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發展規劃
社區發展作為社會工作的一部分在西方有著悠久的曆史。19世紀末歐文(RobertOwen)的“新協和村”可謂最早的社區發展實踐。20世紀初,澳大利亞和東非一些國家已經將社區發展作為改善居民生活質量的重要社會調節手段。20世紀60年代以後,美國在城市更新過程中將社區發展作為物質空間規劃的重要補充,並結合更新項目成立了“社區發展社團”(CommunityDevelopmentCorporations,簡稱CDCs)。這一做法被視為檢討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的有效途徑,很快被納入法律體係,並在加拿大等國得到推廣。1957年聯合國開始研究將社區發展規劃運用到發達國家,試圖通過社區發展來解決發達國家工業化與城市化所帶來的一係列社會經濟問題,並得到了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政府部門的重視。此後,聯合國還在世界各地舉行了多次研討會,探討社區發展理論與方法,先後發表了《社區發展與有關業務》、《社區發展與國家發展》、《都市地區中的社區發展與社會福利》等報告。
社區發展是有方向性的社會培育,它促使社區的變遷具有積極意義。居住空間形態的演變有時可能由於偶然因素發生變化,或是特定條件下進行的自然演進。但社區發展或社區建設卻是有目標、有計劃、在人為的積極控製和推動下發生的。“社區發展”已成為一個國際通用的專門用語,專指居民群體以特定的途徑與其他社會力量協同改善社區的經濟、社會及文化狀況,並通過與政府部門的合作將社區與更宏觀的社會生活合為一體,以推動社會整體進步的過程。這一過程強調兩個因素的重要作用:一是居民本著主動、自發的精神,參與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二是鼓勵自助、互助的精神,在此基礎上創造更具實效的運行方式。社區發展的典型手段是製訂針對具體目標的實施方案,即社區發展規劃。
社區發展規劃從社會、文化角度對居住生活的整合與引導是物質層麵的規劃設計所難以實現的。社區規劃著重發揮居民參與、重視居民實際需要的工作方法也是對規劃設計工作過程的重要補充。從住宅區規劃向社區規劃的發展,體現了城市社會的日漸成熟,也意味著人們對住宅問題的關注正從物質空間形態轉向社會空間形態的發展趨勢。中國法定城市體係中並沒有社區發展規劃這一形式,但針對社區發展所麵臨的社會、經濟、文化等多重挑戰,中國城市急需通過物質空間規劃以外的手段來理性、綜合地把握社區發展的方向。上海市政府於20世紀90年代開始陸續製定了一係列社區發展規劃,目的是根據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從社區的實際出發,運用係統分析的手段解決社區發展麵臨的實際問題。社區發展規劃的製定以“行政社區”的內涵為基礎,以街道辦事處管轄範圍2000年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中對社區的範圍定義為:“目前城市社區的範圍,一般是指經過社區體製改革後做了規模調整的居民委員會轄區。”作為社會生活共同體的基本單位,試圖結合長期以來業已形成的住宅區管理行政體製,既調動社會的廣泛參與,又體現政府的主導作用。1992年,上海盧灣區瑞金街道、普陀區曹楊新村街道提出了”瑞金街道社區綜合發展規劃“和”曹楊新村街道社區綜合發展規劃”。1994年,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持的《上海市社區綜合發展工程——瑞金街道社區建設模式研究》,提出城市街道社區的建設與發展應當納入城市總體發展規劃,研究同時提出了社區人口、科技、經濟、生活質量、社會保障、健康水平、環境、婦女地位、社區管理等社區規劃的綜合指標。1997年,華東師範大學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區—社區發展規劃(1996—2010)》中分7個課題論述了社區發展的目標,即人口及其管理、環境保護、社會保障及管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公共安全、黨建和幹部隊伍建設、街道經濟及其管理等。這些社區發展規劃均以上海居住社區的實際情況和長期以來形成的共識為基礎,對“社區”概念的基本認識是:以現有街道行政區域為區劃依據,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區域內企事業單位(包括部隊)和居民共同參與的,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質為目標的區域建設、管理和發展的社會實體孫慧民。城市社區發展//上海跨世紀社會發展問題思考[M].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7。總體上看,上海目前完成的社區發展規劃大多聚焦於創建“文明小區”、”安全小區”等內容,帶有濃厚行政色彩,行政任務特征突出,社區的自發性、成熟性體現不足。
案例:寶山區通河街道社區發展規劃
寶山區通河街道社區發展規劃分別從“社會發展”、“社區管理”和”環境設施”三個層麵展開工作。內容主要包括,以普及教育、參觀交流的形式培養社區成員的參與意識,加強居委會的自治組織功能,實現居民自助和互助;通過對社區資源進行整合的手段構建社區的組織結構平台;通過對主要商業界麵、公共空間的整治推進環境整治的示範效應。規劃在製訂過程中發現,要想理順社區現有的組織管理體係,涉及的相關管理機構多達5個部門20餘個行政單位。
[文獻資料來源:趙民,趙蔚.上海寶山通河社區發展規劃(2001年)[J].理想空間,2008,27:7881]
通河社區管理機構簡圖資料來源:趙民,趙蔚.上海寶山通河社區發展規劃(2001年)[J].理想空間,2008,27:7881
案例:靜安區江寧路街道社區發展規劃
2003年,由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主持開展的靜安區江寧路街道社區規劃,將工作的重點定義為:
——界定基層社區工作的空間規模及範圍;
江寧路街道組織的社區活動
——針對社區不同的發展現狀,采取改善居住環境的相應規劃措施;
——整合社區發展機構模式,推進政府引導下的多方參與;
——調整相應公建配套設施,滿足居民多元化的居住需求。
這些規劃重點在社區規劃的實際操作層麵轉化為三個具體工作內容:首先是在用地上重新整合劃分社區的範圍,由原來的13個社區歸並為10個社區;其次是收集公眾意願,得出比較集中的居民訴求(包括配套設施、道路、安全、物業管理、環境改善、建築形式等);最後是通過調整社區設施布局來滿足公眾的意願和整體發展的需求。
[文獻資料來源:童明,郭挺.上海江寧街道社區發展規劃[J].理想空間,2008,27:9093]
不難看出,上述社區發展規劃案例在尊重公眾意願,整合管理服務體係等層麵均試圖探索物質性空間規劃以外的領域。然而事實上,通過問卷和座談所獲得的公眾意願並不意味著真正意義上的公眾參與,而所謂“強化社區自治組織的地位和功能”,在現有的社會條件下也隻能是理念層麵的呼籲。總體上,無論是寶山區通河路街道社區發展規劃,還是靜安區江寧路社區發展規劃,最終都無奈地求助於物質空間規劃手段,以應對非物質空間的問題。認真研究上海近期陸續完成的社區發展規劃,幾乎無一例外地陷入同樣僵局。這一方麵反映了由城市規劃師出任社區規劃師所存在的局限,另一方麵也折射出社區規劃難以擺脫“自上而下”工作模式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