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俺們訂婚早,那時候彩禮才三千來塊錢。現在人家都六七千了。那點兒錢就讓家裏給自己放著結婚時用。

亮:起先(方言,一開始——作者注)給俺娘了。後來又買成陪嫁的東西了。

生:彩禮錢就兩千塊錢,留著當嫁妝了。

深:就給了三千塊見麵禮,後來買了電視、洗衣機、電風扇嘛(什麼)的,也就花光了。俺出嫁基本沒花自己的錢,都是(花)男家給的(彩禮錢)。

平:給家裏,家裏給用來買嫁妝。

彩禮被家裏派了其他用場的例子有:

榮:彩禮錢給了60塊錢,那錢讓爹娘拿去給俺哥哥買了塊手表。那時俺哥哥都30多歲了,有老婆孩子。

見:彩禮錢當嫁妝花不完,剩下的給家裏花。

守:彩禮錢給了60塊錢。給家裏用。

臣:給家裏用,當時俺哥哥也正相親,正好拿俺的錢給他花。

軍:給家裏用了,當時給了1000塊見麵禮(彩禮)。俺尋思,從小這第一回掙錢,心裏覺得挺美的,跟顯能一樣,都給老人了。老人給俺留下50塊錢零花,別的全收起來了,再要也不給了,可後悔死我了。

義:彩禮給了26塊錢。光想買塊上海牌手表,也不夠。俺爹還罵俺,說俺又不過日子,買手表有嘛(什麼)用。拿著那錢留著家裏用了。俺結婚,就陪了兩鋪兩蓋,一對小木頭匣子,可跟現在不一樣。那時候那人過的日子,哪有法叫人混啊?

喜:見麵禮給20塊錢。給家裏了,考慮當時家裏吃不飽穿不暖的。結果,俺爹又讓俺給他家送回來10塊錢,說他家也不容易。那時候他爹讓人打得腿癱了。俺就給送回去10塊。

華:彩禮收了20塊錢,給老人了。

鳳:男的給的彩禮多,一部分給俺買了嫁妝,另一部分家裏留下了。俺爸爸一輩子喜歡錢,給多少也不夠。

彩禮錢歸女人自己不用上繳家裏的例子有:

國:彩禮錢父母是不要的,在我們那兒,彩禮錢是自己留著,結婚以後買些日用品。

文:自己留著。

光:彩禮錢自己留著了。那時候,他是村裏讓人看不起的小子,俺在村裏是讓人看不起的閨女。俺倆的日子沒人看好。那點兒錢我給俺爸爸,他不要。還說,你的錢俺不要,娶你的時候家裏也不給你錢了。

勝:收了80塊彩禮錢,照了幾回相片,買了幾回衣裳,花完了。沒給家裏。我不跟他們要錢就是好的,還想摳搓我這點兒彩禮錢!俺一輩子掙的頭一份錢!

東:彩禮錢不多,就100塊錢。那時候農村講究結婚四大件,“三轉一響”(自行車,手表,縫紉機,收音機),俺自己就還差一個縫紉機,就買了。剩下15塊錢,買木頭打了一對箱子。

永:彩禮有三千來塊錢。我拿著到衡水上了個畫鼻煙壺的班。畫得還行,現在在那裏教別人畫。

有一些女性是沒收彩禮的,或者是因為自由戀愛,或者是因為換親:

敏:嗐!哪裏來的彩禮!他跟我是師範的同學,來到這村裏,俺倆都教六年級,他數學,我語文。他家窮光蛋,上師範的錢都是借的。俺倆談戀愛時,他打飯都花我的錢。

耀:自己跟著他來的。用書上的話,叫“私奔”。他家也沒彩禮錢。

民:俺那時候是三家轉親,沒彩禮。就是有,也是轉出去。

樹:換親,沒有彩禮錢。

關於女人婚前勞動所得的歸屬,影響的因素可能有三個,一是結婚的年代,調查對象越是年輕,其婚前勞動所得越可能留給自己,而不是交給家裏;二是家庭的貧富狀況,家庭比較貧困的會看重女兒的勞動所得,將其作為撫養的費用收回;三是個性,有些性格比較獨立的女兒可以做到自己享用自己的勞動所得。當然,還有一些女孩根本不參加勞動。她們或者是讀書的佼佼者,父母為其投資讀書的收益在將來能夠大大超過在地裏幹活的收益;或者是家庭富裕,根本不需要女兒幹活掙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