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就是部門主管將自己一定的職權授予下屬去行使,使下屬在其所承擔的職責範圍內有權處理問題,做出決定,為主管分擔相應的責任。合理授權體現的是責權一致的原則,也是適應現代管理要求的管理形式,也是一種管理發展趨勢。
一、為什麼要授權
現代社會化生產的發展,使各級領導麵臨的事務紛繁複雜,千頭萬緒。
任何部門主管,即使智力、精力再超群,也不可能獨攬一切,授權是大勢所趨,是明智之舉。概括地講,部門主管授權給下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授權是貫徹分層領導原則的需要
隻有授權,才能貫徹分層領導的原則,實行科學領導。任何部門的工作中,都有許多具體的事務性工作,有些事情非常緊急,迫在眉睫,必須當機立斷,及時去辦;有些事情必須上下結合,共同去辦。作為部門主管,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去總攬一切事務,必須把許多工作交由下屬辦理。部門主管交給下屬任務,必須授予下屬一定的權力,做到明責授權,事權分清。這就必須建立合理的層級結構,並正確處理層級之間的關係。精心設計職位,再根據職位授權,實行分層領導。否則,就會出現遇到矛盾繞著走,出現相互扯皮、相互推諉的不正常現象,致使任務很難完成。因此,授權是現代管理趨勢所決定的,是部門工作的客觀要求。
2.授權是部門主管抓大事的需要
部門主管之所以授權,與一個人的管理精力有關,主管抓的是部門全局的工作,如果事事介入,勢必影響抓全局的工作,因此說,主管向下授權更是集中精力抓首要矛盾的需要。通過向下授權,部門主管隻對直接下級行使一定的權力,不包辦代替和越級處理問題。這樣部門主管就能夠節約一定時間,用於了解情況,進行學習,聯係群眾,靜心思考一些大事。
事實上,一個部門主管要做到大事小事都辦得很好,很不容易,也不可能。重要的是主管有全局觀念和戰略眼光,任何時候大事麵前不糊塗。
“議大事、懂大局、管本行”,這是一切部門主管在工作中應該遵循的一條原則。古羅馬的法典中有條規定:“行政長官不過問瑣事”。一個有成效的部門主管應該是一位善於有效授權的主管。部門主管能不能分清和正確處理大事與小事,有無勇氣大膽授權,是部門主管工作有無成效或者成效大小的關鍵所在。
3.授權是調動下屬積極性的需要
現代管理與領導工作要求責、權、利統一的原則。要履行職責就要有一定的職權,職權是盡責的手段。有責無權同有權無責一樣,都會導致管理與領導工作的混亂,影響部門主管工作的效果。
我國早期的軍事名著《孫子兵法》中在講“致勝之道”時指出,“將能而君不禦者勝”。就是說,將帥有指揮才能而國君不加牽製的便能打勝仗。
漢劉邦本來隻能帶兵十萬,他的部下韓信卻“多多益善”,劉邦能夠正確運用韓信所長授予他統領兵權而不加牽製,因此韓信能率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克。這一故事告訴我們,如下屬有能力去執行任務,部門主管應賦予他們一定的權力,不幹預或牽製他們的行動。隻有這樣,下屬才能有積極性,發揮才能,促進工作目標的完成。
在現代職場中,善於授權、發揮下屬積極性的部門主管越來越多了,這是一種管理上的進步。但是,也確有個別部門主管缺乏用人的氣度,他們奉行的是“武大郎開店”的哲學,凡是我的部下,才能都不能比我高。否則就想方設法加以排斥,或借機給小鞋穿。這樣的主管是沒有發展前途的。
二、部門主管授權的基本程序
部門主管要做到合理地授權,還要明確授權的過程以及授權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1.考察好授權對象
權力授給誰,部門主管要考慮的因素很多。首先要考慮的當然是下屬的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其次,要考慮被授權者有無影響力,能否勝任這一權力,最後還要考慮其是否願意接受授權。部門主管勉強授權,很難取得成效。這就需要部門主管要把權力授予願意接受權力的人。
2.明確授權的內容
部門主管向下屬授權的同時要明確被授權者的權力行使範圍,要讓被授權者有用武之地,同時又不越權行事,至於哪些權該授,哪些權不能授,前麵的章節已有過論述,在此不再做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