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怠慢女嬰。根據調查,除了將女嬰流產、遺棄之外,還有不給女嬰好的食物和醫療條件的做法。存活嬰兒病後就醫比例及到鄉縣級醫院就醫比例男嬰高於女嬰;死亡嬰兒死前醫療費指數男嬰顯著高於女嬰;男女孩病後去縣級醫院就診的機會不同,男孩是女孩的2倍多。(韓曉華,45)
女嬰得不到好的食物和醫療條件直接造成了女嬰死亡率不正常偏高:嬰兒死亡性別比正常的應當為120-130,也就是說,應當是每死亡100個女嬰,有120-130個男嬰死亡。而據調查,某地男嬰死亡率占千分之31.8;女嬰死亡率占千分之46.06。(劉原,32)這表明了女嬰存在非正常死亡的情況。有調查表明,中國的女嬰死亡率1978年為千分之37.7;1984年為千分之67.2。(French, 117)女嬰死亡率在生育技術和醫療水平越來越發達的時代出現如此升高的現象,無論如何無法解釋,隻能被認為是存在著技術和醫療水平之外的原因。
第四,性別選擇性受孕。利用現有的生育知識,能夠用改變婦女陰道酸堿度一類的辦法增加懷男孩的幾率。因此,有專家認為,中國近期出生性別比升高的原因之一是使用性別選擇方法,增大受孕性別比所致。
廖巍認為,近年來的出生性別比,尤其是農村的出生性別比,已遠遠超過了臨界線。從2015年至2024年間,每100個農村婚齡男性中至少有18個打光棍,10年裏就有1538萬。如此下去,每10個年頭農村就要留下1538萬的男性被動獨身者,占農村同齡男性數的18%以上。無論是絕對數額還是所占比重,都是社會無法承受的。如果再積累三、五個10年,後果就不堪設想了。(以上說法轉引自鄧國勝)
其他國家也有類似問題,例如,韓國人口專家指出,由於出生性別比的偏高,韓國到1999年每6名男青年中就會有1名找不到對象。因此有專家指出,性別數量對比的任何重大改變都會在社會生活中引起巨大動蕩。實際上,誰也無法估量,社會究竟能夠承受住多大程度的對男女性別數量對比的破壞。
對於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後果的估計中,在絕大多數估計都強調其負麵效果的情況下,唯一一個例外是它可能帶來的一種正麵效果,即女性地位的提高。美國專家認為,從性別比與婦女地位關係的角度出發,由於美國性別比偏低,男性短缺,因此女性會感到失落和不受重視。那麼由此反推中國的情況:由於性別比偏高,女性短缺,女性的地位可能反而會有某種程度的提高。這完全符合“物以稀為貴”的邏輯。
性別偏好在很多方麵顯示出來:例如在生育願望調查中,無男孩家庭中想生男孩的占92%-94%;有男孩還想再生一男孩的占6.4%-9.6%。在超計劃生育後再次妊娠的育齡婦女中,無男孩終止妊娠的孕婦比例明顯低於有男孩的,說明無男孩的孕婦不願終止妊娠。(韓曉華,45)
在更想要男孩還是更想要女孩的問題上,中國人的性別偏好表現得更明顯也更直接。這種觀念有著城鄉和地域的差異:
從對生育子女的性別偏好上看,城鄉是一個最主要的區分因素:在城市人中,雖然丈夫當中更想要男孩的比例略微超過喜歡女孩的比例(妻子喜歡女孩的比例已經超過喜歡男孩的比例),但是認為男孩女孩無差異的人已經占到約六成;而在農村人當中,無論男女都更喜歡男孩,認為生男生女無差異的因地區而異:廣東農村人的男孩偏好最嚴重,認為男女無差異的隻占兩成;陝西農村人認為男女無差異的占到三成;山東農村占到四成;上海郊區農村人的觀念最先進:認為生男生女無差異的反而超過城市夫婦,占到七成以上。
雖然持有“女性隻有生男孩才有地位”這種傳統觀念的人已經占少數,但是在農村人中這種觀念的保留還是大大超過了城市人——前者占三成以上;後者隻占一成了。
生兒子是後村女人生命中一個非同小可的宿命。好像她們來到世上就為了做這件事,如果這個事情由於種種原因——生育概率、計劃生育——而沒有做到,她們就沒有完成此生的一個基本任務,她們的生命就會因此變得沒有了光彩,甚至很悲慘。因此生兒子還是生女兒是她們最牽腸掛肚的事,是她們最憂心忡忡的事,最她們最傷心動肝的事。
女人們這個最大的心願碰到了一個障礙,那就是計劃生育。如果沒有計劃生育,她們會把女兒一直生下去,直到生出兒子為止。可惜計劃生育不讓她們這樣做,強行讓她們停止生育。於是她們挖空心思,想出了各種對策,其中包括交罰款也要把孩子生下來;有性別偏好地墮胎;把女兒送人以便騰出指標生男孩;抱養兒子;故意忽視女兒讓她死掉等等。
鬆生了三個孩子,其中兩個交了計劃生育罰款,她說:
生了兩個閨女,一個小子。計劃生育,二閨女罰了六千,小子罰了八千。
33歲的生因為生兒子與第一個孩子間隔不到六年也交了罰款:
生了一兒一女。其實農村有規定,一個閨女的戶,在閨女滿六歲時,可以要二胎。咱這村裏村幹部不行,還非讓俺交了6千塊錢,買準生證。
51歲的義說:
都說閨女小子一樣,反正不一樣,要是一樣,還這麼多人不怕挨罰也得要小子啊!反正還是小子好。
41歲的新在生了四個女兒之後,希望破滅,遺棄後兩個女兒,抱養了一個兒子。44歲的中也是生了三個女兒後,抱養了一個兒子。37歲的星生了三個女兒,其中第二胎生了雙胞胎,都是女兒,她將其中一個送給了別人。
35的平育有二女一子,其中一女生下即夭折,關於這個夭折的女兒,村裏人們頗有微詞,認為這個孩子本該活下來,但是卻夭折了。其中的原因人們諱莫如深,平本人更是閉口不談。
26歲的國生了一個有病的女兒,家裏雖然沒做什麼,但是從他們盼著孩子早死的心情可以判斷出,孩子不會得到好的治療:
婆婆不喜歡。孩子又有病,婆婆盼著孩子快點兒死了,再生一個。
33歲的生是做了性別選擇性墮胎:
第一胎沒壓力。要第二胎時有壓力,花那麼多錢辦買的準生證,要是再生個閨女,虧大了。先懷了一個,托托關係照B超,是個閨女,醫生說發育不好,讓流產了(據村民介紹,是因為發覺是女孩,故意做的人流)。後來又懷,生了,是個小子。
28歲的鋒頭胎生了女孩,隨後由於生兒子心切,孕期B超發現是女孩,即到鄉衛生院人流,這兩年中至少有兩次了。可是她明知調查員了解實情,還是堅持撒謊,此舉隻能證明她心中的焦慮已經達到了很高的程度——既暗下決心一定要生個兒子出來,又知道選擇性墮胎是違法的。她話不由衷地說:
生了女孩。下一個生下嘛(什麼)就要嘛(什麼)。
36歲的強說:
生了女孩。希望生男孩。
有一種理論認為,在男權製家庭,女性的地位會隨著母親身份的建立有所改變。從後村的情況看,隻有生兒子,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才能提高,隻生女兒地位會降低。這真是一個很殘酷的、不公平的、強人所難的標準。說它強人所難是因為生男生女是有概率的,機會各50%,非要把50%的機會變成100%,是謂強人所難;說它不公平是因為生男生女男人有一半責任,單方麵要求女人、責難女人,是謂不公平;這件全憑碰運氣的事情竟然決定女性地位的提高或降低,是謂殘酷。
關於生男生女對母親家庭地位的影響,所有的回答幾乎清一色是生男地位提高,生女地位下降:
民(49,換婚)的概括最到位:
生閨女地位下降,生小子地位提高。
生兒子地位提高的事例不勝枚舉:
菊說:
生了兩個小子,自己當家主事,地位誰能不高?
秀雖然生了女兒後地位沒有下降,但是生了兒子後地位卻的確上升了:
生了女孩子後沒有變化。後來生了男孩,有提高,自己就覺得腰板直了。
守盡管患過精神病,還是覺得自己比隻生了女兒的母親要強多了:
生了兩個小子。比俺娘強多了,她生了倆閨女。
鳳生了兒子後感受到全家的欣喜,她說:
地位有提高。自從生了小子,婆婆高興得不得了,孩子滿月“散喜麵”(孩子家煮一鍋麵條,送給本家的人們吃),就那麼十來戶,婆婆從上午送到傍晚才送完。走到哪一家,她都跟人家說個沒完沒了,恨不得把一輩子的事、一輩子的話都借這件事說出來。
43歲的臣經曆了生不出孩子的恐慌、焦慮以及生了孩子之後的快樂,大悲大喜,驚心動魄:
地位有提高。以前婆婆看不起,兩口子也光鬧氣。他說我有毛病,我說他有毛病。到醫院一查,倆人都沒病。也怪了,十多年沒孩子,躁死人。那時候俺倆下地幹活,都不一塊兒幹活。一個在地北頭,一個在地南頭。回家吃飯也不說話。有了孩子以後就好了。有了孩子一天要多說多少話啊!婆婆一開始整天橫鼻子豎臉的,有孩子以後,兩個孫子纏磨她,她還挺高興。有時候蒸了包子,剛掀鍋就給我送一個來。
略微有些低智的亮原先被婆家人看不起,生了兒子後就有了轉機:
生了個小子,他家認為俺也有貢獻,對俺好了。
立的孩子後來有病了,但是剛出生時並不知道:
生了男孩地位有提高。生孩子以前,公公很少和我說話,生了孫子——當時看不出孩子有毛病,他爺爺喜歡得不行,有事沒事地和我去搭話。
殷說:
頭胎生了個小子,公公婆婆喜壞了。
妻妾共處的來說:
反正生兩個小子好,地位提高了。
雲南媳婦坤因為生了兒子,在家裏、在村裏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生了兒子。村裏人們接受我。這些年在這裏,也沒有人欺負過我,都對我很好。
45歲的教師東說:
有了小子,地位當然會變高。
生說:
生了小子地位會提高。
月說:
生了個男孩,全家人喜歡。
俊說:
沒生兒子時,怕生了閨女受婆婆虐待。當時B超測出是女孩,肚子疼時,婆婆不管。等生下來發現是男孩兒時,婆婆一大早就跑出去給鄰居們挨家送信兒。
愛說:
第一個生了兒子,地位有提高。
51歲的獨居寡婦義說:
有了小子以後,(地位)有提高。
樹說:
說沒壓力,其實有壓力。當然想生個小子了。
生女兒地位下降的事情也是普遍規律,隻不過有些表現很直露,有些則表現得比較微妙:
榮的地位下降表現很微妙——她的身份從一個普通女人、母親變成了“絕戶”:
生了女兒後地位下降。我小姑子結婚前要做棉被,村裏不著邊兒的鄰居都被請來幫忙縫被子,我是親嫂子,婆婆卻不讓我去——因為我是“絕戶”,她怕對我小姑子不好,怕小姑子以後也生女兒。
國覺得自己和母親的命運都不好:
我跟我母親的命運都是第一胎是女兒,沒有什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