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附錄(3)(2 / 2)

了,產品銷售的渠道也被“凍牢”,投資者對經濟複蘇的希望和信心一並降到了“冰點”。結果是一家家企業相繼向法院申請破產,資產隨之被“凍結”。當然,即便沒有嚴重的經濟危機發生,資產被“凍結”的情況也會時有發生的。究其原因,不外乎“經營不善”或“取財無道”兩類。我在進入賭場這一行謀生之前,曾在一個叫作“東海財團”的公司的管理層負責過一個月左右,未料想那老板卻是個以“才華橫溢”的“金融高手”的麵目從事“非法吸金”的騙子,等到行騙的嘴臉有一天被人揭發出來,所有投資人的投資款卻也被法院“凍結”了。一兩年後,那款子才“解凍”,扣除律師費以及財產托管人員的薪酬,拿到手裏,已隻剩一成上下了。我於今方才明白,當初那筆投資款之所以被“凍結”,其實還是我們和老板“共謀”的結果。我們是“經營不善”,老板則是“取財無道”。我們“經營不善”丟了錢,老板“取財無道”後來送了命——當然,這是後話。

此外,政治的“嚴冬”,戰爭的“嚴冬”似乎也常常會造成財富的暫時性“凍結”。一個王朝推翻了另一個王朝,一個家族打敗了另一個家族,一個國家戰勝了另一個國家,一個企業吞並了另一個企業,除了權力的轉移外,最後也都還會落實在財富的“凍結”、轉移和再分配上。古今中外,無有例外。隻不過相對於財富流動的絕對性質,“凍結”通常都是暫時的、局部的,有時,甚至還是可以通過人力加以化解或預防的。但如何化解和預防,常常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就不是筆者所能一一論及的了。

財富既如“水”,很自然地就讓人想起“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古訓。水能活人,也能嗆死人;水能浮人,也能淹死人,財富亦然。人生之舟當然要靠財富之“水”才能浮起,但駕馭人生之舟的人如果識不得財富之“水”的水性,恐怕也鮮有能善始善終的。我觀世間許多貪官和奸商們的人生之舟之所以容易傾覆,一個根本的原因還在於他們對於財富的錯誤的認知。總以為金錢劃到了他們或他們家人的存折上,房子和汽車歸到了他們或他們家人的名下,那財富便是屬於他們的了。殊不知財富之“水”在浩瀚的時空間流來流去,是不可能恒久地由一個人、一個家族或者一個企業掌握的。倘以貪汙受賄的行徑斂財,或以坑蒙拐騙的手段致富,比如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將火腿放在農藥中浸泡等,這樣得來的“財富之水”更是“髒水”和“毒水”,人生之舟航行在這樣的財富之“水”上,坐在船上的人難保不一有風吹草動,便心驚膽戰,喪魂落魄,結果是健康受損,生命打折,“船底”和“船幫”更會加速腐爛。僥幸一些的,也許可以暫時逃過正義的審判,並將財富傳給子孫。可我們知道,依靠勤儉致富的“淨水”尚且“富不過三代”,“贓款”和“黑錢”即便沒有“毒害”到後人,又怎能逃得過“來得快,去得也快”的宿命呢?周厲王即位三十年,曾經十分貪圖財利,大夫芮良夫於是諫之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又說,“天地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古人尚且明白這個道理,今人又怎可對財富時時懷了一種企望占有,並且是多多益善的貪念呢?哲人盧梭在《懺悔錄》一書中曾談到他隻追求“滿足生存最基本需要”的財富;比爾·蓋茨建立了“微軟”龐大的王國,賺取了大量的財富,最後還是決定將絕大部分財富捐出去,隻留下很小的一部分供他和家人生存所用。他們對於財富的這種豁達瀟灑的態度,讓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他們慈悲、博愛的心中,一定早已看破了財富如“水”

一樣流來流去,永遠無法專有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