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罰激勵法就是運用獎罰的形式對孩子的某些行為給予肯定與表彰,使其保持和發揚這種行為,對某些行為予以否定與批評,使其消除這種行為,從而去激勵孩子,使其產生自覺性、積極性、創造性的方法。
範例:斯特娜夫人對女兒的教育
斯特娜夫人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大學的教師,她對女兒進行品德教育時,借助美麗、公正的“仙女”娃娃來獎勵或懲罰女兒。女兒如果做了好事,第二天早起,在她枕頭旁邊就會有“仙女”放上的好吃的點心。假如她做了壞事,第二天早上起來就什麼也得不到。如果女兒晚上睡覺時把衣服折疊好,“仙女”就時常給換成新的;如果女兒把玩偶丟在床上不收拾好,“仙女”就把它藏起來,使她幾天之內不能用這一玩具做遊戲。
為了使女兒養成良好的品行,斯特娜夫人還給她繪製了品行表,一周一張。內容有13項:服從、禮節、寬大、親切、勇敢、忍耐、真實、快活、清潔、勤奮、克己、好學、善行。每當女兒做了符合這些項目的事情,就在那一天的一欄貼上金星;反之貼上顆黑星。每星期天數一下,若金星多的話,下周內就可以得到和金星相等的書、發帶、鮮果等,如果黑星多,就不能得到這些物品。為了不使孩子沮喪,而使她下決心在下周消滅黑星,這個品行表在星期天統計之後就扔掉。
評析:
心理學認為:獎勵得當,能收到好的激勵效果,充分調動人們的積極性。懲罰得當,不僅能消除人的不良行為,而且能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同樣能起到激勵作用。因此,在使用此法時,要分兩方麵進行,做到形式與內容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