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2 / 2)

指刑

上世紀五十年代,阜陽潁州中學有一讀高中的男生,和一也讀高中的女生相戀。女生家富有,男生家貧。女母受世俗影響,認為兩家門不當戶不對,堅決反對女兒和那男生交往。女兒不聽母言,常住男家不歸。母憤。一日偽言意轉,騙女兒回家,趁她吃飯時,暗下安眠藥。女沉睡後,母把她的手腳分別綁在床兩頭。俟醒,拔下發中銀簪,從指甲下,逐一深刺指尖。女疼痛欲絕。母不為所動,以為隻有如此,才可使與男絕戀。女十指暴腫若棒,私奔至男家向男訴說情狀,兩人抱頭大哭。適男家有瓶剛買的滴滴涕,對生活完全失望的他們,共飲而盡。喝後,女返家。行不久,男不放心,出門去追。及追上,已歿於道。男抱屍哀慟,不時亦歿。男家忿,上女家門理論,嘩鬧一時。

磨龜

阜陽圓寨醫人程某,一年去霍丘采購中藥材時,帶回來一隻雞蛋大的仔龜。因龜不咬人,他三四歲大的長子,就一天到晚拿著玩。其家有間磨房,墊磨盤的,是用八斤磚砌的桶形花格子小牆。一天,長子從小牆的格洞中把手伸到牆內玩,一不小心把仔龜弄掉裏麵了。因為隻是隻小龜,家中的大人誰也沒當回事,並很快把它忘在了腦後。

光陰似箭,到了一九六○年,時光已過去三十多年。當年的長子已成了三四十歲的壯漢,程某已是年逾六旬的老翁。一天,一位寓居圓寨的李姓小夥,到程家磨房玩。出於好奇,他在磨盤下的格洞中往裏望時,見裏麵有兩個綠豆粒大的紅色光點,大疑愕。為了能看得更清楚些,他扒掉了一塊磚。看了一會兒,不相信地又扒掉一塊看。在確信是兩個光點後,就大聲地喊程家的人。程某過來趴在地上看了時,又接著在剛才扒開的地方扒。把小牆扒開一角後,到外麵拿來糞耙子,對著亮點的地方用力往外一摟,竟摟出個筲口大的烏龜來。烏龜身上的花紋斑斕如常,隻是脖頸上泛白,就像長著一層白色的絨毛。消息一傳開,遠近稱奇,睹者盈室。

烏龜是哪兒來的呢?人們議論紛紛:磨盤以下的地方,三十多年未動過;阜陽當地不產龜;附近也無人養龜……七嘴八舌一陣後,一致的結論是,龜就是當年程某長子玩的那隻仔龜。至於龜吃什麼,它怎麼會長,程某的說法是龜喝風拉沫。這未免把龜神化得離譜了。就怕空中的蚊蛾等飛蟲和地下的蚯蚓、土鱉等物,才是它真正的吃物。

程某把龜奉之為吉祥物,每外出行醫售藥,都把它作為藥引子帶著。

雙槍婦

李姓婦,泗縣大戶吳某之妻。姿采秀雅,果敢智慧。不僅精於家務農事,還會手使雙槍。故譽聲四播。一日其二弟來訪,夫婦設宴款待。時處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末,各種政治勢力雜處,社會動蕩。席上,吳某和二弟因政治問題爭執,由互不服氣,到惡語相加。性情魯莽的二弟指著吳某說:“像你這樣,早晚會被人殺。與其人殺,不如我殺。”言罷竟真的掏出槍來,向吳某的額頭開了一槍。吳某當即身亡。吳婦悲痛欲絕。痛定之後,對二弟說:“我的孩子才三歲,我也二十剛過,你把他殺了,我和孩子怎麼辦?咱得回家找咱爹咱娘講理去。”二弟無語,勉強從之。行至村外一岔路口,吳婦對走在前麵的二弟說:“你走錯了,回家應該走這條路。”不知是計的二弟在回首之際,吳婦對著他的麵門就是一槍,他應聲而倒。義烈殺死弟弟後,她沒有急著去向父母說明原因,隻讓人叫他們來收屍。之後,各家辦了各家的喪事。吳婦喪夫後,沒有再嫁,自己親手耕田種地,把兒子撫養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到她村子進行土改的工作隊幹部,聞其槍法好,冀望一睹。吳婦應其請,用牛拉著拖車,上置兩杆雁槍,至田野雁棲百米處,對雁群開了一槍,待未中彈的驚飛時,又開一槍。計獲雁數十隻。她用拖車拉著回來,無不歎服。

紙灰

某男,阜陽坎河流人。上世紀五十年代,在坎河流的泉河渡口擺渡,每渡一人,收費一分。一晚,天陰沉漆黑,一撥過河人至,魚貫登船。登上船很守本分,一一往錢罐放錢。擺至對岸剛返回,又一撥人至,亦上船就給錢。此後人竟一撥連一撥,不停地來,他也不停地擺,一直到第二天淩晨。因天黑,他看不清人臉。無人後,便睡覺。天明醒來,心裏喜滋滋的,想著擺了一夜渡,一定會有不少錢。拿起錢罐看時,裏麵卻全是紙灰。

逮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