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中國文化漫談 (2)(1 / 2)

最後打個不恰當的比方,中國傳統文化就是那熬了幾千年的老巷子的美酒,曆史不能說不悠久,味道不能說不醇厚,這麼一壺老酒,光憑酒香就能醉倒千萬裏之外的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遑論酒坊中的自己人?不知不覺間,酒就喝多了。比如辜鴻銘那樣的,在我看來就是喝得爛醉如泥了;南懷瑾那樣的,就是喝得有滋有味,微有醉意的;魯迅那樣的,就是一口酒也不想喝,急著讓大家跟他一塊戒酒的。曆史走到今天,也許我們才可以更從容地說:美酒當然要喝,可是喝美酒也得有個限度,什麼時候能喝,什麼時候不能喝,喝多少,才能做到既熱身又不傷身……一句話,對待中國傳統文化,需有個理性與科學的態度!至於我自己,我是聞香說味,希望愛酒的人,不要因我而喪失了自己喝酒的雅興(可能我的擔心是多餘的,因為對於正醉酒的人,你愈說不能喝了,他喝得越起勁);至於不愛酒的人,如果因我的三言兩語更堅定了自己的戒酒信念,那也不是我的錯,因為他沒有喝酒,那信念是自己清醒下的選擇。幸運的是,我們生活在一個美好的時代,喝不喝酒隨您的意,喝多少也隨您的量,讓我們為之而把酒慶賀吧。

我之眼光

不知是中了邪,還是天性使然,總之,我是個懷疑論者。私下認為,集權統治下,懷疑是學人得以特立獨行的首要品質。說到這裏,我想跟大家說一下古希臘的懷疑學派搞的一個典故:老師掉河裏了,學生不但不救,還在岸上踱步。他不是在想什麼聖哲教導,更不是在想什麼豪言壯語,他在做哲學家。他想的是——救老師上來,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同學們,這就是哲學。中國也有懷疑論者,比如莊子和他的蝴蝶,但遺憾的是,這麼一種精神沒有流傳下來。

總之,學文重在獨思,更在於獨特的眼光與視點,所以才有三隻眼看世界,一隻眼看某人等之類的文欄。學史更需要這種眼光。舉一個例子吧,19世紀末,西方傳教士在深入中國內地的時候,與當地人起衝突,經常發生人命案。大清政府及一般百姓對此的看法是,西方傳教士一死,正好成為西方國家欺負或侵略中國的借口。事實上,這隻是中國傳統政府的價值觀念與執政理念。對於西方國家來講,政府收了稅,就要為國民提供公共安全,就有保護國民的義務,否則這政府會被人民投不信任票直至自身垮台。而中國的封建政府,是斷不會為一介國民在異國土地上的遭遇和死傷而操心的。相反,它嚴防國民走出國門,一旦國民私自走出國門,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回來,政府拒絕他們回歸,並且對其在異國他鄉的遭遇與生存狀況漠不關心。

1603年,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屠殺華人僑民兩萬,過後他們又擔心,明政府會興兵問罪,因為按照他們的常識,政府沒有理由不保護他的人民,於是西班牙人修書福建撫臣道歉。一年以後,皇帝才降下詔書來,讓福建撫臣過問此事,又過了一年,福建撫臣的檄文才發出,先譴責西班牙人無故傷害中國商民,要求他們釋放華人,退還財物,同時一再表明政府的態度:商賈是賤民,華僑多無賴,皇恩浩蕩,大國仁義,決不會為一些賤民興兵動革……由此我們就可以看出,依大明政府的思維,為一些國民的死傷而動武是不可思議的。中國政府開始知道保護僑民最早也隻能追溯到晚清最後的時光,光緒十九年,在薛福臣的建議下,政府廢除海禁政策,頒布新條例:“良善商民無論在洋久暫,婚娶生息,一概準由出使大臣或領事館給予護照,任其回國謀生,置業與內地人民一律看待,並聽其隨時經商出洋。

”說句不客氣的,清政府這個時候,也僅是把明政府眼中的“無賴”商賈和“賤民”華僑改作了“良善商民”而已,真正的保護依然談不上。梳理了這個文化與政治背景,我們才能明白,馬嘉理事件、能方濟事件,對英國政府和德國政府來講,它根本就是戰爭的理由,但在明清政府眼裏,當然就隻能是借口啦!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此是最好的例證。當然要憤怒,但憤怒隻是一個態度問題。更重要的問題應該是對於曆史的全方位認識。比如圓明園被燒的原因,清政府當時的解釋就很有意味。清政府自己都承認,圓明園的被燒,是政府官員失信於洋人所致。當然了,失信於洋人的,隻能是政府本身了。政府不過是為了自己的麵子找了幾個替罪羊而已。慈禧政變成功後,她把失信於洋人的屎盆子扣到了肅順等顧命大臣身上。還有,教材在描述圓明園被燒的時候,一般要附上雨果那段盡人皆知的話。雨果在得知圓明園被英法聯軍所燒後,憤怒地斥罵法國是強盜。這種怒罵對我們來講,似乎是一種安慰。不過,安慰之後,心裏又有些不舒服,一個法國作家罵自己的政府為強盜,又沒有被政府視作“法奸”,這樣的政府,在自己犯錯之後,估計是不會把屎盆子扣到幾員大臣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