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控製“幸福遞減”,就要懂得珍惜。如果認為自來水真的是“自來”的,取之不盡;如果認為愛人做一日三餐,是應該的,那你自然就不會珍愛這些了。所以,要珍視身邊的一切,這樣你的生活才會“幸福遞增”。
江湖閱曆95:不要和婆婆爭“寵”
不知有多少傻女人問過丈夫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和你媽媽同時掉進水裏,你會先救哪一個?聰明的女人,懂得如何經營家庭,知道如何孝敬父母,如何愛自己的丈夫。愛他的母親,就是愛自己的丈夫,也是愛自己的母親,因為母親終究是母親,無人可替代。
永遠別和你的婆婆爭“寵”,因為從根本上而言,兩者不具有可比性。你們都愛著同一個男人,但這兩份愛並不衝突、不矛盾。你是他的妻子、知己、朋友、夥伴,卻無法成為他的長輩、他敬仰的偶像。愛是流動的,在了解愛的真諦的人心裏;愛是靜止的,在珍惜人間真愛的人心裏。如若要爭,那爭的人一定不會是最後的贏家,在整場爭鬥中,也不會有真正的贏家。
女人,隻要不是抱著獨身想法的,都會從父母的女兒演變成夫君家的媳婦。婆媳問題就像是親情愛情一樣的永恒,總是會有這樣那樣的矛盾。很多人都說,我20多年養成的習慣,怎麼可能是說改就能改的?如果要改,婆婆為什麼不改?要知道,你20多年養成的習慣都改不了,你的婆婆,至少也有50來歲了吧,那她們大半輩子的習慣又怎麼能改呢?
做媳婦的,總是好勝,總想知道在老公心裏,是他媽重要還是自己重要,總會不停讓老公在她和他媽之間做選擇。其實這樣的女人蠻傻的,從你進入這戶人家的那一刻起,你就是最大的勝利者了。你的婆婆,把她最寶貝的兒子交給你,就已經是把最好的禮物送給你了。
女人,做人家女兒的時候,可以任性、可以固執,甚至和媽媽意見不合的時候,可以和媽媽對著幹,說話做事隨性隨心,但是做人家媳婦的時候,要有點技巧。你可以得罪小姑,可以得罪公公,但你千萬不能得罪婆婆,得罪了婆婆,你就得罪了全家。更不要無知到剛進人家的門,就想著幾十年之後,這對老人要讓你們贍養。在你大聲對婆婆說話的時候,想一想,你也是這樣對你的母親嗎?
離婚的原因有萬千種,但婆媳不和,兒子夾在中間忍受不了決定放棄婚姻的,也是其中一種。想和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過一輩子,那就先學會愛上這個男人的媽吧,要知道,你們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去爭奪他給他媽媽的那點愛,還不如你和他一起給婆婆多一點愛,這樣你收獲到的不僅是你老公的疼愛,還有公公婆婆的喜愛,更有小姑對你的討好,何樂而不為?
媳婦和婆婆最大的區別在於:婆婆和丈夫是一分為二,而媳婦和丈夫卻是合二為一。一個整體即使分開多大的距離,心也是在一起的,而合二為一即使再親密,中間也會有縫隙。
如果把丈夫比作樹幹的話,那婆婆就是樹根,而妻子呢,不過是棲息在樹枝上的一隻小鳥而已。樹幹越粗,樹根會越發達,樹根越發達,樹幹會越壯,樹根和樹幹是相輔相成的,是此長彼也長的,所以母親永遠盼著兒子越長越高。而媳婦不同,樹枝的繁茂為小鳥提供了一個避風的港灣,這當然是好事,但還有一些外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樹大招風,弄不好會把小鳥摔死。可即使是出現了台風,一些樹幹卻寧願攔腰折斷,舍棄鳥巢,也舍不得傷及樹根。
婆媳之間的“矛盾”其實也算不上真正的矛盾,隻是兩種至高無上的愛。所以,別和你的婆婆爭“寵”。
江湖閱曆96:吵架,要有“建設性”
再恩愛的夫妻也會有發生口角的時候,有的人在吵架中成長,有的人在吵架中受傷,有的人在吵架中和諧,有的人在吵架中分離。吵小架有可能增進夫妻的感情,但吵多了就會傷感情。吵架不能成為家常便飯,說吵就吵。吵架也應該掌握技巧,把握好一個“度”。
生活中總有太多柴米油鹽的麻煩事,總會有心情不好的時候,都會有煩躁的時候,如果那個時候連自己最親近的人也不理解的話,吵架肯定是擋不住的。
那麼,怎樣“學會”吵架呢?怎樣利用吵架來達到新的平衡呢?
首先,人無完人,人都會有短於別人的地方。總是看到對方的不足,吵架的時候,看的盡是對方的缺點,惡言惡語,傷透對方的心。認為是自己出了口氣,但卻換來了對方冷酷的心。吵架不能揭對方的短,隻能就事論事,不要一吵架就陳芝麻爛穀子都挑出來,一古腦擺出來,越說越起勁,直到唾沫飛濺。
其次,要學會說“對不起”。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會發生摩擦,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能夠順利,就必須先學會說“對不起!”聽起來簡簡單單的三個字,真的要說出口,卻有如千斤重。其實,這三個字我們天天都在用,但在麵對自己最親近的人時,卻是十分不容易表達。所以我們必須先做好心理建設,那就是夫妻吵架無所謂輸贏,誰是誰非絕不可能明明白白。
第三,不要總吵架,不要為一丁點小事就吵,不要認為吵就吵,誰怕誰,你大聲我比你還大聲。畢竟吵架給對方帶來的不是快樂,而是糟糕的壞心情。吵架帶給人的負麵情緒要過些日子才能消退,經常吵架就會讓人總是生活在煩悶的情緒裏。我們常常說退一步海闊天空,沒有什麼解不開的疙瘩。
第四,不要拿別人攀比。如果一方想表達自己某種強烈願望時,可以以“我想……”或“我們一起去……好不好?”作為開場白。例如,妻子希望和丈夫一起去餐廳吃飯,不妨直說:“明天我們一起到外麵吃飯,好嗎?”而不要以諷刺的語氣旁敲側擊:“你看人家王先生,幾乎每個禮拜都和他太太一起出去吃飯看電影,而你呢?”這種說話方式,會使簡單的事情複雜化,好事也會變壞事,不但達不到你所期望的目的,反而會使對方產生反感。
第五,吵架時應該輪流發言。雙方必須盡量克製自己,讓對方把話說完。尤其在對方說話時,不要打斷,心平氣和地等他說完之後,再發表自己的意見,那麼爭吵便不容易進入白熱化的階段,也比較容易達成和解。
第六,不要動不動說離婚,兩口子有矛盾很正常,氣頭過去了,還說離婚嗎?不是有句話說兩口子打架不記仇嗎?兩個人肯定有不一致的地方,難免出現磕碰,千萬不要懷恨在心。特別是吵架之後,更不要記在心裏,也不要動不動就離家出走,或者回娘家之類的。
第七,吵架不要過夜。許多夫妻在爭執時,總有一種錯誤的心理,就是一直希望以“理”來說服對方,結果誰也不服誰,反而越說越生氣。其實,夫妻之間的爭吵,一般沒有什麼原則或道理可言,而是許多是非糾纏在一起,不容易分辨清楚,往往容易發生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現象。所以,事情過去就算了,不要第二天還耿耿於懷,想辦法說服對方。
吵架,有時候也是一種增進感情的催化劑,但是絕不能傷害對方,要學會有建設性地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