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這個要求會不會太過分了?我說出來他們會怎麼看我?肯定會覺得我很小家子氣吧?”
“他們那樣的眼神,是不是在評價我?他們在說我什麼?是不是我那天關門的時候吵著大家了?”
我想提醒你兩點:
一、這個世界是沒辦法被討好的。你待人溫柔,會被說成“太裝了”;你為人正直,會被說成“太軸了”;你活潑開朗,會被說成“太不正經”;你安靜地努力,會被說成“太清高了”,不如就真實地做你自己,然後坦然承擔因此所需的代價。
二、你想做的事,你想穿的衣服,你想看的電影,你想發的朋友圈,都是很正常、很普通的事情,它們既不是國際維和,也不是航天器登月,它們既不用聯合國開會投票表決,也不會影響人類文明的發展進程。它隻是你喜歡、你享受、你想試試的事情而已。成與不成,好與不好,都是你的事,都由你自己負責,對他人沒有多大的影響。
別人說得再好聽,也不過是像買跑車的時候商家贈送的五塊錢優惠券,有什麼用?
別人說得再難聽,也不過是像講價的時候賣家不肯便宜的那三毛錢,又能怎樣?
不要為教條所限,不要活在別人的觀念裏,不要被別人的意見左右了自己內心的聲音。一旦你違背了自己的意願,那麼後來發生的事情都像是懲罰。
你有沒有聽到過這樣的論調:“第一次來這麼奢華的地方,你不要表現得大驚小怪的,不然別人會看不起你的。”“你這麼有錢,才捐這麼點兒?你就不擔心別人笑話嗎?”“你老老實實地嫁人不好嗎?都三十好幾的人了,這不是成心讓別人看笑話嗎?”
這些所謂的“別人的看法”,不過是他本人對你的看法。他隻是想營造一種“大家都這樣,就你是個異類”的氣氛,以此來脅迫你就範。
那麼,人會在什麼情況下真的做到“不在乎別人的看法”呢?
就是當你意識到“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本質上取決於自身的實力”的時候。
就是當你發現“別人評價的好壞並不代表對錯,僅僅隻代表他們的利益是否受損”的時候。
就是當你明白“絕大多數的‘別人’,這輩子與你隻有數麵之緣”的時候。
不要試著取悅別人,取悅的收益極低。
你因為戴著麵具吸引來的友情或者好感,也會因為被人覺得不真實而慢慢遠離你。
你因為討好別人而獲得的認可或者讚美,也會因為你不得不為此疲於奔命而讓你不得安寧。
你因為渴求他人的好感而強行給出的“關心”或者“幫助”,也會因為讓人覺得窒息而想逃離你。
到最後,去討好別人的是你,辛苦的是你,被嫌棄的還是你。
你不必非得讓那些不喜歡你的人都喜歡你,而是要讓那些喜歡你的人覺得自己真有眼光。畢竟人和人是不一樣的,喜好不一樣,厭惡不一樣,癢癢肉也不一樣。
做人的最高成就,就是充分地成為自己;人生的最大成功,就是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
當你開始真正地做自己,你會從自我懷疑轉向喜歡自己,從渴望被關注轉向好好走自己的路。你會更關注“我想要什麼”“我喜歡什麼”“我該做什麼”“我能做什麼”和“我在做什麼”,而不再是關注昨日的懊悔、明日的擔憂、他人的悲喜和外界的意見。
所以,悄悄去努力吧,一旦你真的變厲害了,你就會看淡很多是非,你記住的都是別人對你的好,哪怕是當年讓你大哭一場的人,現在也能坐下來一起喝一杯。
最後,讀一首《當世界年紀還小的時候》裏的小詩吧:
“洋蔥、蘿卜和番茄不相信世界上有南瓜這個東西,它們以為那隻是空想。南瓜默默不說話,它隻是繼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