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在做事中學會做人
明理,是指孩子在做事情的失敗與成功的過程中明白道理,從自己的行為所產生的後果中體驗對與錯,從各式各樣的體驗中,明白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做什麼是對的,做什麼是錯的,什麼是健康向上的,什麼是頹廢低下的,從而一步步明白做事做人的道理。這裏強調的是讓孩子在體驗中明白道理,在明白道理的基礎上更好地做事做人。
在現實生活中,成年人往往是給孩子講做事做人的道理,忽略了讓孩子去親身做,更忽視對孩子做事情的具體指導,以至於出現這樣的情況:父母滔滔不絕,孩子置若罔聞。有的孩子把父母不停地講道理視為嘮叨,很是反感。有的父母也很困惑,不知如何是好。我們常說:教育孩子的好方法是“言傳身教”。現在,從孩子接受教育的角度來看,我們強調的是“聽進身做”,在做中明理。父母的言傳身教是影響孩子成長的外在條件,而孩子的聽進身做是孩子成長的內在動力。所以我們提倡父母既要重視言傳身教,更要重視指導孩子的聽進身做。例如,有個父親說他的孩子做事不認真,常常丟三落四,已經批評很多次,還是沒有效果。我們建議這位父親要給孩子積極的約束,也就是在孩子做事情時提出明確的具體的要求,同時讓孩子把這些要求聽進去,知道這些要求是什麼,然後讓孩子按照要求去做。在做的過程中要求孩子“不做則已,做就做好”。如果孩子做得很好,父母要及時給予肯定,如果做得不符合要求,必須重新做,直到符合要求。這樣做的目的是使孩子體會到:我按照要求努力去做,我能做得很好,從中體會到怎樣做是認真,從體會到什麼是認真中使孩子出現“我行,再來一次”的需要和要求。父母要及時地捕捉到孩子的需要和要求,鼓勵、肯定孩子“你真行,再來一次”,從而培養孩子的自信心。這裏強調的是孩子做事的態度,將來孩子的社會生活和事業是否成功都與態度相關。
作為智慧型父母首先要認識到孩子動手做事是孩子成長的基礎,是孩子手腦結合,身心和諧發展的過程。如果您真正地愛孩子,就創造條件滿足孩子“想自己做事”的需要,給孩子多一點動手做事的機會,不要用您的“過度好心”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機會。其次,在孩子做事的過程中要給予孩子積極的具體的指導,特別是在孩子失敗受挫的時候,父母一定要及時給予鼓勵和肯定,使孩子意識到“我行,我能做好”。第三,父母要意識到“開智明理”是在做事的過程中統一實現的,不要把它們分開,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做事的需要是不同的,父母的指導方式要符合孩子的年齡特征,也應是不同的,做事開智明理都要循序漸進,由淺入深。
(作者係首都師範大學教育係副教授、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