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初進塔巴姆村(3)(3 / 3)

“一切事情都過去了,我們誰也不必再提它了。”我對他說。

他提議,星期六去他那兒喝啤酒。

我說:“好吧,我買杯子,你買酒。”誰知,這話說著容易,做著難。

雖然,我兜裏揣著錢,跟著馬老太太把鎮上全跑遍了,卻連個玻璃杯的影子都找不著。最後,隻好買了兩個造型像個小尿盆的瓷杯子,甚至連顏色都不太一致。後來我想,如果能讓我買到十分考究的啤酒杯,反道與肯恩隻能點蠟燭的小屋不相稱了,非洲就是非洲,把它弄成紐約,我還來這兒幹嘛。

與肯恩坐在圓房子裏,借著微弱的燭光喝啤酒,很愜意,這也是我來非洲感覺最美好的時光。我們聊了許多,他告訴我,他是B型血,屬於外向型性格,喜歡足球等許多體育項目,還喜歡彈吉他和唱流行歌曲,也喜歡畫畫、旅遊等,愛好十分廣泛。盡管他要等到2001年12月7日才能離開這裏,但現在,他早已勾畫好了自己下一步的行程。比如,去亞洲,當然一定要去中國,還想去非洲的其他國家等等。並對我說:“如果你也準備再去非洲的其他國家,提前與我聯係一下,我們也許能同行。”

我們說好,下一次見麵,要麼我在中國恭候他,要麼我們在非洲的另一個國家相見。

當時真有一種“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覺。

然而,令我不可思議的是,有一次,他突然十分嚴肅又很鄭重地向我提出來:“巴麗薩,請你不要再給村裏人東西,也不要給孩子們糖了。”

“這與你有什麼關係嗎?再說,你是老師,又喜歡這裏的孩子,他們平時什麼都吃不到,給他們吃幾塊糖又何妨?”我很納悶地問他。

“你沒聽村裏人都說,巴麗薩是好人,她給我們‘棒棒’。而大爹力都麥子什麼都不給我們,現在他們見了我也伸手要東西。我可不喜歡別人向我要東西。我們來這裏可以給他們帶來外界的信息,應該更多地從思想和文化上幫助他們,並不需要解決他們的吃喝,當什麼救世主。我希望你拍好自己的照片,無須充當什麼救助難民的恩人。”他說得情緒有些激動。

“至於你願不願意給他們東西,是你的事,但你沒權力幹涉我的行為。”我毫不客氣地對他說。我想,我們是來自不同國度的人,人格上絕對是平等的,我的行為,是按我的意願行使的,而他也同樣,他又怎麼可以讓我按他的意願行動呢?接著我又對他說,關心和幫助這裏的人,可以是多方麵的。目前,他們連溫飽問題都還沒解決,又怎麼談得上太多的思想呢?更何況給孩子們吃他們沒吃過的東西,同樣能增長他們的見識。

後來,我經過認真地考慮,斷定給村裏人東西,絕沒有給肯恩帶來什麼危害。於是,我沒有答應他的勸說,那次,我們不歡而散。

之後,他去了馬塞盧。

幾天後,肯恩從馬塞盧回來,我看見他正在接水,便主動迎上去與他打招呼,可他卻不冷不熱衝我“Hi”了一聲,便轉身提著不滿的水桶走了,弄得我很尷尬。

之後,我幾次想找他把事情說開,卻再也沒有看見他的小屋裏發出的燭光。有一天晚上,他的朋友來找他,屋裏沒人,那人便敲我的門。

我除了告訴他“不知道”,還能說什麼呢。

不過,連我也納悶。自從我們產生分歧之後,晚上他很少呆在屋裏。

“他該不是為了躲避我吧。”我猜想著。

之後,我與肯恩幾乎沒有來往。有時迎麵相遇,也僅是禮節性地打個招呼而已,令我非常別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