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聰慧處世見證不凡(1)(3 / 3)

有了話題,還要有談話的內容。內容來自於生活,來自於你對生活的觀察和感受。往往我們可以從一個人的言談看出他豐富的內涵及對生活的熾烈感情。這樣的人總是對周圍的許多人和事物充滿熱情。很難想象一個冷漠而毫無情趣的人會興致勃勃地與你談街上正流行的哪一款衣服。

凡到過牡蠣灣拜訪過西奧多·羅斯福的人,無不對他廣博的知識感到驚奇。無論對一個牧童、獵騎者、紐約政客,還是一位外交家,羅斯福都知道同他談些什麼。那麼羅斯福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

其實答案很簡單。無論什麼時候,羅斯福每接見一位來訪者,他就會在這之前的一個晚上閱讀有關這一客人所特別感興趣的東西,以便找到令人感興趣的話題。

羅斯福同所有的領袖一樣,懂得與人溝通的訣竅,那就是談論他人最以為貴的事情。

前耶魯大學教授費爾普早年就有過這種教訓,他曾有過如下回憶:

“我8歲那年的一個周末,我去拜望我的姑母林慈萊,並在她家度假。有一天晚上,一個中年人來訪,他與姑母寒暄之後,便將注意力轉移到我。當時,我正巧對船很感興趣,而這位客人談論的話題似乎特別有趣。他走後,我向姑母熱烈地稱讚他,說他是一個多麼好的人!對船是那麼感興趣!而我的姑母告訴我說,他是一位紐約的律師,其實他對有關船的知識毫無興趣。但他為什麼始終與我談論船的事情呢?”

“姑母告訴我:因為他是一位高尚的人。他見你對船感興趣,所以就談論能讓你喜歡並感到愉悅的事情,同時也使他自己為人所歡迎。”

費爾普說:“我永遠記住了我姑母的話。”

成功地說服別人

說服別人的有效策略是什麼呢?以下經驗值得借鑒:

(1)以情感人。人是十分珍視感情的,在人與人的接觸和交往中,感情的作用就十分重要。在說服人的時候,首先要創造一種平和、溫暖或是熱情、誠懇的氣氛。有人說,再雄辯的哲學家也不好說服不願改變看法的人,唯一的手段是先使他的心變軟。在說服對象抵觸情緒比較重的情況下,先讓他們發揮一下是對的。發揮不隻是情緒的宣泄,而且,可以讓他們在原來的路上往前走得更遠,錯誤越容易暴露,他們自己便會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樣,自己就把自己說服了。

(2)以退為進。心理學有個“名片效應”,是說與人接觸,先要向人家介紹自己的情況,讓人家了解自己,取得信任。心理學還有個“自己人效應”,是說與人接觸,要取得人家信任,就應該先讓人家認可你是他的“自己人”。人們采用這種先順後逆的說服方法,可以消除對方的對立情緒,拉近雙方的心理距離,引出認同感。

當兩個方麵對立起來的時候,再在對立的觀點、認識上說服,就很難收到效果了。但是,你轉換一下思維的角度,取其可取之處、可揚之光加以肯定,先轉化對方的心理和情緒,然後再進行理性說服,這就容易有效果了。

先退後進是說,要先按被說服者的思維線路和行為途徑往前推,一直推到錯誤處,以此得出結論——此路不通。這樣,站在對方的思想和行為的角度說理,就容易被接受。

(3)引起共鳴。這即是如何引起對方注意、善於提出問題。實際上,無論在心理上、感情上,還是在理性上,我們都可以找到雙方的共鳴之處,即溝通點。共同的愛好、興趣,共同的性格、情感,共同的方向、理想,共同的行業、工作等等。這都是很好的溝通媒介。事情往往是這樣的,對方哪怕是向我們這方邁過一小步,他們的立場、態度、認識,都會發生顯著的變化。

(4)歸納分析。這是一種提供多種事實,讓對方自己去分析、歸納的方法。對有對立情緒的人,采用隻提出事實,不給結論的方法,容易被接受。

(5)對比說服。擺出正反兩個方麵的事實,讓對方自己去判斷是非曲直,或讓他們跟著我們一起判斷對錯。

(6)就事論事。在具體問題上發生分歧,把問題停留在具體問題上,事情往往不好解決。如果把這個問題挪到相關的,如目標、理想,這樣的高層次上,我們就容易找到共同點。自然,有共同點,又是大共同點,統一認識、看法,也就好辦了。

(7)以事喻理。道理的“理”性愈強,愈要注意讓事實講話、佐證,否則就會因教育對象缺乏感生體驗,影響對“理”的理解、消化和吸引。用事實充實大道理,還可以避免說大話、空話,聯係實際把道理講實。現在一些大道理所以讓人聽不進,就在於講得虛。

(8)以小見大。思想是有差別、有層次的,講道理也應有層次。缺少層次,一下子跨越幾個台階,會讓人感到道理離得很遠,接受不了。講者應擅長於小事情中講蘊涵著的大道理,於淺事情中挖掘可觸摸的深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