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3 / 3)

從總體上看,社區發展規劃在上海開展的10餘年間,其目標體係、工作重點和規劃指標體係等始終處於不斷的調整過程中。這一方麵說明我國的社區發展規劃工作從技術、操作等層麵與社區發展的目標之間還很不適應,另一方麵則意味著隨著技術、政策和經濟因素的演變,社區發展規劃的工作方法和實踐模式也亟待改進。目前的社區發展規劃普遍存在三個方麵的問題:①社區發展規劃缺乏理論指導。目前的社區規劃是在理論準備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起步的,應該由誰來編製、由誰來審核、由誰來執行都還不清晰,規劃內容更是五花八門,價值取向、結構框架和實施途徑都很不成熟,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時期。②從現有社區發展規劃的編製情況來看,多數是在行政區劃範圍內的物質空間整合和基層行政管理梳理,在滿足居民的需要、拓寬居民的參與渠道和提高可行性上嚴重不足。③社區規劃的編製中社區居民集體缺位。公眾參與成為例行公事的座談和問卷,最終大多歸納為居民對空間環境或服務質量等問題的怨言,鮮有社區群眾對社區參與和自治提出意見,而規劃製定者也很少反思社區治理的結構性問題,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根本的缺憾楊蓓蕾。麵向發展質量的城市社區治理研究——以上海市相關社區為例:[同濟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

社區自身是一個不斷發展的目標係統,社區發展規劃在短時間內表現為針對性較強的工作,但從長遠的角度看,則需要密切關注居民需要的變化、生活環境的持續改善等問題,需要保持動態的平衡,關注居住文化形態的延續性和居住生活形態的繼承性,從整體上把握社區係統發展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這裏不妨借鑒1995年全球治理委員會《我們的全球夥伴關係》中有關“社會治理”的內容,從某種意義來說,它非常接近我們今天所討論的社區規劃的目標和手段:治理是利用各種途徑管理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衝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並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的過程。這既包括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製度和規則,也包括人們同意的、符合其共同利益的非製度性幹預。治理具有如下特征:①主體多元。可以是公共機構,也可以是民間組織;還可以是政府與非政府的合作,強製與自願的合作。②主體關係多樣。以協作和共生為基礎,既非市場競爭,也非科層(Hierarchy)命令,而是以協調為目的,其權力向度是多元的。③過程連續。治理不是一套規則或製度,也不是一個運動,而是一個過程。它強調成員持續、互動地參與。④手段多樣。對於公共事務,參與者主要通過合作、協商來確立彼此認同的手段,體現自覺、自願和參與者的責任感。⑤結構多樣。為實現共同的目標,治理的過程往往體現為主體間多樣化的行動,可以是正式的製度約束,也可以是非正式的行為規範[英]格裏·斯托克;華夏風編譯。作為理論的治理:五個論點[J]。

治理(Governance)和統治(Government)不同,後者的權威來自政權,其權力運行的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從“善政”(Goodgovernance)走向“善治”(Goodgovernment)正是社區發展規劃麵臨的時代選擇。

城市居住形態的社會階層結構

美國當代社會學家布勞(PeterM.Blau,1991)認為:社會結構是個人所組成的不同群體或階層在社會中所占的位置,及社會交往中的多維空間分布[美]彼特·布勞。不平等與異質性[M]。北京:科學出版社,1991:14。城市社會空間的隔離在城市社會空間統一體內突出表現為居住形態的分異(Differentiation)。社會階層分化背景下的人口分化是形成城市居住分異的(ResidentialDifferentiation)主要原因。

社會階層的分化與城市居住形態的分異

莫蒂(Murdie1969)關於城市居住形態的社會空間結構模型

在芝加哥古典人文生態學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城市社會地理學及其分支研究——“城市社會空間分異”自1960年以來得到長足發展。莫蒂(R.A.Murdie1969)借助於社會區域分析和生態因子方法,提出了由社會經濟地位、家庭地位和種族地位三個主要方麵決定的城市社會空間模型R.A.Murdie.FactorialEcologyofMetropolitanToronto[M].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1969。(圖58)莫蒂認為,不同種族各自獨立聚居的居住形態呈現分散布局的居住隔離狀態;不同家庭地位的居住形態呈現圍繞城市CBD的同心圓布局;不同經濟地位的居住形態呈現圍繞CBD的扇形布局,這三種形態進行疊加並根據城市道路和土地使用等城市空間形態加以調整,就形成了城市居住分異的空間形態。

迄今為止的社會分層研究大多集中於對居民社會位置的分析並包含了一個基本假設:客觀的分層結構構成了社會關係的基本分界線和不同社會群體的利益基礎也構成了社會集體行動的基本組織原則和社會衝突的基礎。在分層結構和集體行動兩極之間存在著一係列的中間過程和條件,這些過程在吉登斯(Giddens1973)那裏被稱為“結構化”過程也可稱為“階層化”過程。由於社會行動的極端複雜性客觀的分層結構在行為、消費、認同和社會意識等各個領域中產生的後果和影響以及它與集體行動的聯係是一個複雜而具有挑戰性的問題。

在計劃經濟體製下,“均貧富”是分配領域的基本原則。與國際上發達國家比較,中國當時處於整體的貧困狀態,城鎮居民中並不存在明顯的貧富差異。根據世界銀行1978年的資料,中國城市的基尼係數基尼係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指標:取值在0~1之間。0代表居民之間收入分配絕對平均,1代表絕對不平均。按照國際慣例,基尼係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的“高度平均”,0.2~0.3之間為”相對平均“,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0.4則是貧富差距的“警戒線”,0.4~0.6之間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此時社會可能進入較為動蕩的危險狀態。僅為0.16,低於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0.2的”高度平均度”參數李強。貧富差距拉大:五分之一的家庭占有總收入的一半[J]。經濟改革信息,1995(16)。2006年,中國城市的基尼係數已攀升到0.50,2008年更進一步躍升至0.65,超過國際公認的警戒線(0.4),並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財富、資產的滾雪球效應使不同階層居民的收入增速呈階梯式分布,窮者越窮、富者越富的“馬太效應”明顯。原有的均質社會空間結構被打破,社會成員的異質性特征日益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