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國家的起源(2 / 2)

父係氏族公社!到新石器時代末,隨著私有製的出現和階級的萌芽,開始了從母係氏族到父係氏族的轉化,同時伴隨著群婚製到一夫一妻製的婚姻和家庭關係的演變。到金石並用時代,家族代替氏族成為社會組織的基本細胞,私有製日益發展,國家逐漸形成,氏族製度逐漸為國家機構代替,原始社會終於結束。

從母係氏族轉到父係氏族的重要原因,是男女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起了變化。農業和畜牧業等生產勞動現在都主要由男子擔任,這就必然提高男子在氏族社會中的地位。

同時婚姻和家庭關係也在變化,母係氏族公社最初實行族外群婚,組成普那路亞家庭,後來由於氏族組織不斷分衍,親屬禁婚的規定日益複雜,族外群婚便逐漸為族外對偶婚代替,這時的家庭稱為對偶家庭。對偶家庭的夫婦關係比較固定,男女雙方有了主要的配偶,不僅可確定母親,又可確定父親,從而使世係可用父係計算。隨著男子地位的提高,對偶家庭逐漸由母親為主轉到以父親為主,母權轉為父權,母係轉為父係,母係氏族也就變為父係氏族。

在父係氏族公社中,氏族首領由男子壟斷,血統按父係計算,氏族成員不再住於共同的大住房中,而分成家庭居住,土地也分成小塊歸各家耕種,這就使家庭和家族愈來愈重要。婚姻關係也進一步演化了,對偶婚逐步變為一夫一妻製,婚姻關係完全固定,而且建立了男子的統治地位。這時一夫一妻製的個體家庭就逐漸代替氏族而成為經濟生活的基本單位,土地歸各家使用,產品歸各家支配,這就是日後階級社會中的家庭形式的萌芽。

隨著向個體家庭的過渡,氏族內部貧富分化更為劇烈,父係氏族公社趨於解體,血緣紐帶鬆弛,逐漸形成以地域關係為基礎的農村公社。農村公社還保留了許多氏族製度的慣例,如耕地沒有成為私有財產,民主選舉管理人員等。但宅旁園地等已屬私有,後來,隨著土地私有製越來越發展,導致農村公社變質或瓦解。農村公社是向階級社會過渡時形成的社會基層組織,在某些地方曾保留較久。

軍事民主製和國家的產生!在父係氏族公社的最後階段,奴隸逐漸增多,奴隸反對奴隸主的鬥爭日益激烈;同時,普通氏族成員遭到氏族上層——奴隸主的壓迫剝削,他們的反抗也與日俱增。奴隸主和氏族頭目為了鎮壓奴隸和勞動群眾,必然加**力統治,建立國家機器。列寧指出:“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在原始社會以後出現的國家服務於奴隸主階級鎮壓奴隸和廣大公社成員的需要,都是奴隸主階級專政的國家。

在從原始社會的部落——氏族製度轉變到奴隸製國家的過程中,有一個過渡階段,叫做“軍事民主製”。軍事首長在這時愈來愈握有實權,但這種權力還沒有達到國家統治權力的程度,議事會和人民大會還有一定作用,它選舉軍事首長,議決重大事務,因此保留了一些氏族公社民主製度的色彩。許多古代民族的史詩和民間傳說都記載了軍事民主製階段的情況。到了軍事民主製的後期,軍事首領的權力更為強大,已可不顧人民大會的決議而單獨行事。隨著人民大會地位下降,軍事首領逐漸加強歸他管轄的專用武裝力量,即所謂的“親兵”。這個武裝力量和原先由全體男性氏族成員組成的武裝是很不相同的,它是專為首領等奴隸主階級對外掠奪、對內鎮壓服務的,以它為核心,構成了未來的國家機器的雛型。與此同時,軍事首領也開始使自己的職位由選舉變為世襲,日益排擠議事會和人民大會,並且將一些氏族部落組織改為行政機構,奴隸主階級專政的國家機器就正式產生了。國家與氏族組織不同的特征是:一,按地域標準劃分其管製下的居民;二,出現了具有強製力量的公共權力,即軍隊、監獄、法庭等暴力機構。

國家的形成,標誌著原始社會的終結。充滿了殘酷剝削壓迫的奴隸社會代替了平等、民主的原始社會,人類的曆史從此要經曆一般漫長的充滿階級壓迫的時期,但這是曆史發展的客觀規律。恩格斯指出:“如果我們對這些問題深入地研究一下,那我們就一定會說——盡管聽起來是多麼矛盾和離奇,——在當時的條件下,采用奴隸製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原始社會的公有和平等,實際上隻是生產力極其低下的產物,因為個人勞動隻能保障他自己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沒有任何剩餘,剝削也就不可能;同時,如果不進行集體勞動和共同生活,個人的生存也難以想象。由此可見,原始社會雖有其公有和平等的一麵,也有極其嚴重的局限性的一麵。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要求衝破這種局限性,於是出現了私有財產和奴隸製,從而為生產力的提高、交換的擴大、藝術和科學的創造,提供了更廣闊的範圍和條件,使人類社會繼續前進。這正是曆史的辯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