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當前這一輪宏觀經濟失衡的複雜性和新特征是中國轉型發展進入地根經濟的特殊階段之後出現的。這一輪經濟上升周期中,地方政府與企業互動,“以地根換銀根”,用土地抵押貸款上項目,經濟增長成為中央、地方政府、企業和農民之間圍繞土地而展開的博弈。無論任何建設項目,最終都要落實到土地上,這就決定了運用土地政策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因此,中央開始了不同以往的宏觀調控,按照果斷有力、適時適度、區別對待、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把土地審批和信貸投放兩個閘門,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的建設項目,一律不批準用地,以控製投資需求膨脹,遏製部分行業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複建設,著力解決影響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突出問題。在這一輪見勢快、動手早、有保有壓的宏觀調控中,土地政策成為“有保有壓”的一把利劍。
中國轉型發展進入地根經濟的特殊階段以後,國土資源部已不再單純是一個資源管理部門,而逐漸扮演宏觀調控部門的角色。土地政策不再單純追求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而是協同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目標。在宏觀調控中,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逐漸學會把握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力度和時機,逐步學會運用土地政策為宏觀經濟“加油門”、“點刹車”。
可見,地根如同銀根一樣,開始成為中國宏觀經濟的“製動器”,成為中國宏觀經濟張弛的一道“閘門”。
2.4小結:作為一個研究範式的地根經濟
本章以上各節回顧了中國經濟史上地權、國家和周期律的曆史關係,界定和勾勒了當代中國轉型發展的社會基礎、規律、曆史方位及其內涵,在此基礎上,提出當代中國轉型發展進入地根經濟的特殊階段的判斷。
2.4.1什麼是地根經濟
本項研究提出地根經濟的概念,試圖用它來定義和描述中國轉型發展的一個特定階段:隨著產品市場、資本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的建立、完善和成熟,國家對經濟社會資源的控製日漸鬆弛,在消費品的生產、流通和分配上國家幾乎不再行使權力了,在資本市場上國家也不再是絕對的壟斷者,勞動力自由流動和人民自由選擇職業也已經成為常態。但是由於堅持土地公有製,以及土地要素市場化的緩慢進展等原因,到今天國家壟斷和控製全國土地資源的格局幾乎還沒有出現結構性變化,土地成為政府主導轉型發展的關鍵抓手和著力點。
當代中國轉型發展進入地根經濟的特殊階段的界標,就是國家開始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總結和比較世界各國和地區近代以來的發展曆史,不難發現: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通過收緊或放鬆“地根”為宏觀經濟“加油門”、“點刹車”,恐怕為中國的轉型發展所獨有。
在人類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上,土地、資本、技術和信息等生產要素在農業社會、工業社會、信息社會裏所處的地位和角色差異卓著。在我國農業社會的漫長曆史中,從土地氏族公有到西周井田製,再到秦漢以來的地主土地私有製,從漢代的限田製、西晉的占田製,到北魏和隋唐的均田製,從唐後期的兩稅法,到明代的一條鞭法,再到清朝的攤丁入畝,土地政策隨著時空變換而不斷變遷,但曆朝曆代都把土地政策作為唯一的“宏觀經濟政策工具”,來駕馭和幹預當時的社會經濟。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目前還處於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工業社會還沒有實現、信息社會卻顯端倪的曆史階段上。在這個階段上,土地肯定還是承載農業現代化、工業化、城市化乃至信息化的重要載體。因此,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不但有曆史慣性和脈絡可循,而且還有其現實基礎。
要想實現通過收緊或放鬆“地根”成功地為宏觀經濟“加油門”、“點刹車”,必須具備的一個重要前提是:政府在建設用地的供給上有充分的“發言權”和決定權。我們看到,所謂地根經濟,換句話說,完全可以稱為“土地審批經濟”。在生產要素市場化一往直前發展的形勢下,中國政府在土地供給上仍然擁有充分的“發言權”、決定權和審批權,其根源就在於中國特殊的土地製度,在於中國的土地公有製提供的“模糊空間”。
所謂“轉型發展進入地根經濟的特殊階段”,實質是行政審批慣性與土地要素市場化對峙、膠著和“此進彼退”的一種轉型發展狀態。在2004年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期間,全國土地審批凍結半年,僅僅在交通、能源、水利、學校項目上開了四道口子,且無論用多少地,都要到國務院審批。這顯然是對行政審批權的強化,是用一種審批代替另一種審批,是“行政經濟”在土地要素市場化大趨勢中的變型或回光返照。在土地行政審批體製下,土地審批程序複雜,許多項目不是在等待中不了了之,就是在建成使用多年後才拿到批文,所以,未征先占、拆分報批、先上車後買票等違規做法有可能會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因此,地根經濟不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走向成熟的常態,它不過是中國轉型發展過程的一個曆史片段,是土地要素市場化和“行政經濟”殊死搏鬥的一個曆史階段,它最終必將隨著中國體製轉型曆史任務的完成而走向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