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之妓》
清朝時期的北京城皇華坊東隅,隱匿著一片古老而神秘的區域,名曰“本司胡同”,實則乃昔日教坊司之所在,一個孕育了無數絲竹之音與紅塵故事的地方。不遠處,句欄胡同、演樂胡同交相輝映,後者更在歲月流轉中更名為眼藥胡同,靜臥於四牌樓之南,仿佛每一塊青石板都鐫刻著往昔的繁華與滄桑。
周遭,馬姑娘胡同、宋姑娘胡同與粉子胡同錯落有致,它們以各自的方式訴說著京城風月場的往昔煙雲。而出城向南,南院靜靜地躺在那裏,曾是北地最為著名的煙花之地,曆史的塵埃雖已覆蓋其上,卻難掩其昔日的輝煌。
時光回溯至順治初年,清朝承襲明製,教坊司再次成為官方管理樂舞藝伎的機構。那時的北京城,人們習慣將妓館所在之地統稱為“胡同”,而“胡同”二字,在口語中不經意間與“火弄”之音相近,漸漸地,所有狹窄小巷都被冠以“胡同”之名,但唯有那些藏著風月故事的胡同,成為了北裏(即煙花之地)的代名詞。於是,逛妓館便戲稱為“逛胡同”,別有一番風味。
光緒中葉,京城又興起了一股新風潮,“小班”之名不脛而走。這“小班”,專指內城深處,如口袋底胡同、磚塔胡同等地,那些私藏歌妓以供雅集之所。它們以其獨特的魅力,與城外那些以戲班命名的劇院區分開來,成為了權貴與文人墨客競相追逐的私密樂園。
然而,好景不長,庚子之變的炮火不僅撕裂了京城的寧靜,也讓內城的歌妓們四散奔逃,昔日的繁華景象一去不複返。而外城的各妓館,卻意外地繼承了“小班”之名,隻是此“小班”已非彼“小班”,它承載著的是曆史變遷下,新舊交替的複雜情感與記憶。
時光回溯至丁酉、戊戌年間,南城之地,風月場所略顯凋敝,與京城韓家潭那些金碧輝煌的伶人館相比,簡直是雲泥之別。這裏的規矩簡單至極,最高規格不過一桌果席,外加幾兩碎銀,約合四緡(清朝雍正年間,山西人李某在京城一個當鋪做事,一年的收入是三百緡。一緡是一千文銅錢,這收入還是不錯的。當時,一兩銀子大概是兩千文,三百緡約為一百五十兩銀子。)之數;次者,既無宴席之歡,亦無絲竹之樂,唯餘留宿一宿,費用也僅需區區二十緡,平民百姓稍作努力,即可得償所願。因此,仆役走卒,手頭稍寬裕者,便能輕易邀得一夕之歡,而那些風塵女子,也往往半推半就地應承下來,蜀中蕭龍友所言“黔卒裏使窟穴其中”,實非妄言。
京師煙花之地,層次分明,分為小班、茶室、下處三級,此乃行業內部之等級劃分;而南北兩幫之分,則源於地域文化的差異。南幫女子,性情活潑,舉止間不失輕浮,擅長周旋於各色人等之間,儀態萬千;北幫女子,則顯得更為質樸憨厚,雖在床笫之外略顯笨拙,但那份純真與執著,也別有一番風味。正如顧亭林先生所論,南人“閑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北人則“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這番評價,於南北兩幫的煙花女子身上,亦是恰如其分。
北幫規矩森嚴,妓女出行有上車、下車之禮,客人需贈以賀儀。她們自幼便受調教,學習彈唱,及至青春年華,便步入煙花之地,以色藝侍人,所得之資,名曰“領金”,與蘇滬之地所稱“本家”之意相通。每逢佳節,她們亦會歸家省親,展現一絲人性之溫情。妓院中,常有年逾四五十的老婦掌舵,全權處理院中事務,妓女若想留客,必先得其首肯。
反觀南幫,院內不僅有男仆侍奉,更有女婢穿梭其間,而北幫則不然,侍奉房中的皆是青春少年,人稱“茶壺”,這一獨特景象,實為京城一景。北幫之妓與傭,對客一視同仁,即便內心有所偏頗,也絕不流露於色,更不會以衣著之華麗與否,來評判客人之尊卑。南幫則不然,風氣更為世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