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農業與農民文化 (12)(1 / 3)

入贅婚在中國這樣一個夫權社會,是很另類的一種婚姻形式,其特點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戶,俗稱倒插門。兒女生下來,還要姓女方家的姓。總之,這種婚姻形式裏的男人,很受社會歧視,他到女方家,像個賣大力丸的,或者像頭老黃牛,悶頭幹活罷了。而男人之所以選擇這種方式,更多的是出於經濟原因,家窮,掏不出彩禮,娶不起媳婦。二是心理原因,自家兄弟多,賣出去一個也無所謂。三是性格原因,男人老實巴交或者另一個極端——好吃懶做遊手好閑。一份報紙上曾登過一則社會特刊,說的是湯陰縣城,一個啞巴女孩的家長為其招了個上門女婿,小夥子長得很帥,沒想到那家夥好吃懶做,喝了酒還老打啞巴女。啞巴女自尊心強,瞞著家裏不說。事發後,女方家長把這小夥趕走了。小夥子在外麵混了一段,混得不如意,又自己回來了,小啞女癡情,打著手勢歡迎他回來。家裏人想,他改好也就算了。沒想到小夥子在外麵混了一段,變得更壞了,還出去嫖妓,更打啞女,家裏人一急,再次趕他走。小夥一急,把啞女、丈母娘都給殺了。總之,一般男人是不選擇入贅婚的。

但是一旦選擇入贅婚,其經濟效益是很可觀的,女方家不但放棄彩禮要求,還要倒貼很多,比如給你一塊地、三間房什麼的。如果沒有經濟這味引誘劑,男人是不會上鉤的。當然,對於更窮的男人,媳婦本身就是筆很大的財富了。所以,對經濟可能沒有要求。

關於入贅婚的起源,史載先秦時即已存在,宋朝時開始流行。到元朝時,分為四種類型:養老型——一輩子生活在女方家中,為女方父母養老;年限型——雙方約好一定的年限,年限內生子,歸女姓,年限外,歸男姓;出舍型——夫妻成家,從妻家分離出來,獨立過;歸宗型——雙方約定的年限到期,或妻子死,男子回到自己家中。

現代的農村社會,這種婚姻方式依然大量存在,我老家的村長,就在村附近廠礦裏的外來打工者當中為自己的女兒挑了一個老實又漂亮的窮小夥,單獨給他們蓋了一處院子,有老丈人的權勢罩著,小兩口過得也是有滋有味的。至於現代都市中,隱性倒插門、倒插門的變種也大量存在,2002年的《中國青年報》曾做過一個專題報道《我的婚姻斷裂在城鄉結合部》,文中的男主人公一肚子苦水,他們本是鄉下人,在城市裏接受高等教育,畢業後留城,妻子是城市戶口,先天就優越了那麼一點。如果這男人的工作是女方家幫助安排的,這男人又得暫時住女方家裏的話,那就慘了。

他們所訴的苦,其實跟曆史上社會上的倒插門女婿有著本質的相同。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平時過日子也沒什麼,男方主內又主外。這種婚姻裏的女性常對外揚言的一句話是:家裏的活全靠他了!他們生活中的衝突一般起因於男方家長及親戚的光臨。也就是說,這種婚姻,似乎隻是女方家的根據地,男方家卻沒享受的權利。上麵那篇報道中,其中一個男主人公,其母千裏迢迢來看兒子,帶來一兜平時不舍得吃才攢下來的鹹雞蛋,卻被兒媳婦扔到了垃圾箱裏,男人也是無可奈何。這其中的東西,不是曆史課所能描繪出來的,大家可看一下文學裏的有關章節,王大進的長篇小說《欲望之路》,描寫得相當出彩。影視鏡頭裏也常有此類情節!

童養媳

童養媳是中國頗有特色的一種傳統婚俗。它是指有兒子的家庭,抱養人家的童女為養女,等到兒子與養女達到結婚年齡,使他們完婚成親,俗稱圓房。由於這種媳婦來時年少,需要長大成人後才可成親,所以又叫待年媳。當然,還有叫等郎媳的,乃是男方還沒有在娘胎裏醞釀,父母就為其領養媳婦的,其功能約相當於中國人給女孩子起名招弟,一切盡在不言中。

中國古代的婚姻陋習甚多,不僅提倡早婚早育,而且有童養媳、鬼婚等惡俗。童養風俗在我國古已有之,《三國誌》載:“該詛國女,至十歲,婚家即迎之長養為媳。”宋代之後,這一風俗便開始盛行。盛行的原因,還在於它的經濟性。貧家生女,養不起,即送小康人家,少不得還能換得幾鬥米穀。而男方呢,並不是憑空做好事,而是不願掏太多的聘禮,或者說,掏不起聘禮,市場就這樣形成了。盡管男方撫養兒媳需要開支,但日常花費不成問題,用不著一下子拿出那麼多的聘禮與聘金,相當於在銀行存錢,化整為零,零存整取,再說了,男方家可能還要沾點便宜,因為童養媳在夫家,要參加繁重的勞動,既是童工,又是義工,家務活都包給她了,甚至得抱養自己的丈夫。有些夫家,貪圖女方的勞動力,常常抱過大的媳婦兒,所以,民間有“十八歲大姐九歲郎,晚上睡覺抱上床,不是公婆還雙在,你做兒來我做娘”的“小女婿”歌謠。甚至還有更差勁的:“十八歲大姐周歲郎,高矮個子一般長,白天喂吃又喂喝,晚上幫他脫衣裳,來尿糊屎我侍候,說是老婆像他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