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初登大寶盼民安(1 / 2)

第十八章:初登大寶盼民安

原本是想著讓殘陽登基稱帝,但靈音一時心急,反倒搶了風頭。城中百姓一來將靈音敬為神人,二來怕再攤上個男皇帝還要選秀女。想來也是,誰家願意把好好的女兒送進宮去嫁給一個糟老頭子!雖說殘陽不顯老。

千推萬辭,非但百姓不依,殘陽,襲風包括憶陽全都跟著起哄。無奈,靈音把朱景晨的屍體扔到一邊,坐在了他的位子上。“眾位,不坐這個位子也就罷了,坐上了我就是皇帝,如果有誰不同意現在還來得及。”靈音對著文武百官說。階下無人應聲,片刻全體跪倒,口呼:“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靈音坐在龍椅上巧笑嫣然,說道:“開什麼玩笑,要是真活一萬歲,那不成了妖怪了,就是魔族也活不了那麼久吧。好吧,既然沒人反對,那我可要下令了。”靈音說完,看向下麵,一眾大臣低頭垂目。唯獨殘陽和襲風衝著她擠眉弄眼。

靈音叫過一個仕官詳細尋問了以往法令,而後說道:“奉天承運,皇帝昭曰……”靈音沒說完,旁邊仕官連忙小聲擋道:“陛下,陛下,您不用這麼說,有話直說就行了。”靈音微微臉紅,低聲道:“謝謝。”嚇得那個仕官撲通跪在地上,磕頭如搗蒜。

靈音一怔,隨即醒悟自己現在是皇帝,這樣說話把他嚇著了。吩咐那個仕官站起來,然後說道:“朕這第一條法令就是減賦三年,三年之後按以前半數收取。”殿下百官再次跪倒,齊稱吾皇賢德。“朕之第二條法令,軍隊除日常操練之外要自事農耕,自給自足,少取乃至不取百姓之糧。”百官齊稱吾皇仁慈。“第三條法令,朕要廢除酷刑以及抄家滅族,一人犯法一人承擔,不必連累他人。”百官齊稱吾皇英明。“第四條法令,朕要廢除充軍發配,不可將有罪之人乃至其家人至於非人的境地。”百官齊稱吾皇高義。“第五條法令,朕要你們上朝不跪,下朝不參,有事兒說事兒,沒事兒回家。”百官麵麵相覷,一言不發,跪地不起。

“怎麼,我說錯話了?”靈音問,百官隻是跪著,沒人應聲。連問三遍,無人回答,靈音有些著惱。“丞相何在!”靈音大喝一聲,百官同時一顫。邊上移出一人,低聲回道:“臣餘天宣候旨。”靈音看著他又問一遍:“我是不是說錯話了?”餘天宣戰戰栗栗的說:“臣不敢說陛下說錯話,但禮法不可廢。臣冒死肯請陛下收回成命!”言畢不住磕頭。

“哦,起來,你們都起來,不可廢就不廢好了,什麼死不死的?你們願意跪就隨便你們好了。把上四條法令通報全國。另外將黃鋒的屍體從墳中取出。黃鋒家所有死難之人均以國禮厚葬。好了,還有事兒嗎?沒事兒退朝。”靈音說完,走過去拉著滿臉淚水的憶陽,由仕官引著向後宮走去。

“站住!”一聲暴喝,宮門處闖進一人,魁梧彪悍。靈音一怔,回頭看時,那人已被四名殿前侍衛按倒在地。“你是誰?”靈音向那人走去。百官一擁而上,紛紛勸阻靈音不要靠近。“我是王爺!你這個小丫頭片子殺了我大哥!還人模狗樣的做起了皇帝!還有你們這群賣國求榮的奴才!”那人高聲謾罵。靈音低聲尋問餘天宣此人可有惡行。餘天宣回道:“此人雖是朱兵嫡出,但自幼心善,雖無惡行,但身為王爺,難免會有欺人之事。”

靈音微一皺眉,吩咐餘天宣道:“朱家各人按罪論處,罪大惡極者殺,仗勢欺人者貶為庶民,有才有德者收為國用。家產嘛,留給他們一生足用之資,其餘充入國庫。你親自去辦,這個人也歸你處置。但有一點,隻論前事!今天的事不能算做罪狀,畢竟是我殺了他的親人。”

四條法令貼出,萬眾一心向著靈音的行宮長跪不起。任憑軍士如何勸說,隻是不停的磕頭,口呼萬歲之聲響徹天際。次日清晨,靈音、殘陽、襲風以及憶陽四人一同請出黃鋒的遺體,連同小童和黃鈴的遺體以國禮出殯。方出行宮,全城百姓已然跪列兩旁,哭聲憾天動地。待得下葬停當,加急快報傳來,各地呈報說看到靈音的告示,全國舉哀。不知是黃鋒生前積德還是借了靈音的蔭蔽。

九天之上,天魔背著手來回的轉圈兒,一邊轉一邊問惜風:“你說我這事兒是不是辦錯了?我怎麼有點後悔呀?靈音這丫頭還真是有兩下子。要是讓她這麼鬧下去,以後我可就不好辦了。要不你去殺了她?”惜風聞言臉色發綠,小聲說:“不……不用了吧?她再鬧也有個頭兒,我看她最多也就活二百歲。大不了她一死咱們就攻伐人間界。”天魔抬起頭看了他一眼,哼了一聲:“沒用!原來你怕她。那就讓她繁衍後代吧。準保個個比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