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岑雲階製府春煊在督粵期間,深感“牛牌”之害,認為其與大盜擄人勒贖無異。於是,他嚴令禁止“牛牌”的賭博方式,對違反者按照處置大盜的條例進行處罰,嚴重者立即處決。這一措施有效地遏製了“牛牌”的蔓延,挽救了無數賭客於水深火熱之中。
在清朝的鼎盛時期,京城內外遍布著數以六七百計的館舍,這些館舍每年向政府繳納的稅款總計高達一千一二百萬銀幣。然而,經過層層盤剝和官員們的貪婪索取,政府實際收到的稅款卻遠不及此數,僅有四百數十萬銀幣入賬。其餘的大部分稅款,都悄無聲息地流入了各級官吏和兵役的私人腰包,成為了他們中飽私囊的“隱形財富”。
隨著商業活動的日益繁榮,一些有遠見的商人開始涉足這一領域,他們通過承包這些館舍的經營權,向政府繳納了數百萬銀幣的稅款。這一舉措不僅使政府的稅收得到了顯著的增加,而且通過規範經營,降低了官中規費的收取比例,使之降低至原來的二成。這一變革不僅減輕了商人的負擔,更讓原本被官吏兵役侵吞的利益得以回歸市場,為商人創造了更多的利潤空間。
這一變革的背後,反映了清朝末期社會經濟的轉型和變遷。隨著商業的崛起和市場的開放,傳統的官商勾結、權力尋租的模式逐漸受到挑戰。商人通過自身的努力和智慧,開始打破舊有的規則,探索新的經營模式,為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時,政府也開始意識到商業的重要性,通過政策調整來優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的商業投資,促進經濟的繁榮。
在這一過程中,商人的角色和地位得到了顯著提升。他們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奸商”或“小販”,而是成為了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他們通過誠信經營、公平競爭和創新探索,為社會帶來了更多的財富和價值。同時,他們也麵臨著更多的挑戰和風險,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能力,以適應市場的變化和需求。
總之,清朝末期館舍經營權的變革是社會經濟轉型和變遷的一個縮影。它反映了商業的崛起和市場的開放對傳統社會經濟結構的衝擊和重塑。同時,它也展示了商人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貢獻。在今天看來,這一變革仍然具有啟示意義,為我們理解曆史、認識現實和展望未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思考。
光緒、同治年間,廣州城中流傳著一個關於某位候補官員的神秘故事。這位官員平日裏似乎閑庭信步,生活無憂,既不忙於公務,也不見他涉足商海,卻過著相當寬裕的生活。這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自然引起了周圍人的好奇與猜測。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逐漸發現,這位官員有一個特殊的“習慣”。他每天都會神秘地消失一段時間,去向成謎。經過一番打探,才得知他原來每日都會前往城中的番攤館(一種賭博場所)小試身手。他的賭術頗為高明,每每小有收獲便會離場,從不貪戀。
更令人驚奇的是,這位官員並非一味沉溺於賭博。他會在第二天前往另一家番攤館,繼續他的“遊戲”。就這樣,他在這幾家番攤館之間輪換,大約每一兩個月的時間會完成一次循環。通過這種看似隨意的方式,他竟能維持自己頗為舒適的生活,而城中那些熱衷於賭博的賭徒們,竟無一人知曉他的真實姓名和身份。
宣統庚戌年間,廣東地區的民眾普遍意識到番攤賭博帶來的巨大危害,他們聯名上書,請求政府永遠禁止這一活動。當時擔任廣東總督的張鳴岐(字堅白),對民眾的這一請求深表讚同。於是,在辛亥年的春天,他奏請朝廷並獲準,決定即刻停止征收與賭博相關的稅收,並立即付諸實施。此舉一出,廣東省內外數以千計的番攤館紛紛被關閉,禁令的執行力度之大,可見政府對此事的決心。
然而,盡管官方明令禁止,但私下裏仍有部分不法之徒偷偷開設番攤館,暗中收受賭資,這些現象並未完全絕跡。對於這一現象,廣東的民眾們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們深知,當時的中國正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國家的命運岌岌可危。即使禁止了賭博,也未必能挽救國家的頹勢。然而,他們更擔心的是,如果未來有人以此為由,指責廣東人因不知賭博之害而導致了國家的滅亡,那將是廣東人無法承受的恥辱。因此,他們寧願在國難尚未降臨之際,先行禁止賭博,以此證明廣東人並非不知賭博之害,而是有著清醒的認識和堅定的決心。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