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奉公守法陳家村(四)(2 / 2)

周全民掃了眼陳導光,接著說道:“你要是認為公訴人提出的哪條證據虛假、有誤,可以當庭指出。”

他剛才琢磨了半天陳導光的話。

發現……

陳導光話雖然說了很多,但都沒有講到點子上。

並未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進行辯駁。

公訴人之所以提出這些證據,是因為這些證據足以佐證陳導光等人構成了非法拘禁罪以及尋釁滋事罪。

而陳導光剛才的辯護……

又全是胡攪蠻纏。

根本沒有針對性。

這也是普通人和律師最大的區別。

律師在法庭上,能有效表達觀點,爭取效率的最大化。

隻是……

此時陳導光等人的辯護律師,似乎徹底自閉了。

完全沒有發言的欲望。

而陳導光則積極肩負起了律師的“重擔”,不斷為他們辯護。

“還要一條條反駁?”

被告席上。

陳導光皺了皺眉頭,隻感覺十分麻煩。

但還是信口說道:“我覺得錄像說明不了什麼,他們陳家拍攝的錄像,隻能證明我們坐在他們門口嘮嗑。”

“農村鄉下坐門口嘮嗑,很合理吧?”

“我們就是日常普通行為,根本不是什麼非法拘禁。”

他想的很簡單。

隻要把非法拘禁這個罪反駁了,他們的罪就沒多少了。

甚至可能還不用坐牢。

“坐門口嘮嗑?那為什麼其餘人的口供裏,都說是你出的主意,讓他們堵在門口,禁止陳啟一家任何人出入?”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站了出來,又甩出了一份口供。

犀利反駁。

“這……這這……”

陳導光被這麼一問,整個人都傻了。

完全沒想到公訴人還有這麼一手。

隻能支支吾吾的說道:“我……我我們當時就是想著和好好說說話,讓他們把伴娘交出來……”

當時他被拘留了三天。

釋放之後。

得知了黃蘭被釋放的消息,當即大怒。

才想著來找公道的。

“當時黃蘭是取保候審狀態,經過了公安機關的審批,你們又不是司法機關,憑什麼去要人?”

公訴人冷哼了一聲,接著質問。

“我……她殺了我兒子,還刺傷了三個人,就是殺人凶手,我……我隻是想要個公道,把她先抓起來……”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繼續辯解著。

“按照相關法律,我國所有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擁有人身自由權。”

公訴人深吸了一口氣,趁勢追擊:“即便是執法機關,沒有經過司法程序的批準,也禁止拘禁他人人身自由。”

“你們當時不僅非法拘禁了陳啟一家八口,甚至還意圖非法拘禁黃蘭,情節十分惡劣!”

說到這裏。

公訴人轉過身,對著周全民等人。

沉聲道:“審判長,我申請在訴訟請求裏,外加一項控訴,陳導光等在本案之外,意圖非法拘禁他人,動機惡劣,情節極為嚴重,應當從重判處!”

話音剛落。

整個法庭。

突然變得寂靜無聲。

被告席上的陳導光茫然看著慷慨控訴的公訴人,被嚇得麵色慘白。

這個環節裏……

他說著說著,似乎把自己又坑了。

突然又增加了一項從重量刑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