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7章 小孩子出現對抗行為怎麼辦(1 / 1)

導致小孩出現對抗行為的原因有主觀和客觀兩方麵。

主觀方麵的原因實質是正常的心理發展時期的表現。在兒童心理發展過程中,有兩個反抗期。“第一反抗期”是指3—6歲這一年齡階段。兒童到了這一年齡階段,他們的骨骼、肌肉、動作和活動能力都得到了迅速的發展,獨立的願望增強了,具體表現是什麼事都想自己做。這時的父母總認為小孩子還小,什麼也不懂,什麼也不會做,或怕小孩子做不好,遇事就不讓小孩子去做。這樣,小孩子與父母之間就產生了“心理衝突”。其實這時父母並不了解兒童的心理特征,有意無意地包辦小孩子的一些事情,妨礙了兒童的獨立活動,使小孩子產生了逆反心理,對父母采取反抗態度,甚至發展為任性,一切都反著做。所以小孩子的獨立願望不屬於對抗,是正常的心理現象。相反,父母對於小孩子的反抗過分地注意、控製、限製,反而導致小孩子的逆反心理,出現真正的對抗行為。人的心理發展還有“第二反抗期”。

這一反抗期是指12—15歲這一年齡階段。這一年齡階段由於小孩子“自我意識”的形成,以表現出“成人感”為其重要特征,因而強烈要求擺脫父母原來的管教方式,要求獨立。當然,這一年齡階段還有其他重要特征,如果父母不了解孩子在這一年齡階段的心理需要,仍采取過去對小孩子過分指責、過分關注、過分幫助的教育方式,小孩子就會用固執、粗暴、發脾氣、執拗、孤僻等方式來表示對抗。處於“第二反抗期”的小孩子相對“第一反抗期”更易與家長對抗。在生活中大多數家長是深有體會的。

導致孩子出現對抗行為的客觀原因主要是錯誤的家庭教育態度和教育方法,表現為下麵幾個方麵:

一是放任型家庭。父母放任、溺愛孩子,對孩子的行為不加約束,任其發展,所以導致小孩子形成了自我表現為中心、自由放任的性格特征,到處滋事,必然會引起包括父母在內的其他人的反感。當有人出來指責時,小孩會出現對抗行為。

二是嚴格的家庭教育方式。有些家長相信嚴格教育對小孩子的成長有好處,因而對小孩態度嚴厲,過分的苛求,小孩稍有一點出格之處,輕則指責,重則大打出手。對某些小孩子而言,過於嚴格的家庭教育會令他們用賭氣、發脾氣、哭鬧、不吃飯等行為反抗父母。過分嚴格的家庭教育最大的後果可能是壓抑了小孩子正常心理的需要。小孩也是人,有合理的需要。如果正常的需要被壓抑,小孩子就會用各種各樣的方式表現出對抗行為。這種類型的家庭教育,小孩子的對抗行為多表現為直接與父母產生衝突,如說謊、沉默、不做作業、賭氣不幹、發泄性破壞行為等。

三是父母本身的性格問題。某些父母的性格問題也易使小孩產生對抗行為,如過分挑剔指責,終日嘮嘮叨叨,沒完沒了地訓斥小孩。在這種父母眼前生活的小孩內心會產生逆反情心理,常常與父母對著幹。

四是父母本身就表裏不一。有些父母不注意自身的形象,整天跟領導、同事、家人等對著幹,而口頭上對小孩卻滿口大道理,空洞地說教。當這些父母對小孩說教時,小孩內心不服,會和父母爭辯;或表麵上服從,內心裏用拖拉、不付諸行動來對抗。

據此,要防止孩子出現對抗行為,就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保護小孩的自尊心。很多家長認為,小孩子還小,沒有自尊心。而實際情況正好相反,小孩都十分注意自己在小朋友麵前的形象。因此當小孩產生對抗行為時切忌在眾多小孩麵前批評指責,否則小孩為了維護自己的自尊心,會進一步與家長對抗,產生進一步的對抗行為。家長一定要在一個適當的場合、適當的時間,在小孩沒有壓力的情況下指出小孩的錯誤之處。

第二,允許小孩子講出對抗的原因。這有助於你了解小孩與你對抗的真正原因。站在小孩的角度考慮問題,這樣小孩有一種受到理解的感覺,避免進一步對抗的發生。同時這使小孩子有受到重視與尊重的感覺,這樣會使孩子理解父母,對自己的對抗行為產生內疚心理,有助於小孩放棄對抗行為。

第三,不要對小孩的對抗行為進行威脅。父母麵對小孩的對抗行為采取威脅的方式,是無效的。當小孩受到父母威脅會進一步對抗父母,或故意引起父母反感,變換對抗的方式。作為父母應該想一想:自己的決定是否真的正確?孩子的反對有無道理?孩子是否非要按你的決定去做不可?你的決定是否超過了孩子的承受能力?檢討這些問題的目的在於弄清楚你的決定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你自己。有很多時候,父母的決定表麵上是為了孩子,而實際上千方百計想在孩子身上實現自己過去沒有或無法實現的“理想”,或是想通過孩子來炫耀自己,借此求得自己心理的安慰和滿足。

第四,調整家庭教育方式。如果出現了不當的家庭教育方式,就要及時調整,盡量了解小孩的心理,平時多與小孩進行溝通,營造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圍,促使小孩個性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