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中)(1 / 3)

(一)公允價值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會計處理中的應用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規定,對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有兩種計量方式:公允價值和賬麵價值。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具有商業實質和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那麼入賬價值按公允價值計量。不具有商業實質或交換涉及資產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采用賬麵價值基礎計量。采用賬麵價值基礎計量時,換入資產應當按照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成本,無論是否支付補價,均不確認損益。收到或支付的補價作為確定換入資產成本的調整因素,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換入多項資產的,應當按照換入各項資產的原賬麵價值占換入資產原賬麵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入資產的成本總額進行分配,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成本。

1.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條件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兩個條件時,換入資產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之所以對這些交易或事項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主要是出於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例如,對於企業間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換出和換入的資產,實質上是確認企業非貨幣性資產的“售出”與“購入”,“售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麵價值之差即為企業實現的收益。

所謂具有商業實質,可以理解為:在正常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雙方在維護各自商業利益的前提下進行的交換,而不是為了“盈餘管理”進行的交易。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是換入資產能夠采取公允價值計量的重要條件之一。企業應當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判斷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根據換入資產的性質和換入企業經營活動的特征等,換入資產與換入企業其他現有資產相結合能夠產生更大的效用,從而導致換入企業受該換入資產影響,產生的現金流量與換出資產明顯不同,表明該項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第四條規定,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第一,換入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在風險、時間和金額方麵與換出資產顯著不同。這種情況通常包括下列情形: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金額相同,時間不同。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總額相同,獲得這些現金流量的風險相同,但現金流量流入企業的時間明顯不同;未來現金流量的時間、金額相同,風險不同。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時間和金額相同,但企業獲得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程度存在明顯差異;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相同,金額不同。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總額相同,預計為企業帶來現金流量的時間跨度相同,風險也相同,但各年產生的現金流量金額存在明顯差異。

第二,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同,且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重大的。這種情況是指換入資產對換入企業的特定價值(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與換出資產存在明顯差異。準則所指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當按照資產在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預計稅後未來現金流量,根據企業自身而不是市場參與者對資產特定風險的評價,選擇恰當的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後的金額加以確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一是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存在活躍市場。對於存在活躍市場的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應當以該資產的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二是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但同類或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對於同類或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應當以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三是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不存在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可比市場交易,應當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該公允價值估計數的變動區間很小,或者在公允價值估計數變動區間內,各種用於確定公允價值估計數的概率能夠合理確定的,視為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2.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處理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在發生補價的情況下,支付補價方,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或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收到補價方,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補價(或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在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情況下,不論是否涉及補價,隻要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麵價值不同,就一定涉及損益的確認。

資產的類別不同,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會計處理的方法不同。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作為銷售處理,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以其公允價值確認收入,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換出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換入多項資產的,如果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在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成本時,應當按照換入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入資產的成本總額進行分配,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成本。

3.公允價值應用的信息披露

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有關公允價值的下列信息:

(1)換入資產、換出資產的類別;

(2)換入資產成本的確定方式;

(3)換入資產、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以及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確認的損益。

(二)對會計信息質量和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

1.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提供的有關資產價值的信息更具有相關性

不可否認,采用公允價值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是符合市場經濟發展條件的,也符合交易雙方的利益,能夠較及時且更真實地反映出企業的會計信息。

2.對淨利潤的影響

為防止企業操縱利潤,《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規定:當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並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應當以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麵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當上述條件不能同時滿足,則應當按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確認換入資產的賬麵價值。因此,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不同,公允價值計量適用與否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也就不同。如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時,以其公允價值和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影響利潤表。換出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時,其公允價值與賬麵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來影響利潤表。若上述資產以賬麵價值計量時則基本上不影響利潤。

《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易》規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如下兩個條件,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第一,交換具有商業實質;第二,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賬麵價值作為換入成本,不確定損益。非貨幣性交易準則引入公允價值來計量產生的結果是,這一交換將產生損益,影響企業利潤。當公允價值大於賬麵價值時,將增加利潤;當公允價值小於賬麵價值時,將減少利潤。上市公司很可能會在出現虧損的情況下,或出於維持公司業績的需要,通過以優質資產換劣質資產的非貨幣性交易來改變上市公司的當期損益,從而達到提升公司利潤的目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對商業實質的判斷存在一定的彈性,能夠使上市公司設法將關聯交易轉變為非關聯交易,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時,在沒有活躍市場報價的情況下,資產公允價值的確認仍是一大難題。若沒有活躍市場報價的,上市公司往往采用估值價格作為公允價值。這樣一來,企業可能通過公允價值的估計粉飾財務報告,“人為”操縱企業業績。

八、公允價值在《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中的應用

職工薪酬是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企業為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後提供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中涉及公允價值計量的主要業務包括:

(一)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計量

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二)企業無償提供職工房屋居住的計量

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租賃住房等資產給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並確認應付職工薪酬。難以確認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三)辭退福利現值的計量

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或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1.企業已經製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

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工作類別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的金額。

2.企業不能單方麵撤回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裁減建議

符合上述應付職工薪酬確認條件的、實質性辭退工作在一年內完成、但付款時間超過一年的辭退福利,企業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後的金額計量應付職工薪酬。

九、公允價值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中的應用

為了體現一個國家的經濟政策,鼓勵或扶持特定行業、地區或領域的發展,世界上很多國家,包括市場經濟國家的政府通常會對有關企業予以經濟支持,如無償撥款、貸款、擔保、注入資本、提供貨物或者服務、購買貨物、放棄或者不收繳應收收入等,這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政府包括各級政府及其所屬機構,國際類似組織也在此範圍之內。政府補助主要有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已基本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接軌。對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按照公允價值計量,這也體現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將得到更廣泛應用的趨勢。

(一)非貨幣性資產取得的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第六條規定,政府補助為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收到或應收的金額計量。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計量。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如該資產附帶有關文件、協議、發票、報關單等憑證注明的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不大的,應當以有關憑證中注明的價值作為公允價值;如沒有注明價值或注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如沒有注明價值、且沒有活躍市場、不能可靠取得公允價值的,應當按照名義金額計量,名義金額為1元。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在公允價值模式下,不能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而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負債),從相關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起,在該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次計入以後各期的損益(營業外收入)。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應將尚未分配的遞延收益餘額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但是,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二)政府補助公允價值應用的相關問題探討

現行準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非貨幣性資產形式的政府補助,提高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符合決策有用觀。但是,對沒有注明價值、且沒有活躍市場、不能可靠取得公允價值的非貨幣性資產的政府補貼的計量,還存在一些問題。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如沒有注明價值、且沒有活躍市場、不能可靠取得公允價值的,應當按照名義金額1元計量。以名義金額計價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在賬麵上象征性地反映該項資產,以避免因不記賬而可能造成的資產流失。但是,實際上名義金額1元不能準確地計量資產的價值,對企業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很小。建議取消現行準則中有關名義金額確認與計量的規定。對於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政府補助,會計暫時登記在備查賬簿中,待以後能夠可靠取得公允價值或取得該資產的評估值時,再進行確認和計量,這樣才能準確計量資產的價值並真正起到避免資產流失的作用。

十、公允價值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並》中的應用

企業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合並為一個企業。企業合並的方式有三種形式:即吸收合並、新設合並和控股合並。吸收合並也稱兼並,是指一個企業通過發行股票,支付現金或發行債券等方式取得其他一個或若幹個企業。新設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聯合成立一個新的企業,用新企業的股份交換原來企業的股份,原來各企業依法注銷。控股合並,是指一個企業通過發行股票、支付現金或發行債券等方式取得另一個企業或兩個以上企業的全部或部分有表決權的股份,控股企業與被控股企業均保留其法人資格,前者稱為母公司,後者稱為子公司,並以母公司為中心,連同所控股的子公司,達到一定規模時,就被稱為企業集團。

(一)公允價值在企業合並中的應用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合並》的規定,企業合並采取了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兩種不同的方法,比較符合我國的現狀。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會計準則均將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排除在準則規範範圍外。由於我國實務中很多企業合並均為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如果將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排除在準則的適用範圍之外,將無法真正解決我國現實中的企業合並問題。因此,企業合並準則按照參與合並的企業是否受同一方控製,將企業合並分為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並對兩類企業合並的會計處理進行了不同的規範。

1.權益結合法應用

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是指參與合並的企業在合並前後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製且該控製並非暫時性的。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不一定是合並雙方完全出於自願的交易行為,合並對價也不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不能代表公允價值,因此以賬麵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采用權益結合法處理。在權益結合法下,資產和負債采用賬麵成本核算,不存在正商譽確認問題。由於合並後的企業視同一開始就存在,不論合並發生在年度的哪個時點,參與合並企業整個年度的損益都要包括在合並後企業的損益中。合並日資產負債表按賬麵價值合並,合並當年利潤包括了合並各方全年實現的利潤,對合並前的會計報表需追溯重編。權益結合法對實施合並的企業財務報表產生較有利的影響,它避免了較高的資產折舊和商譽的出現,給報表使用者以企業增長的感覺,因此采用權益結合法通常對公司股票價格的走勢是有利的。但同時,采用權益結合法給利潤的操作空間增大了,相關成本也會增加。

2.購買法應用

非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是指參與合並的各方在合並前後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製。非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可以有雙方的討價還價,是雙方自願交易的結果,因此有雙方認可的公允價值,采用購買法處理。企業合並準則之所以對非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主要是出於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采用,克服了因采用成本計價模式而對企業資產價值的低估的缺陷,從而可以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及經營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