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米利巴
哦——哦,我的朋友!你走進勞伯的池塘了。
——《傑克——殺人狂魔》[ 《傑克——殺人狂魔》(Jack the Giant Killer),英語民間故事。]
彼得勳爵北上的旅程在約克郡暫時停滯了,丹佛公爵在開庭之後被轉移到這裏,因為諾思阿勒爾頓監獄即將被關閉。經過多方的努力,彼得終於獲得了與他哥哥見麵的機會。他發現丹佛看起來病怏怏的,而且監獄的氣氛使得他有點委靡,不過仍舊頑固而不順從。
“真不走運,老兄,”彼得說,“但是打起精神來。事情進展得比較緩慢,所有的法律程序都很煩瑣,你知道。但是這也正好給了我們時間,現在一切都在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真是麻煩,”他哥哥說,“我想知道莫伯斯是什麼意思,過來威嚇我——該死的!每個人都知道他懷疑我。”
“聽我說,傑裏,”弟弟熱切地說,“為什麼你不拿出你不在現場的證明?這會有很大助益,你知道。畢竟,如果一個人不能說明他正在做什麼——”
“不應該是我來證明什麼,”公爵反駁,帶著不可侵犯的尊嚴,“他們都表明我在那裏殺了那個家夥。我沒必要說出我在哪裏,在他們證明我有罪之前,我都是清白的,不是嗎?我覺得這是一個恥辱,隻要這裏有一個人被認定有罪,他們就不會花一丁點時間去找出真正的凶手。沒什麼好說的,我發誓我沒有殺卡斯卡特——但是,這些下流的家夥——根本不關心。而同時,那個真正的罪犯卻逍遙法外,如果我自由了,我肯定會好好處理一下這件事。”
“你到底能不能說得簡短點?”彼得催促,“我的意思是不要在這裏對我說這些,”他瞥了一眼典獄官,發現他在聽力所及範圍之內——“而是告訴莫伯斯,這樣我們才好展開調查。”
“我不希望你介入這件事,”公爵嘟囔,“海倫,可憐的姑娘,母親,每一個人,這些人還不夠你煩的嗎?你還要扮演歇洛克·福爾摩斯嗎?為了家人著想,你現在最好保持沉默。我可以待在這個該死的地方,但是我不會在公眾麵前出洋相,老天!你明白嗎?”
“該死!”彼得勳爵如此激動,以至於臉色一直木然的典獄官幾乎要跳起來,“你已經在丟人現眼了!你已經這樣做了。你以為我喜歡我哥哥和妹妹被人拽上法庭,到處都是記者,印著你名字的報紙從四麵八方湧來——所有這些可怕的事情,最後都在國會上議院這個大秀場中,在一群穿著猩紅色法官袍的人和該死的看熱鬧的人群中結束,你以為我喜歡嗎?俱樂部裏的人們以古怪的眼神看著我,我會聽到他們竊竊私語,‘丹佛的態度看起來就像個傻子、笨蛋!’讓這些結束吧,傑裏。”
“噢,我們現在已經這樣了,”他哥哥說,“感謝老天,貴族中還有一些正派的家夥知道該如何相信一個紳士的話,即使我的親弟弟也隻認識他那些該死的法律證據。”
就在他們怒氣衝衝地相互瞪著的過程中,親情骨肉中的神秘共鳴,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家族相似性,從它隱藏的地方冒了出來,在他們兩張完全不同的臉龐上顯示出相互諷刺的頑皮效果,似乎每個人都在透過哈哈鏡看到他自己,而一個聲音隻不過是另外一個聲音的回音而已。
“我說,老兄,”彼得說,他已經恢複平靜,“我很抱歉,我本意不是要這樣的。如果你什麼都不想說,不願說,我也不會逼你。不管怎樣,我們會盡全力繼續調查的,而且我們相信很快就能抓住真正的凶手。”
“這些話你最好留著對警察說,”丹佛說,“我知道你喜歡做偵探,但是我想你會給自己劃定最後的界限。”
“這真是個致命打擊,”溫西說,“我沒有把這當作遊戲,我不會置身事外,因為我知道我做的工作是有價值的。我能——老實說,我能——明白你的想法。我很抱歉對你發火,我想很難讓你明白我的想法。但是,我一定會將你從這裏帶出去,即使我和本特因此喪命。好了,再見”——典獄官正準備站起來說‘時間到了,紳士們’——“我走了,打起精神來,老兄,祝你好運。”
他與本特在外麵會合。
“本特,”當他們走過這座古老城市的大街的時候,他說,“有時候我的行為是不是很讓人討厭?”
“有可能,大人,請原諒我這麼說,您活潑的行為可能會誤導那些缺乏——”
“小心,本特!”
“缺乏想象力的人,大人。”
“受過良好教育的英國人都缺乏想象力,本特。”
“當然不,大人。這裏麵沒有侮蔑的意思。”
“噢,本特——噢,老天!那裏有記者!擋住我,快點!”
“到這裏,大人。”
本特先生將他的主人扯進了空曠的大教堂。
“我想,大人,”他小聲急促地說,“我們應該裝作是虔誠的祈禱者,請原諒。”
從張開的手指間,彼得看到一位教堂管理員走了過來,臉上掛滿了指責之色,而就在這時,那個記者已經一頭紮了進來,從口袋裏將筆記本拽了出來。教堂管理員被這種新的祈禱方式嚇得跳了起來。
“我們的下麵,”他開始以虔敬的聲音開始介紹,“就是約克七姐妹。她們說——”
主人和他的仆人趁機偷偷跑了出來。
因為要去斯泰普利市場逛一下,彼得勳爵穿上了老式的諾福克套裝、樸素的長襪,戴上四周向下卷起的帽子,套上結實的鞋子,還攜帶了沉重的梣木手杖,很遺憾不得不放棄他最心愛的手杖——帥氣的馬六甲白藤手杖,為了偵查方便,這條手杖上刻上了刻度,裏麵隱藏了一把刀,最上麵還裝有一個羅盤。他想不管怎樣,它有可能讓當地人對他產生偏見,雖然說不上會讓人覺得自己傲慢自大,但是至少會被認為很有城裏人的習氣。但是,這番為藝術的自我獻身,最後就會變成證明格特魯德·瑞翰德[英國作家阿諾德·貝內特(Arnold Bennett,1867—1931)一九一二年創作的戲劇《裏程碑》(Milestones)中的一個角色。]的真理的論據:“我的這番自我犧牲完全是個錯誤。”
當他驅趕著裏德斯戴爾獨特的輕便雙輪馬車進入小鎮的時候,小鎮正安安靜靜地昏昏沉睡著。本特坐在他的旁邊,菜農威爾克斯在後座。如果可以選擇,他會選擇在有集市的日子過來,那樣說不定還可以遇到格蘭姆索普本人,但是事情往往不等人,他現在不敢浪費任何一天時間。這是一個陰鬱而寒冷的早晨,天氣陰沉沉的,似乎快要下雨。
“這裏最好的旅館是哪家,威爾克斯?”
“有一個‘泥水匠之家’,大人——一個很不錯的地方,口碑很好;或者‘橋和玻璃杯’,在廣場這邊;還有一家‘玫瑰和花冠’,在廣場的另一邊。”
“當地商人趕集的時候經常會住在哪家?”
“或許‘玫瑰和花冠’更有名一些,可以說——蒂莫西·沃特徹特——旅館主人,是個非常話多的人,而格雷格·史密斯擁有‘橋和玻璃杯’,他是個冷淡而粗魯的人,但是那裏的酒可真不錯。”
“哈——我想,本特,比起親切的主人,我們的同伴更喜歡粗魯的主人和美酒啊。好吧,我們就選擇‘橋和玻璃杯’吧,我想,如果我們在那裏毫無所獲的話,就去見見那位愛說話的沃特徹特。”
後來他們走進一座大大的院子,房子是用石頭直接壘砌而成,裸露的未經噴刷的牆麵上隱約還刻著暗淡褪色的“整裝備戰的橋”的字樣,當地人——通過自然聯想——把它演變為“橋和玻璃杯” 。對著來給他牽馬的看起來脾氣暴躁的馬夫,彼得用自己最友好的禮儀開始搭話:
“真是該死的陰冷天氣,不是嗎?”
“唔。”
“給它點好吃的,我們要在這裏住一段時間呢。”
“啊!”
“今天人不多吧?”
“啊!”
“但是我想到了趕集的日子你肯定會非常忙。”
“呃。”
“我想肯定有很多人遠道趕來。”
“唔!”馬夫說,馬領先了他三步的距離。
“籲!”馬夫喊,馬停了下來。這個男人將車轅卸下來,惡劣地將它扔在碎石路上。
“快點!”馬夫平靜地走進馬廄,丟下和藹可親的彼得勳爵,讓他受到從未遇到的冷落怠慢。
“我越來越相信,”年輕的貴族說,“這就是格蘭姆索普經常落腳的地方。讓我們去酒吧轉轉吧,威爾克斯,現在暫時沒有你什麼事,餓了你就去吃午飯吧,我還不知道我們需要多久。”
“好的,大人。”
在“橋和玻璃杯”的酒吧,他們發現格雷格·史密斯先生正一臉憂鬱地檢驗一長串發貨清單。彼得為本特和自己各點了杯酒。主人看起來很討厭這時候被打擾,側著腦袋瞅著酒吧女服務員。本特向他的主人為那半品脫酒表達了謝意之後,就同女服務員攀談起來,而彼得勳爵也開始對史密斯先生表達起他的敬意來。
“哈!”彼得說,“真是好東西,史密斯先生,有人告訴我到這裏來能喝到真正的好啤酒,噢,老天!我真是來對地方了,不是嗎?”
“哈!”史密斯先生說,“這不是最好的。有比這好好幾倍的。”
“噢,不需要再好了。順便問一下,格蘭姆索普先生今天在這裏嗎?”
“呃?”
“格蘭姆索普先生今天早上在斯泰普利,你不知道嗎?”
“我怎麼知道?”
“我以為他總是住在這裏的。”
“哈!”
“或許我弄錯名字了,但是,我想他就是那種哪裏有好啤酒就會去哪裏的人。”
“是嗎?”
“如果你沒有看到他,那麼我猜他今天也沒有來這裏。”
“來哪裏?”
“斯泰普利。”
“他不是住在這裏嗎?他去或者來沒必要讓我知道。”
“噢,當然!”溫西被打擊得有點找不著北,但是他很快領悟到自己理解錯誤了,“我指的不是斯泰普利的格蘭姆索普先生,而是格裏德山穀的格蘭姆索普先生。”
“剛剛怎麼不說明?噢,他?呃。”
“他今天在這裏嗎?”
“不,我不知道。”
“我想趕集的日子他肯定會過來的。”
“有時候。”
“路途可有點遠,我想他應該會要找地方投宿吧?”
“你今天晚上要住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