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同一產業領域引進多家跨國公司,這種直接競爭的結果必然導致各方為了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和其他的利益,紛紛加快新產品與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同時向浙江企業轉讓比較成熟的技術。跨國公司之間的競爭縮短了先進技術擴散的時間,有利於浙江企業保持技術的相對先進性。建立跨國公司產業帶動中心,通過收集跨國公司與浙江企業的詳細信息,為浙江企業彌補技術吸引過程中信息不完全的不足。並且給予浙江企業一定的優惠政策,鼓勵其通過為跨國公司進行配套生產的中間環節來提高國產化率,同時也可帶動自身技術水平的提高。
(6)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推動企業更大膽地走向國際市場。浙江省早在2001年9月就製定了關於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意見,明確“走出去”的主體、形式和途徑。雖然浙江民營企業的技術創新基礎良好,但總體技術水平較落後,創新能力不夠。根據國際慣例,當企業的R&D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2.8%以上時,該企業就屬於高科技企業,2.8%~1.1%為中等技術企業,1.1%以下則為低技術水平,浙江民營企業的這個比例更低,隻有0.02%~0.05%。要想在國際上競爭,就必須進行產業升級,有一定的核心技術。這就使得浙江一部分企業采取學習型對外直接投資,來增強競爭優勢。在選擇學習型的區位時除了要分析各國的技術優勢,還要綜合考慮不同國家的人才優勢、產業優勢以及技術人員的工資等諸多要素。這種投資的受體主要集中在技術和產業都比較發達的國家(地區),如歐洲、美國和日本。發達國家技術人才集中,技術性基礎設施完善,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很高的生產效率,能為研究、開發和新技術生產提供得天獨厚的條件。當然,可以把注意力放在俄羅斯等轉型期國家,利用他們雄厚的科技基礎和科技人員工資較低的優勢,提高技術尋求型投資的效率。同樣也要看到印度、巴西、古巴等國家的優勢技術,發揮這些國家的優勢技術適宜發展中國家的特點。技術尋求型企業還可以將目光投向一些特殊的地理集群,如美國的矽穀、英國的蘇格蘭科技區、印度的班加羅爾等地區,以尋求高科技產業集群帶來的區域創新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