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一案曆經三年,在馬德手裏不到半個月就結了案。
淮安知府王伸漢謀害皇差,賄賂官員,又意圖殺害原告,判斬立決!蘇州知府王彀,膽大妄為,貪汙受賄,包庇罪犯,又欺壓百姓,強買強賣,判絞刑!江寧同知林永升,貪賄包庇罪犯,又行賄通融,判革職,遣戍烏裏雅蘇台;江蘇按察使徐祖蔭,貪汙受賄,包庇罪犯,又意圖從中不軌,掘墓換屍,判革職,全家流放,遣戍北海道;江寧將軍蘇努,包庇罪犯,無事生非,貪汙受賄,縱容下屬攪亂江寧府治安,判革職,回京交部議處!此外,還有九名與李毓昌一起赴山陽縣查賑的進士,如今有的任翰林院編修,有的任各地知縣,全部革職查辦;另有其餘幫凶佐貳雜職者,判流徙或杖責者三十有七。江蘇巡撫宋葷,失職不察,雖事出有因,亦記大過一次,吏部考功薄上記為“劣”字!……李林氏為夫伸冤,曆經艱辛,囑當地官員為其立節烈之碑,告狀所耗家財,囑江南總督馬德由查抄犯官家資之中為其補足。
因為此案,馬德終於像當初震懾安徽一般,暫時震懾住了江蘇官場,得以順利入駐。
而康熙的聖旨並不是隻有這一道。
除了下旨處置那些犯官之外,康熙不久又下達了另一道聖旨。
令內閣中書,山東濟寧道張伯行接任江蘇按察使,並令翰林院掌院學士韓菼出任江蘇學政,主持今年的江南會試,另,聖駕駐蹕江蘇,江蘇百姓迎駕所耗不菲,其心可嘉,特免江蘇全省半年錢糧!
……
聖旨一到,江蘇上上下下立即就把李毓昌一案的事情差不多忘了個幹幹淨淨!
士子們最關心的是什麼?科舉!康熙四十二年恰好是大比之年。事關自己未來的仕途,誰還會理會別人是冤還是不冤?
百姓們最關心的是什麼?生活!本來康熙南巡,江蘇本地的不少百姓都被壓著多拿錢糧,康熙這一道聖旨,也立即把他們的注意力轉移了開去,轉而稱誦起康熙的仁德來。
至於官員們,一來頭上頂著個三隻眼的“馬王爺”,二來江蘇又即將有兩個新來的大員,他們在弄清楚狀況之前,自然不敢亂來。不過,就算等他們弄清楚狀況,恐怕也不太敢有所動作。
張伯行,現年五十三歲,號稱“於成龍第二”,河南開封府儀封人(今蘭考縣東),家庭富裕。康熙二十四年,他進京考試,獲殿試三甲八十名,獲賜進士出身。經考核,授予內閣中書,又改授中書科中書。中書科的職責是繕寫冊文、誥敕等事宜。這是直接為皇帝辦文、宣諭的機關之一。康熙三十八年六月,連續下暴雨,迅猛的洪水衝開了儀封城北關堤壩,咆哮而出,向城內襲來。人們驚惶失措,亂作一團,是時,張伯行正在家中為父喪守製,在此危難時刻,他挺身而出,召募當地百姓,親自督率,找來布袋裝沙填塞住決口,從而避免了一場即將發生的慘劇。這件事使得他很快受到重視,康熙帝下達諭旨,命他以原銜赴河工之任,督修黃河南岸堤二百餘裏及馬家巷、東壩、高家堰諸地的水利工程。他悉心於河務,苦幹三年,勞績顯著,在今年年初被授予山東濟寧道。他上任山東濟寧道時,適值山東鬧饑荒。他急災民之所急,不等朝廷采取措施,便慷慨捐出河南家中的錢、糧、棉衣,分裝數船,運往災區,分發給運河標兵和災民,“傾資廣惠,眾賴以濟”。這時,朝廷下達旨意,指令當地官員開倉賑濟。張伯行奉命賑濟汶上、陽穀等縣,先後動用倉穀二萬二千六百餘石。事後,布政使司指控他專擅,上疏彈劾。張伯行毫不畏服,據理申辯:“奉旨賑濟,不發倉穀,坐視各州縣之百姓流離死亡而不救,倉有餘粟,野有餓殍,本道之罪,其可逭乎?”又寫道:“今本道以擅動倉穀被參,理應順受。第恐將來山東各官,以本道為戒,視倉穀為重,民命為輕,一任鵠麵鳩形,輾轉溝壑,害有不可言者矣。”張伯行駁斥得有理,朝廷沒有追究,此事即作罷論。可是,又有誰能想得到,事隔不過數月,康熙居然又一下子把這個人提拔到了江蘇按察使的位子上呢?雖然以四品升至三品並無不可,可張伯行僅僅才作了幾個月的濟寧道而已。
不過,康熙的決定既然已經明旨下發,自然是沒有人能夠反對。
而相對於張伯行,翰林院掌院學士韓菼的到來就更加讓人有些摸不著頭腦了。這個韓菼,字元少,別字慕廬,蘇州人。康熙十二癸醜科會元、狀元。曆日講起居注官、右讚善、侍講、侍讀,翰林院掌院學士,頗受康熙器重,讚其文章“文章古雅、曠古少見”,親賜“篤誌經學,潤色鴻業”匾額。可是,雖然是江蘇本地人,江蘇的學子們對他也覺得親近,可韓菼卻是徐乾學的門生,莫忘了,上任江蘇學政徐元文(前麵的徐文元是錯的)是徐乾學的弟弟,正是被馬德給彈劾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