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農業與農民文化 (12)(2 / 3)

這裏舉幾個我知道的例子。第一個,我四奶奶,就比我四爺大了整整十三歲。還有一個,我老家一位鄰居,現在快八十歲了,他九歲時與他那童養媳圓的房。當時的新郎官太小,睡著後像個小死豬,大家想想那時候鄉下的窮小子,白天瘋了一天,晚上睡得當然沉了,而且還尿床。圓房前,都是他老娘侍候他尿尿。待圓了房,婆婆當然不管了。可新媳婦兒害羞,也不管。圓房的第一天,婆婆就告訴兒媳,晚上得把新郎尿尿。新娘不好意思,所以,第二天早上,大家都看見她出來曬被子,不用說,新郎尿床了。第三天,又發現她出來曬被子。婆婆說:你晚上怎麼不叫他起床尿尿?新娘說:我叫了,叫不醒。婆婆說:把他扔井裏他照樣睡得香,如何叫得醒?你直接把接他得了。

那時候窮,新娘就這兩床被子,她心疼啊。第三天晚上。婆婆去聽房,先是聽見媳婦在哎哎的叫新郎起床,那時候的媳婦害羞啊,從不直接叫自家男人的名字,隻會叫“哎”,這麼哎哎了一會兒,沒有動靜,新娘就抱起新郎,抱結他尿尿。婆婆在外頭一看,高興壞了,媳婦終於上道了。沒想到這一高興,在外頭弄出了動靜。裏頭的新娘聽見了,不好意思,手一撒,把睡得正香的新郎扔尿捅裏去了。後來更有趣了,我父親與這位鄰居同是村幹部,兩個人有一天領著公社(那時候的鄉政府叫公社)的一位幹部上門吃派飯,那鄉政府一進院子,看見一個婦人在紡花,就感歎地對我那鄰居說:老李,不簡單哪,你娘這麼大年紀了,還會紡花。這故事在我們老家流傳至今。如今,那老大爺還挺健康的,那新娘子,已成一根小蝦樣了,兩眼眯成了一條縫。

如果說倒插門女婿的日子不好過,那童養媳更苦了。鄭板橋詩雲:

小婦年十二,辭家事翁姑。

姑令雜作苦,持刀入中廚。

析薪纖手破,執熱十指枯。

姑曰幼不教,長大誰管拘。

今日肆詈辱,明日鞭撻具。

五日無完衣,十日無完膚。

吞聲向暗壁,啾唧微歎籲。

豈無父母來,洗淚飾歡娛。

一言及姑惡,生命無須輿。

典妻婚

所謂的典妻,也叫租妻,曆史上廣泛流行於浙江、福建、甘肅、遼寧和山西。遼寧叫搭夥,甘肅曰僦妻,在山西被稱作掛帳,百姓也有叫“拉邊套”的。

出租妻子是一種更經濟的婚俗形式,簡而言之,就是丈夫把妻子出租給需要老婆的人。時間長的叫做典妻,時間短的稱租妻。《全國風俗大觀》記述:“貧苦之家蓄妻不得溫飽,可以租之於人,共訂合同,半載或一年、三年,以本夫之需索,以定時期之長短。期滿則退回而已。”

租妻習俗在宋元時代就已流行,沿至明清。馮夢龍《壽寧待誌》載:“或有急需,典賣其妻,不以為諱。或賃與他人生子。歲僅一金,三周而滿,滿則歸迎。典夫之寬限更券酬直如初。亦有久假不歸遂書賣券者。”

典妻規矩,有以下幾種:

1.典妻雙方當事人、被典之妻原主和典主,必須訂立典婚書,雙方簽字畫押生效。一式兩份,原夫和典夫各一份,內容包括典妻原因、期限、典價、子女撫養、歸屬等。

2.典妻同樣需媒人做證,媒人名字也必須簽在典婚書上,以備日後查詢。

3.典妻所生子女跟從典夫之姓,歸典夫家所有,典子擁有典夫的財產繼承權,亦可列入典夫家譜。

4.典妻的婚禮多在夜間舉行,擺宴請客,洞房禮俗一如其他,但並不張掛彩燈。

5.在夫妻關係與母子關係方麵,典妻婚與其他類型的婚姻形式表現出截然不同的特征,它的臨時性決定了它的特殊性。首先,它是特殊的夫妻關係,典妻一般住典夫家中,但也可以住原夫家,每個月到典夫家同居若幹天,同居時原夫要回避,不能像親戚那樣,去典夫家串門嘮磕什麼的。其次,典妻的主要功能是生子,原則是留子不留娘,子隻能承認典夫之妻為娘,浙江某些地區,典子稱自己的生母為嬸嬸。有鑒於此,典妻又稱租肚皮。前年,南方某報上出了一則廣告,四川一女人要出租自己的肚皮,租金十萬,說自己是文化素質高,大學文憑,故而租金高雲雲。可惜沒看到下文,不知她生意是否做成。一句話,傳統文化總有人發揚光大,倒省得我等操心了。第三,典妻乃是以人為物,論價典租。租金的多寡,自然要根據物品的質量、市場的行情來定高低,如此,女人的年齡、容貌、生育能力及租時的長短,都是定價時要參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