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以利用外資為主體的開發區建設。以已存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為依托,建設若幹規模較大、特色明顯、外資密集、國際知名度高的重點開發區。加強整合、擴建和提升產業集群經濟層次,鼓勵開發區向外資導向的綜合性多功能產業區發展,實現高水平、集約化的外資利用模式。
(2)實施“產業結構升級導向型開放戰略”,替代原來奉行的“創彙—資本形成型”開放戰略。即把強化結構轉換能力,提高開放的結構轉換效應,促進產業結構高級化作為對外開放的主線,以有別於原來奉行的單純追求開放的靜態利益的創彙—資本形成型戰略。把追求開放促進技術進步、產業演進、機製轉換等的動態利益放於突出地位。鼓勵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對引進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實行“以市場換技術”、“以股權換技術”等特殊優惠政策。要舍得讓出一部分市場,吸引跨國公司或其他高新技術企業來浙投資,建立高新技術項目和設立研究開發中心,並發揮這些項目的孵化和輻射作用,帶動相關配套產業的發展,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和產業群。要注重提高外資項目的整體技術質量和水平,以促進外資逐步由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推移,提高產業開發和創新能力,增強產業國際競爭力。
(3)目前外資工業雖然在機電工業中占有較高比重,對技術密集型產業的發展起了一定作用,但外資工業同時在不少一般加工工業中也占有較高比重。從推動工業結構升級的角度看,需要加快技術密集型產業以及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相應的控製一般加工工業的投資規模和增長速度。因此,應進一步重視吸引大型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引導外資更多地進入技術密集型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同時減少對一般加工工業的投資比重。20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國際直接投資的產業分布具有由資源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轉變的趨勢,其中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技術密集型產業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的增長速度很快,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直接投資也越來越多地投向技術密集型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我們應當利用國際直接投資的這種產業變動態勢,加大對大型跨國公司的引資力度和對外商投資的產業導向力度,以此來帶動浙江技術密集型產業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升級。
(4)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能源、原材料和零部件加工工業的發展,完善投資環境。這是吸引跨國公司的基本物質條件,也是經濟持續增長的基本保障。根據浙江實際情況,根本性地調整引進直接投資的方式,把偏重於引進資金流量轉向以技術創新與製度移植為重點。政府對外商直接投資的政策優惠,應當集中到鼓勵技術轉移和製度示範等方麵來。結構升級已經成為浙江經濟發展的主旋律,今後引進外商投資項目要以結構優化為基本的取舍標準。要通過產業導向等途徑把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更多地引向需求增長較快、生產汙染較少的領域。引導高技術、高技能服務企業前來投資,形成高質量的新增資產,同時引導浙江中小企業進入全球生產體係,提升存量資產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