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後現代語境與女性情欲書寫(1)(2 / 2)

台灣社會的性解放呼聲得力於婦女運動甚多,要求男女平權的婦運,到了90年代,強調以性別議題作為突破點。女性主義者認為,性與人的社會行為有著直接關係,最能夠反映女性被男性變相壓抑的指標。現如今,“在法律、經濟、社會麵,女性的地位或許比從前高,但是在情色的水準上,男女間的物理關係基本上沒有任何改變。”鑒於此,90年代的台灣婦女運動中,激進的女性主義者以叛逆的姿態,打出了“情欲解放”的旗幟。1994年,女性主義學者何春蕤出版了《呼喚台灣新女性〈豪爽女人〉——誰不爽》一書,並以《女性主義的性解放》為序,傳達了激進的女性主張。這本書從現實社會中“性壓抑的身體情欲邏輯、貧脊的情欲文化”入手,指出女性長期為文化機製與社會傳統的性壓抑處境,呼喚“情欲自主”的“豪爽女人”,鼓勵現代女性爭取被剝奪的性自主權。“情欲解放”很快成了新一輪婦女運動的旗幟和行動策略,不少高校建立了性研究室、性工作坊等,把女性的性愛與情欲滿足當作一門學問來研究。更有甚者,先是在一次街頭婦女遊行中,有人喊出了“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的口號,由此引發了台灣文化界一場曠日持久的大討論。“接著台大女生公開提出集體觀看色情片的要求,甚至集體搶攻男廁所(抗議廁所不夠用)。而沸沸揚揚的情色小說則是最突出的一環。”台灣女性文學的寫作迎浪潮而動,一時間“情欲文本”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李元貞的《愛情私語》(1992年)、蘇偉貞的《沉默之島》(1994年)、朱天文的《荒人手記》(1994年)、杜修蘭的《逆女》(1996年)、邱妙津的《鱷魚手記》(1994年)、《蒙馬特遺特》(1999年),還有陳雪、洪淩等人的情欲書寫,都大膽表露了女性隱秘的情欲世界,甚至提出種種不為傳統所容的“性少數”問題。這裏,不僅有作為性轅政治的泛情欲文本,有純粹的女性情欲探討寫作,也有另類的同性戀小說。

李元貞作為一位大力推動婦運的學者,其文學創作與婦運實踐緊密結合。她的長篇小說《愛情私語》公然亮出“良家婦女的黃色小說”招牌,以激進的女性主義立場,對自己身體自主的理念作出文學闡釋。小說的女主角何未名,是一個赴美留學的26歲女子,因為被男友拋棄,利用暑假在洛城打工。艱辛的生活中,不時遇到各式男人的性騷擾,加之沉睡的性意識,讓她備感女性生命的無價值。她曾被尼爾森引誘失身,經曆了墮胎的創傷性經驗;後來在與鄰居小張兩性接觸中,她了解到愛情轅婚姻轅性愛這自古以來三位一體的生命建構,並不是不可分割的,於是她坦然地去追求並充分享受性愛之美,從容地麵對學習和生活,最終結婚生子,一生安寧。

從何未明婚前的情欲經曆中,可以看到主人公在兩性觀念變化中的“成長”。她與男友韓次生的交往,因為對自己身體的無知和疏離,讓她品嚐了性禁忌的苦果。與尼爾森的性接觸,覺醒的身體有了一種渴望,可對方的性怪癖又嚇得她忙不迭逃離。再與小張相處,拋棄了原先禁欲的、理想的、倫理的原則,她開始專心致誌地享受性愛之美。正因為看到現實生活中,“女人性滿足常於淫婦身上,造成良家婦女排斥性之社會現象”,所以,李元貞旨在“嚐試以良家婦女的角色來麵對性,處理性,在性經驗中成長”,她要“把性光明正大地還給女人”,“鬆懈社會片麵加諸女性的桎梏,讓女性從性的盲目與曖昧中步出而走向性的啟蒙與大明大白”。蘇偉貞的《沉默之島》,被台灣學者施淑稱為“以愛情故事的形式所作的關於人的欲望的實驗報告”,曾榮獲第一屆時報文學百萬小說獎推薦獎。小說的女主角晨勉身世畸零,秉性特異。其父是個一路嫖妓的貨車司機,母親忍無可忍,殺了丈夫,被判無期徒刑。長大後的晨勉對自己的身體和傳統倫理道德發生質疑,她既為商業利益幾近賣身,不斷地與工商巨頭糾纏,又被傳統文化製約而感到精神負罪。內心的矛盾和焦慮無法平息,晨勉足跡遍及香港、印尼、新加坡和歐美等地,一路和不同男人作愛,卻隻有情欲的過程,而無戀愛的內容,內心痛苦而絕望。因為“沒有一個可以交談的朋友,與那些和她作過愛、談過愛、同學、同事、異性戀者、雙性戀者,毫不相幹”,她隻是“一座孤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