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部門主管用人管人的方法(1)(3 / 3)

(7)可將重擔交給少言寡語的下屬

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的下屬未必就是能擔當大任的人,而且這種人常常並沒有什麼真才實學。他們隻能通過口頭的表演來取悅於別人,抬高自己。

真正有能力的下屬,隻講一些必要的言語,而且一開口就常常切中問題的要害,這種人往往謹慎小心,沒有草率的作風,觀察問題也比較深入細致,客觀全麵,做出的決定也實際可靠,獲得的成果也就實實在在。所謂“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一個部門主管應該注意一些少言寡語的人,因為他們的聲音往往最有參考價值。切不可被一些天花亂墜的言語所迷惑,這也是一個成功的部門主管所應該具有的鑒別力。

4.可以委任,卻不放任

用人,就是把人放在一個需要有人來管理的地方,而放在這裏的人是要有管理這個地方或崗位的權限的,從某種意義上說,用人就是向他授權,即委任。但對於任何一個部門來說,在用人問題上必須注意一個原則:可以委任,卻不能放任。

部門主管應該明確任何事的最後責任及後果,隨時關注所交代的事情的進展程度。雖然交待給某個下屬了,但仍要不斷地檢查,故此,要求對方適時提出報告;若發現問題,則給予適當的意見或指示。

當然,委任了某下屬做某事後,就不應該過分幹涉,要放權到某種程度,這樣才能培養人才。不過,如果發現問題時,則應該確實地提醒,否則,等於遺棄了自己所慎重選擇的人才。

被委任的下屬對於該報告的事也應該及時詳細報告。不過,也有人會以為“既然交給我辦,那就得一切由我做主”而不提出報告,一意孤行,到頭來很可能會誤了大事。發生這種情形時,部門主管應及時進行糾正,著手選擇更適合的人來接替。

5.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所謂用人不疑自然不是指對任何人的能力、人品都不存疑慮,而是說,其一,既把工作交付於某人,就不應該再抱懷疑態度,而應給以完全的信任,放手讓他去幹。其二,由於主觀的、客觀的原因,導致下級工作失誤,部門主管可能會終止這位下屬從事此項工作的行為,但是對該下屬本人的信賴卻不一定終止,還應安排另外的工作任務讓其去完成。

要做到用人不疑,部門主管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麵下功夫,以使下級在心理上、感情上、行動上,與部門主管建立起交融與共的親密關係。

(1)不聽信閑言

部門主管與下級之間的信任危機,大多是因為輕信閑言所引起的,那麼,在這種時候,部門主管對下屬的信任感往往是要動搖的。如果部門主管對肆意傳遞閑話的人不管出於什麼目的,都堅決予以斥責,不予理睬,那麼好傳閑話的人也就少了。這種冷處理,一是表明領導者用人不疑、堅定信任的態度,二是不讓雜言碎語幹擾自己的用人部署,三是可以淨化用人環境,讓人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2)漠視部下的小差錯

在某些情況下,主要是下級發生了有悖於、有負於自己的錯誤行為時,作為部門主管在已經察覺的情況下,可以漠然處之,不追不查,在此基礎上感化下級,促其反省。這不但是用人的最高境界,也充分顯示出部門主管的魄力。當然,對待差錯出現的程序是要有所區分的,對於原則上的錯誤是需要特別處理的。

(3)不怕自己承擔責任

部門主管之所以不敢大膽用人,其中有一條,重要的原因是怕用錯人擔責任。應該說,這主要還是氣魄、膽識、意識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主管要考慮的不應僅僅是風險問題,應更多地考慮事業的前途問題,事會越做越大的,部門裏的事總不會就你一個人永遠撐下去吧。部門主管千萬不應該過多考慮個人得失,而應該拿出魄力勇於用人。

(4)不怕部屬失誤

作為主管,首先自己要自信,要重用的人是自己選擇的,害怕或是擔心被任用的人出現差錯,首先就是對自己的用人標準有置疑,而照此推理下去,自己所做出的一切決策都是靠不住的,都無法執行了。因此,作為一個善用人的主管,首先就要對自己用人有信心,對被任用的人有信心,即使下屬真的出現了差錯也無所謂,相信差錯會使下屬更成熟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