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能源機構(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發布的統計數據,“中國的水泥、普通鋼、合成氨的單位能耗分別比最先進國家高60%、50%和33%”。暫且不論這些數據是否準確,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在重化工生產領域,我國還有著廣闊的降低能源強度的空間。如前所述,在技術進步的條件下提高能源效率是我國實現低碳經濟的基本路徑。與那些已經實現工業化的國家相比,在提高能源效率上,我國所取得的成效之顯著是得到世界公認的。曆史上還沒有哪個工業化國家能夠在快速推進工業化的同時大幅度降低能源強度。韓國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啟動工業化過程,耗時30年後終於實現了工業化國家的目標,但在這30年間它的能源強度上升了45%。日本是世界上公認的節能國家,但在其實現工業化的過程中,能源強度也上升了23%。至於那些老牌的工業化國家就更不用說了,為完成它們的工業化進程,歐美發達工業化國家消耗了大量的化石能源,數次世界性的能源危機正是因它們而起。
從“十一五”開始,我國政府逐漸加大了“節能減排”的政策力度。一些技術落後的產能被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製淘汰。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統計數據,2006~2009年間,共有1.4億噸落後的鋼鐵產能被中央政府強製關閉,2.1億噸落後工藝的水泥產能被淘汰,紡織行業“限產壓錠”的產業政策使得技術落後的紡織設備退出了生產過程。經過不懈的努力,在21世紀的頭10年,也正是我國工業化推進速度最快的10年間,我國的能源強度開始出現大幅下降。據統計,一些主要高耗能產品的能源效率提高了20%以上。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05~2009年間,我國的能源效率提高了19.1%”。如果從20世紀90年代算起,到2010年我國的能源強度下降了25%,比世界同期平均水平高出10個百分點。將這些成果換算成標準煤,就意味著我國在“十一五”期間節約了7.5億噸煤炭,對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的貢獻是18億噸。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在加速工業化階段,取得了如此顯著的減排效果,確實讓世界感到欣慰。中國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好的減排效果,首先要歸功於技術進步的推動。當然,技術進步也離不開政府的幹預。在通過政府的幹預加快技術進步的問題上,中國做出了表率。對此,國際社會給出了高度的評價:“中國政府實行的能源政策,算得上世界上最為嚴格的。嚴厲的節能減排政策迫使成千上萬家未達標的工廠、生產線關閉。人們根本無法想象這一政策能在美國施行。”
影響能源強度的因素有很多,例如產業結構、產出規模和技術進步等。那麼,在這些因素中究竟誰才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呢?這是學術界長期關注的問題。國內外大量的學者對此展開了實證研究。李廉水和周勇以我國35個工業行業為樣本,在將廣義的技術進步進行分解後,通過回歸分析發現,“我國工業部門能源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是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的乘積”。
2技術創新與資源的節約
資源是稀缺的,這是經濟學存在的基本前提,因為稀缺,所以需要配置上的優化。我們這裏要討論的資源節約並不是人們通常意義上說的節儉,節儉固然是美德,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但節儉本身與技術進步無關。我們這裏要研究的資源節約是技術創新的結果。換句話說,在不減少人們既定效用的情況下,由於技術進步使得以往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得到改造,傳統產業得以升級,通過先進的技術開發出新的替代資源等,這是我們要關注的問題。盡管在傳統觀念上,傳遞給我們的信息總是我國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曆來的教科書也總是以“地大物博”來形容我國的自然稟賦,但根據世界能源組織的預測,目前中國的能源儲量不足以支撐到2030年的增長。我國能源的人均儲量隻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能源資源的不足早已引起中國政府的重視,中央政府推動的依法淘汰落後產能,可以看作是我國技術進步引發資源節約的具體落實。落後產能,顧名思義就是指那些技術水平低於行業平均水平的生產能力。落後產能的存在意味著資源配置的無效率,因此,從提高資源效率的角度出發,落後的生產能力應該被作為技術進步的代價淘汰掉。它之所以應該被淘汰,還因為它所在的行業中,生產能力是過剩的。落後產能是一個動態的概念,隨著技術的進步,今天的先進產能也許明天就會成為落後的產能,因此,從技術創新的角度看,總有落後的產能要被淘汰。按照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規律,落後的產能遲早要被拋棄。於是許多經濟學家主張,淘汰落後產能不能用行政手段,應該由市場來完成。然而,僅靠市場的力量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一定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尤其是在市場體係尚不完善的發展中國家,這一過程經曆的時間會更長,導致的資源浪費也會更大。例如,在我國無論是落後的還是先進的產能,均能對地方經濟的增長做出貢獻(提供稅收和就業等),一旦落後產能被淘汰,對地方經濟難免會造成暫時的損失,對企業員工來說幹脆就是丟掉了飯碗。因此,實踐中落後產能的淘汰是有阻力的。
僅靠市場的力量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會導致過多的資源浪費,這被經濟學家解釋為“市場失靈”。於是,很多國家開始借助政府的行政力量迫使這些生產能力退出市場。例如,中國政府在20個世紀90年代末期,利用中央政府的強製力淘汰了大批的小煤礦、小玻璃廠、小火電廠、小水泥廠和小煉油企業(簡稱“五小企業”)。 據統計,1999年全國有玻璃生產企業600家,但成規模的不到40家,剩下的基本都是技術落後和質量低劣的企業。這些小企業之所以能夠與技術先進的大企業並存,靠的就是資源的占有和地方政府的保護。一些小煉油廠盡管可以把原油變為成品油,但沒有能力做進一步的深加工。例如,像乙烯等更重要的產品,在這些企業的生產過程中就被當作廢汽和廢液白白浪費了。事實上,由於“市場失靈”的普遍存在,即便是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也通過征收排汙費、發放排放許可證等手段,剝奪了那些落後生產能力生存的權利。淘汰落後生產能力能夠提高能源效率的基本原理就是,落後生產能力被先進的生產能力替代意味著技術進步,技術進步意味著“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而“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才是能源效率提高的根本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