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中特別反對女人幹政,所謂“周法不昭,婦言是行”,“婦言勿用”。(閔家胤,139)在國家層麵是這樣,在最基層的農村也是這樣。所有的政治權力按照傳統文化的安排都握在男性手中。
在農村的性別權力關係當中,除了經濟活動及其收益所帶來的間接權力之外,在執掌權力這個直接的政治的領域,女性權力無論從外表到實質都是遠遠無法同男性相比的。村裏的領導班子裏通常是沒有女性的,主任村長之類很少由女性擔任,而唯一涉及權力的是一位婦女主任。
在後村調查中,我們得知,建國以後,村裏有過一位女幹部,但她已於20多年前去世。目前,全村唯一與政治權力有點關係的女人是俊,她是村裏唯一的婦女幹部,村支書的兒媳婦。其實,目前村裏幾乎沒有人知道她是婦女主任。我的調查員和俊家住對門,兩家還是“一家子”(同姓家族),可是如果不是這次調查,她竟然都不知道她是村幹部。俊當婦女主任,可是並沒有入黨,按照她自己的想法,她隻不過是純粹想為大家做點事。村裏與權力和政治有關的事情並沒有她的參與。她說:
我沒有入黨。我是村裏的婦女主任、計劃生育小組長。但是村裏沒人知道。為國家幹點兒事,俺覺得挺好的。能為大夥辦事多好,不過村裏沒事,俺這些年還從來沒辦過什麼事。
根據鄉裏的要求,在完善農村“兩委”(黨支部、村委會)領導班子時必須要有婦女幹部。在這個硬命令的逼迫之下,村裏才臨時安排支書的兒媳掛名當了女幹部。其實在村裏沒有任何影響力,更不可能有什麼“權力”。
在村民的心目中,村幹部得由德高望重、家族勢力強的男性來擔任,隻有這樣,才能“鎮”得住村民。因為村裏族姓之間矛盾很大,尤其是王家和周家,矛盾比較深。如果村領導班子成員所屬的家族勢力不強,就很難“擺平”村裏的事。如前所述,在村裏,同一姓氏的人會自認為是“一家人”。
在後村,衡量一個家族勢力大小的主要標準有:
第一,該家族的人能否為本家人“辦事”。比如,有在鄉鎮儲蓄所上班的,可以幫助本家人貸款;有在縣城上班的,本家族人進縣城,不花錢就有吃飯和住宿的地方等等。
第二,該家族有人去世,“穿白”的人有多少,也就是看前來披麻戴孝的人有多少。按“五服”親疏,遠近不同,穿白的程度也有不同。
第三,該家族在村裏的財力大小。例如,村裏車姓人不少,但由於普遍經濟條件差,雖然人數眾多,在村裏也沒有什麼地位。近年來,車姓中有多戶人家和村中大姓王姓攀親,借以提高地位。
第四,該家族中打架不要命的人數的多少。某個家族中如果出了個強盜流氓式的凶悍人物,別的姓氏就不敢招惹他們了。
出於村莊族姓政治的考慮,村的領導班子是幾大姓利益的均衡,其中婦女是邊緣的邊緣,是實際村莊政治當中被完全忽視的一個人群。
朱愛嵐在她的中國農村調查中得出這樣一個印象:“這些村的婦女組織並不是為了可以被稱為婦女權利或男女公平待遇的任何目標而工作的。……大多數農村婦女則認為婦女組織在為她們的利益而工作上是無效的,它們僅僅是當地政治工作的又一個方麵。”(朱愛嵐,173)“在政策的條件下,婦女隻有在同其他婦女而不是同男性打交道的領域擔任領導或管理角色才是在文化上可以接受的。”(朱愛嵐,176)我不得不承認,她的這個分析是對的。婦女主任的功能隻是動員婦女參加一些集體活動,還管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她的職位不是為婦女的利益設置的,她也沒有為婦女利益代言的責任。
有些女人不想入黨是因為並不想當領導或得到提升。小學老師敏說:
入那個幹嘛,光交黨費,也沒嘛(什麼)正事。報紙上電視上那麼多黨員,都不幹正格的。咱又不想當官,不想當校長,不入。
有的人是對過去幾十年的政治生活心有餘悸,所以不入黨。51歲的地富子女喜說:
沒有。可不入黨。嘛(什麼)黨也不入。俺爺爺要不入國民黨,俺家能受那些年罪呀?
45歲的小學教師東則說:
沒有入黨。學校裏動員我入黨,說能當個校長什麼的。我沒想入。從小見的運動忒多了,怕哪一天再有運動,哪個黨也不入。
勝認為入黨是先進的人的事,她不先進,所以不入黨,她很有自知之明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