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將探討後村的女人作為妻子和母親的種種經曆和處境,其中包括相親和戀愛、結婚、婚後居處、婆媳關係與親子關係、婚後與娘家的關係、性生活、生育、夫妻關係、外遇、家庭暴力、離婚、喪偶等。
調查問及調查對象相親和戀愛的經曆。其中包括當初男朋友是怎麼認識的、談戀愛了沒有、談了多長時間、最後的結婚對象是如何確定下來的等問題。
從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主旨是反對包辦婚姻,禁止買賣婚姻。這部婚姻法對於傳統婚俗的衝擊是巨大的,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中國的婚姻體製。其中最主要的一個變化就是在選擇結婚對象上加上了感情因素所占的分量。雖然這種改變在城市遠遠大於農村,但是農村延續了數千年的婚姻習俗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
從統計資料看,我國農村與城市的婚姻決定方式還是有很大差別的,城市女性自己決定與誰結婚的比例已經高達六成半,父母決定的隻有兩成,自己與父母共同商定的占到一成半。而相比之下,農村女性的婚姻對象自己決定的隻占四成,父母決定的占將近四成,自己與父母共同商定的占兩成。拿農村女性與男性相比,自己決定的要少一成,父母決定的多了一成,證明女性婚姻更多地依賴父母的決定。
總的看來,婚姻對象的決定模式在城鄉之間的差異超過男女之間的差異。自由戀愛、自主選擇確定結婚對象的做法在城市的普及程度遠遠超過農村。表3-1顯示,在農村,女性自己決定結婚對象的比例超過四成,這個比例是讓人感到意外的。因為從後村調查的結果來看,自己決定的婚姻並沒有這麼高的比例。在後村,大多數人的婚姻是父母與本人共同商定的,而無論是完全由父母決定的還是完全由自己決定的都是少數。
在後村,最常見的婚姻決定模式是媒人介紹,相親,最後由本人和父母商量決定的。
50歲的誌的概括很有代表性,她說她自己的婚姻是:
媒人介紹,父母決定,自己同意。
27歲的見說:
媒人介紹,相親訂婚。後來雙方老人和媒人一起商量,俺們同意。
44歲的中說:
是介紹認識的。我比他大,他那時候當兵。有個親戚跟他家熟,就介紹過來了。認識一兩年,就結婚了。雙方老人決定,俺們同意。
28歲的鋒說:
是媒人介紹的。俺在這村裏織地毯,地毯廠廠長有個堂侄,介紹給俺了。後來是雙方家人決定的。
41的新的父親是過去的公社幹部,她的婚姻也算是父母與本人商量決定的,她說:
俺二姐嫁在鄰村,姐夫也不錯。俺父母不在以後,常在姐姐家住。我長得還行,人又老實文靜,在她那村裏,常有人提親。有一家和俺姐夫一起做買賣的,他家的小子年齡和我差不多,俺姐夫又找俺哥哥們商量,就把親事訂下來了。也算談戀愛吧,訂婚後見過幾回麵。第二年臘月二十二就結婚了。那天下著大雪,俺覺得挺高興的,以後總算有個自己的家了。
31歲的深嫁到了一個家風不好的人家,她說:
俺家窮,俺娘好罵街,在村裏沒人敢給俺做媒。後來這村裏,他家幾個姐姐不行,把家裏弄得很亂。他說不上媳婦。正好俺兩家就走到一塊兒了。見麵後,有一年多吧,就結婚了。結婚是雙方父母和媒人商量的,商量出好日子來,分頭給俺倆說一聲,俺倆表示同意就行了。
51歲的喜是過去的地富子女,她的擇偶標準注重“門當戶對”。她的婚姻對象的決定也是最終征得了父母的同意的:
當然是相親。兩家都成分高。一個說不上,一個不好嫁。龍找龍,蝦找蝦,烏龜找王八。俺倆是誰也不嫌誰,媒人一介紹,一聽他家成分不好,我心裏就滿意了,這樣他準不會欺負俺家人。父母一開始不願意,希望我能找個成分好的。後來看著我願意,他們也就同意了。結婚是我決定的。
30歲的燈的婚姻也大同小異:
相親訂婚, 一年多結婚。期間有個八月十五,他按村裏的風俗給俺家送了幾斤月餅,兩瓶酒,就那時候見了一麵。到臘月就結婚了。是家長給決定的婚期,我們同意的。
自己認識的伴侶也不一定是自己決定。28歲的美的對象不是相親來的,而是自己認識的,最後還是自己和父母共同定下來的。她說:
我跟男朋友是高中同學,談了三年,最後自己、父母一起決定。
對於多數農村婚姻,戀愛還是一個比較陌生的事情,一般的就是經人介紹結識了,雙方對對方家庭、個人樣貌人品還滿意,就訂立婚約。戀愛談與不談並不太被看重。39歲的立說:
相親,就訂婚了。訂下來以後,逢年過節他都帶著禮去看看我,一回見個麵,說幾句話。過了一年多,他家托媒人來定日子,父母出麵選了個好日子,就定下來了。
由於缺少婚前的戀愛,甚至接觸都很少,男方請替身相親的情況時有發生,41歲的勝就碰上了這種倒黴事,問到當初怎麼選的對象,她氣憤地說:
別提了!想起來就生氣。相親的時候,俺娘讓俺進去看看,看上眼就說行,看不上就說不行。俺一進門,一屋子人,看見坐到中間的小夥子,長得黑,但是挺精神,也不醜。當時俺就說行。過了倆月就結婚,這倆月也沒見麵。結婚那天才知道俺看中的那個小夥子是跟著××(她丈夫的名字)去相親的一個叔伯兄弟。可氣死了!
不少農村姑娘的擇偶標準是婆家村子的生活水平,殷的婚姻就是這樣的:
相親,介紹的。聽說他們大隊打的糧食多,覺得嫁到他這村裏肯定不錯。就同意訂婚了。結婚前也見過兩回,結婚日子是雙方老人定的。
擇偶結婚的第二種模式是完全由父母決定,如果父親去世,則由哥哥決定,女孩本人不參與意見,也就是俗稱“包辦婚姻”的那種傳統擇偶模式。後村調查發現,這樣的婚姻也還不少。37歲的星的婚姻就是由哥哥決定的:
相親。那時候相親,就是幾個本家,到大集上去看順眼的小夥子,看到後就尾隨人家打聽,哪個村的,姓什麼叫什麼,訂婚了嗎。如果合適,就去找合適的媒人,然後約見麵,就算訂婚了。訂婚時,男家要帶幾隻扒雞(後村離德州很近,所以家家送禮都會送著名的德州扒雞),幾斤水果糖給女家。當然還給付上見麵禮,也就是城市人講的彩禮錢。相親後有一年多,就結婚了。是俺兩個哥哥和男家商量著定的。
在許多農村婦女的婚姻中,對方是個什麼人、自己跟他能不能有感情之類的事情的重要性,與婚禮、結婚的日子相比並不更加重要。39歲的軍在回答關於擇偶的問題上,不知不覺講的是結婚的日子,所謂談戀愛也不過一年間見兩三回麵而已:
媒人介紹,相親。談了一年,見過兩三回麵。最後是雙方老人和媒人決定的,他們有經驗,會選好日子。
平的婚姻也是這樣的,她特意講了村裏人臘月結婚的慣習:
相親。從相親到結婚一年多。婚期是雙方老人決定的。農村一般都是臘月結婚。俺娘家村那年8個出嫁的、11個娶媳婦的,除了一個小夥子是正月外,其它的都是臘月辦事。
調查中發現,農村婚禮多在臘月舉行。關於農村人何以喜歡在臘月結婚,後村人認為原因主要有:一是臘月天冷,酒席食物易保存;二是臘月要過年了,農活少,親友齊全,不必因婚禮耽誤農活;三是因為男家過年請“神”時,已過世的祖先見家裏多了一口人,會很“高興”,因為這意味著又一個兒孫“長大成人”了。
家裏隻有女孩沒有男孩的48歲的守在擇偶時首先考慮的是給父母養老,她的婚姻完全是由雙方父母決定的:
俺娘一輩子沒有小子,生了倆閨女。考慮將來養老,就想把俺姊妹倆說到當村裏。俺家的條件誰都知道,媒人就找了村裏最窮的小夥子,說了說,雙方老人就同意了。他爹娘在同一個月裏先後病死,臨死前給他留下話,說快點把媳婦娶了。打發完老人,俺倆就結婚了。
45的來的婚姻也是由父母決定的:
高中畢業時,媒人給我介紹了他。他爸爸死得早,他那時候當兵,長得挺精神的。訂婚後,他複員回來,就結婚了。最後確定是父母定的。
秀的婚姻也是父母決定的,根本沒有談戀愛,兩人婚前獨處的時間還不到一天:
相親。一年後結婚。兩人單獨相處的時間一天都不到。雙方父母決定的。俺們那時候不興談戀愛,現在可以談了。
50歲的明的概括簡單明了:
媒人介紹。見過幾回麵。一年半結婚。雙方老人決定的。
俊的回答使人了解媒人介紹和相親是結識和選擇結婚對象最普遍的做法,她說:
相親。那時候誰認得誰啊?當然是媒人介紹的。一年多結婚。父母決定的。
鬆的看法更加激烈,根本反對自由戀愛。她說:
當然是相親。自己搞對象讓人笑話。從相親到結婚一年多。婚期是雙方老人決定的。
森家的媳婦是典型的包辦婚姻,甚至可以算作買賣婚姻,因為她父親把她送到這家來,當場拿走了森家的三千塊錢。對於森家來說,他們遭遇了買賣婚姻和包辦婚姻最壞的結果:人財兩空。錢被親家拿走了,媳婦卻跑了:
她家裏把她送來的。過了三天就結婚了。雙方家長決定的。
村民買媳婦並不是非常罕見的行為,被視為經濟或個人條件不好因此為兒子娶不上媳婦的家庭尋常的選擇。民的兒子現年23歲,在當地說不上媳婦,花錢買了個四川媳婦,剛結婚時間不長。
村裏另一位來自外地的媳婦坤的情況比較複雜,介於拐買和婚姻流動之間。關於她是怎麼來這村的,她說得比較零散。她的老家在雲南大山裏,14歲時去山外買東西,遇到一個遠房親戚,帶她到了一個小鎮上,給她換了身衣服,剪短了頭發,抹紅了嘴唇,帶著她去坐汽車。在她去汽車站的路上,看到了自己村的人,但是她不敢招呼。隻是一步三回頭地希望那個人先和她說話。因為化了妝,那人沒有認出她來。她上了汽車,倒車倒了三五回,又被帶到一個地方幹活,生產鉛筆。過了兩三年,那個親戚說帶她回家,她跟他上了車,再一下車,就來到了後村。她來到後村時隻有18、9歲,嫁給這村的一個30來歲的單身男人。該男子係由外村過繼來的孩子,但養父母都去世,他成了孤兒,跟著本家的幾個長輩混口飯吃。到調查時坤已經44歲,在後村生活了20多年,口音中還帶著濃烈的南方方言味。她所屬民族不祥,自稱在娘家時名字叫“吉柳茉莉尾”(音譯)。身材很矮,眼睛瞳仁比當地人明顯要黃,暗暗有些藍光,生的兒子、女兒,眼球顏色均比本地人要黃,皮膚也明顯得白。兩年前丈夫已經因心髒病突發去世,她成了寡婦。
在後村發現幾例換婚的事例。換婚都發生在最貧困的、為兒子娶不起媳婦的家庭中,其中當事人個人的意願必須被犧牲掉,什麼感情、戀愛就更是過於奢侈的妄想。45歲的樹就遭遇了換婚。她回憶道:
家裏窮,俺哥哥二十大幾說不上媳婦,俺娘發愁,拿俺換親(兩對兄妹聯姻,互娶對方妹妹),俺結婚時不情願,俺娘疼俺,摟住俺哭了好幾黑下(晚上)。談什麼戀愛?他都快三十了,人老實,家裏成分高,哪能說上(媳婦)的?那時候,俺才十九,俺娘就拿著俺給哥哥換媳婦。他妹妹上俺家去,俺往他家來。從說到娶,一個月。雙方老人決定的,俺四個就幹聽著。他妹妹一開始也不願意。誰願意啊,一輩子的事。不願意有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