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時間問題(1 / 2)

在日常生活中,光無處不在,各種發光體圍繞在我們的周圍,隨著科學的進步,各種關於光的理論也開始慢慢的建立起來。對於劉知己這樣的高中學生,他所學習到的就是光的波粒二象性,光的反射,散射,折射,偏振,色散等等一係列的物理問題。光的速度可以達到每秒三十萬千米(299752458M/S),每秒鍾繞地球七圈。當然令劉知己很感到不可思議的就是愛因斯坦關於時光倒流的推斷,當物體的運動速度與光速相同時會發生時光停滯,當物體的運動速度超過光速時會發生時光倒流。劉知己聽到這一推論時感到這一理論非常的錯誤,一直以來,他都認為時間是無法倒流的。對於有強迫症的劉知己來說,時間被他想成了下麵這幾種概念:

1.時間是事物出現在人的感知中的先後順序。比如說甲時間你的大腦裏儲存有A記憶而沒有B記憶,乙時間大腦裏儲存了A記憶和B記憶,A記憶和B記憶都來自於大腦對外界事物的感知,那麼如果大腦沒有遺忘,甲時間就是首先出現的時間。

2.無論怎麼細分時間,它所形成的時間段都是連續的。每一個事物的變化都是連續的,不間斷的。

3.現代的人用各種重複的,頻率和速度一致的東西(比如鍾表)來衡量時間的變化。

4..人可以感知所處時間之前的事物。比如說視覺暫留的效果,在A時間感覺到一個事物,在眼睛裏成像。然而這個像在大腦中停留了一段時間,導致在距離A時間很短暫的B時間時眼睛裏大腦裏仍然是這個事物的景象。這在生活中無處不在,最簡單的是我們用的燈泡,它的工作頻率是50HZ,也就是周期1/50秒,在一秒內亮度不停的改變(呈正弦或餘弦),可是我們並沒有感覺到它的閃動。另外一個就是當距離我們十幾光年的一顆恒星(光年=光在一年內沿直線運動的距離)毀滅了,計做時間A,然而它毀滅的景象在十幾年後才能到達我們的視覺中,這個時間計做時間B,那麼我們在A-B這段時間內一直感覺這顆恒星並未毀滅。那麼我們在時間B中所感覺到的景象是這顆恒星的時間A所發生的,簡而言之就是我們看到了這顆恒星的過去。另外,其時我們每天看到的太陽都是八分鍾之前的景象。

劉知己對第三條的時鍾問題非常懷疑,時鍾記錄時間是通過大量的重複動作來進行的,然而這些重複動作所記載的時間就是等同的麼。搬出所有與時間有關的物理名詞:速度,加速度,力,功等等經典物理學中所用的詞。劉知己想了好長時間都無法想明白為什麼拿一些好像重複發生的事物就界定了時間的長短。地球公轉一周約等於一年,地球自轉一天約等於一天,一天細分為時,分,秒。秒再次細分為微妙,毫秒。然而地球的公轉和自轉都是有一定偏差的,這應該對時間的標定產生很大的影響。而十九世紀的鍾擺理論同樣受到溫度,緯度的影響,那麼時間的均勻標定則很難進行(不是那麼準確)。劉知己看著自己受腕上的那塊手表,突然有一種讀不懂它的感覺,當時的手表是機械表,所產生的時間應該是所謂的機械時間,這種機械時間恰恰是最容易受到影響的(雖然影響不大)。在想這個問題時,劉知己感到非常的頭疼,如果說現在所用的時間是通過地球自轉而進行細分的,那麼地球自轉的時間是不穩定的(大約偏差0.8秒)。先不去分析這到底準不準,如何用一個精確的時間計算出了這個偏差似乎都有些令人不解。

從人類開始標定時間開始,劉知己認為所有的時間就是參照時間。但確定了自轉時間的時候,人類將自轉時間界定為一天,將它平分成24小時,1440分鍾,86400秒。首先界定一下如何平分法。假如時間A內一個時間重複發生了B次,假如這個時間每次發生的時間我們認為都是相同的,那麼我們就記錄了一個被平分的時間A/B.但是該時間的發生如何被證明是重複和等時的呢?首先是古人勻速運動的解釋,伽利略認為一個運動的物體受到阻力時速度會減小,所以慢慢的減速停止下來,假如這個阻力無限小,那麼這個物體的速度可以推測為永遠不減小,那麼他就做勻速直線運動。牛頓正是總結分析了伽利略的這一推斷,並將它在實踐中論證,最終發現了物體不受力或受到平衡力的時候會發生靜止活著勻速直線運動。這些劉知己都知道,可是他的強迫症仍然不放過他。他考慮了整整十幾天,僅僅得出了下麵的推論來減少他的強迫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