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退民進”還是“國進民退”(1)(2 / 2)

啟示三:股市監管與民營企業保護。

中國證監會在處罰顧雛軍時聲明,科龍案是在《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幹意見》和《國務院批轉證監會關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監管,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大背景下,依法查處的一起上市公司嚴重虛假陳述案件,表明了中國證監會堅決懲處市場違法行為,切實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的決心和態度。

中國證監會還重申,為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市場的任何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同時表示,歡迎並感謝新聞界對證券市場的輿論監督,支持廣大投資者舉報證券市場上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

可見顧雛軍是撞到中國證監會的槍口上了。

隻有10多年曆史的中國股市必然要經曆一個從不成熟、不規範到逐漸成熟、規範的過程。經過幾年的運行中國證監會開始加強監管,重拳出擊治理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頑症,股市環境已經改觀。雖然目前大股東特別是國有企業大股東占用資金的現象依然嚴重,但是遊戲規則已經改變了,再不是法不治眾了,再不是無人監管了。

顧雛軍恰在此時來到國內資本市場。他沒有覺察到遊戲規則的改變,也沒有察覺到國有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與民營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的本質不同,依然按老規則行事,為了打造他的產業帝國,玩財務遊戲,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終於撞上槍口中彈身亡。

這幾年,中國股市上的民營企業公司和民營控股的公司多了,這為股市監管提出了新課題。民營企業大股東也會有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衝動,也會有侵占中小股民利益的衝動,這在東南亞那些家族控股的上市公司中並不少見。

顧雛軍案的特點是顧雛軍並沒有掏空上市公司的意圖,他所挪用科龍的3億元資金也並未收入私囊而是用於收購企業整合產業,這也是令顧雛軍感到委屈和不解的地方。但即使如此,顧雛軍還是違規又違法,還是得進監獄。

由此可見,監管部門對民營企業上市公司和民營控股上市公司既要監管也要保護,因為它們比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脆弱得多。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早先就是政府,現在也多是政府的人,所以,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失敗了,政府會出麵掏錢重組,所以,至今幾乎沒有國有企業大股東因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入獄的。為了維護股市的公平、公正,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應該一視同仁。對於所有違規違法的上市公司該查就查,不管其是民營企業還是國有企業。同時立案調查也要格外謹慎。畢竟,一個產業帝國的崩潰給全社會帶來的損失十分巨大。

同時,筆者在這裏還要奉勸那些條件不成熟的民營企業老板,那些習慣於專製管理的民營企業老板,不忙於上市。上市固然可以圈錢,但隨之而來的風險不可小覷。一旦成為公眾上市公司,你就必須公開透明,你就不能一人說了算而視獨立董事為擺設,你就不能做假賬,不能挪用上市公司資金,即使這是你名下的公司或你控股公司的資金。你如果做不到或不習慣這樣做,還是不上市為好。

啟示四:地方政府何時不再插手。

2005年7月中旬起,顧雛軍的危機似乎有了轉機,但到了月底顧卻突然被拘,此時中國證監會的調查結果並沒出來。佛山市公安局為何提前介入?有人懷疑是當地政府和當地競爭對手聯合發力的結果,但此說並無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