指責某些“落後思想”
流程導入者 藍圖設計 原型實驗期 親自抓實驗性項目的運作,總結其成敗得失
驗收 親自製定某些規章製度,或支持流程管理文件的審批會議
結構幹預者 意識強化 規模複製期 高調表揚一些與創新方向一致的個人
規則導入 親自設計、督促引入新的職權體係、考核體係、激勵製度等
支持構建的基本方法
商業模式構建或重構過程管理總的原則是:它應是一種多階段逐步推進的實驗驅動過程。為使這一複雜過程能夠有效推進,人們正在積極探索有關的管理方法。
模塊化方法
模塊化方法的核心思想是:商業模式可以劃分為若幹模塊,或者說功能模板,因此商業模式的構建,可以根據各個模塊的特性和要求,分別進行針對性的模塊構建。在此過程中,我們可以根據不同模塊的構成要素特征,分別確立不同的構建途徑和相應方法。奧斯特瓦德的商業模式畫布,就是基於模塊化方法而提出的商業模式構建工具。
商業模式構建支持係統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商業模式構建或重構過程涉及大量“體製外”知識,要求敏銳的洞察、貫穿性視野、排除模式衝突的魄力等稀缺性能力。為解決商業模式構建特定的能力、知識要求和能力稀缺之間的矛盾,搭建“商業模式構建支持係統”就成為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
商業模式構建支持係統的核心功能,在於為商業模式構建的全過程,提供所需的專業知識、信息谘詢、解決方案等。這個係統將把商業模式構建中的知識需求與相應的知識信息供給,整合到一個平台上,為構建者克服構建障礙提供能力與知識支持。
商業模式測評原理
目標與過程
商業模式測評是圍繞商業模式問題進行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商業模式測評的目標,就是澄清作為測評對象的商業模式功能實現的真實狀況。換句話說,通過測評,我們希望獲得以下四個方麵的信息:第一,該商業模式的容量大小是多少;第二,該商業模式長處、短處分別是什麼,也就是其長板和短板分別是什麼,為什麼;第三,該商業模式的主要風險來自哪些地方,在什麼情況下這些風險會變為現實;第四,該商業模式的潛力存在與何處,通過什麼樣的改進措施,可以將這些潛力轉化為商業模式性能的實際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