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習俗主要是指服飾、飲食、居住等方麵。它與社會發展水平、生產生活水平、文化傳統、自然環境有直接的關係。
歐洲中世紀,尤其是公元5
世紀,戰爭十分頻繁。古代文化被摧毀,古代繁榮富足的城市生活不見了,新的歐洲居民不再建設劇場、浴池、道路,古代藝術消亡。古代文學、文字隻有少數人能懂。歐洲通行著英國人、德國人說的日耳曼語,法國人、意大利人說的羅曼斯語,古代語言文字消滅了。在戰火中,在斧砍、刀劈、劍刺的戰爭中蠻族人帶著他們的生活習俗來到歐洲。這是一個陌生的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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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的歐洲人,還保留許多野蠻的生活習俗。在英國傳教的聖徒卡尼法斯(675—754)抱怨說:“英國人完全無視婚姻關係,他們不要合法妻子,象馬或驢一樣過著放蕩和淫亂的生活”。(《狂歡史》79
頁美.帕高.帕特裏奇著)“公元610
年愛爾蘭的阿爾斯特女王率領她的宮廷命婦來見庫楚雷恩,女王和她的命婦們上身赤裸,並將裙子撩起,以便下身顯露。這一舉動是表示對庫楚雷恩的極大敬意。”
中世紀初期,戰爭頻繁,新興的王國不斷地征戰擴充領土。那個時代法蘭克人曾認為打仗掠奪是最光榮的事業,勞動種田是無能的表現。從5
世紀到8
世紀他們還未能停下來改善自己的文明程度,8
世紀法蘭克王國的查理大帝還是一個目不識丁的文盲。歐洲的新統治者接受古代文明的過程十分緩慢。其中意大利、法國由於羅馬的傳統影響大,文明程度也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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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歐洲習俗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這時教會起了重要的作用。教會教化人們脫離野蠻的習俗,倡導純潔的生活。要求神職人員堅持獨身主義。把生活中的縱欲傾向當成罪惡,宣揚禁欲主義,宣揚鄙視金錢,反對奢華的觀念,宣揚所有的歡樂都是罪惡的觀念。教會不僅通過教士進行宣傳,還通過國家政權和教權進行懲戒。這個時期殘暴好戰的野蠻之風已不是主流,而禁欲之風盛行。教會反對服飾之美,甚至反對個人的清潔衛生,清教徒反對唱歌跳舞,反對狂歡節,反對愚人節。“在他們那兒,我們可以看見大量的對跳舞的指控材料和禁令”(帕特裏奇《狂歡史》92
頁)。教會的作法已超出純淨人們道德的範疇,實際上是打著教會和國家維護道德的旗號,反對人們正當生活享樂和對美好生活的追求。
這個時期禁欲與反禁欲的明爭暗鬥長期進行著。這些直接影響著中世紀歐洲的生活習俗、娛樂習俗。
【(1)服飾習俗
服飾是文明的標誌之一,服飾習俗體現著民族文化特色,反映著一個時代人們的生活狀態和心理特點。中世紀歐洲是基督教統治時期,基督教對歐洲服飾影響巨大。由於基督教教義鄙視錢財,反對豪華,“中世紀下層民眾的服裝以簡潔樸素為尚,婦女不事打扮,而且把珠寶捐給教會,常服隻以白色的肥大長衣和連袖外套為主,色彩素淡”(《古今中外服裝珍聞趣事》)。
中世紀宗教統治下歐洲服裝的顏色、式樣都很單調,顏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樣以拖地長袍為主。古羅馬豪華的拖加袍被廢棄了。
中世紀初期,歐洲人服裝簡樸,平民貴族衣式相同。八、九世紀男式服裝有內衣外衣,衣式頗似我國古代的袍,但較緊身。褲長可將腳套進,襠短,褲帶係於臍下。腳穿長筒或短筒襪,有時腳到腿都裹上布條。貴族及上層人士上衣外披一件長方形或圓形鬥篷,鬥篷固定於一肩,或係於胸前;勞動者上衣較短。法國查理大帝“隻披法蘭克人之衣服——用帶束緊之麻布褲,用帶係住之羊毛衫及大衣”(《中古及近代文化史》,商務印書館1935
年版53
頁)。冬天穿水獺皮或貂皮上衣,外麵披一件鬥篷。貴族腰間有寬大飾帶,
用以束緊衣服和佩戴寶劍,平民不準佩劍;衣料以麻布,毛織物為主。東方絲綢價格昂貴,以等量黃金計價,隻有少數貴族能穿。《羅蘭之歌》(法)、《亞瑟王之死》(英)有所記述。服裝的等級差別主要表現在衣服質地和產地不同,貴族穿細麻布,穿意大利產的羊毛鬥篷,冬天有貂皮等貴重毛皮;
平民隻穿粗麻、粗毛織物。
女式服裝為長至腳踝的緊身長衣,兩袖長而窄,外麵穿一件寬鬆長袍,袖短於長衣。長衣領口較寬大,領口衣袖衣縫可有各種裝飾鑲邊。鬥篷從頭頂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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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男服變得更為貼身合體。英國男子的緊身衣上半貼身合體,下半象長至膝部的衣裙,寬鬆而舒展。緊身衣為套頭式。緊身衣外披一件鬥篷,並用一個大飾針別在胸前。這時女式服裝變得寬大,衣袖加肥加長,頭發蒙在披巾裏邊,身體被鬥篷蒙起來。她們的內衣很長,直拖到地麵,外衣到膝蓋。圓口衣袖,衣服裝飾華麗,很受拜占庭的影響。她們的頭發用一塊麵紗蒙起,其端點重於背後直拖至地麵。至12
世紀寬鬆的衣服變得瘦窄,使身體曲線得以突出。並於身後係帶,衣袖逐漸寬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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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出現了圓餅式頭飾,它可以遮陽保護眼睛隔熱,主要為十字軍所戴。上衣流行前開襟式,將前襟分成兩片。女式衣服為係帶緊身衣,上衣緊貼身體,下麵是寬大的衣裙,兩部分之間用線縫起,兩袖寬鬆拖長,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後縫合,與以前使用
一塊大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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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男女服裝趨於一致,男服還有緊身衣及各式各樣的外衣,圓餅頭飾,帽式裝飾衣袖,敞胸披肩。下麵有長筒襪、靴鞋。男子戴一頂中亞式小帽。這時護身外衣流行,適合旅行穿用,這種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邊有縫,手臂可以伸出來活動。另外這時期流行封閉式馬甲式外衣,上身如馬甲,下麵可長至膝下,這種無袖長衫,肩部向兩側延伸加長,就成帽式裝飾衣袖了。13
世紀勞動者的長衫長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腳下有無跟鞋,褲子於腳跟處有一圓洞,以便穿脫。夏天穿寬敞麻褲,上身裸露,
冬天穿短外衣和無袖套頭衣。婦女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便於勞動,收獲時裙子口袋可裝農作物。當時禁止農民穿好料子及顏色華麗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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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後,歐洲服裝開始有了變化。由於經濟繁榮,農業、商業、手工業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往來,東方文明的影響,歐洲服飾發生了許多變化,貴族男女追逐時尚,貴族婦女爭奇鬥妍,男子不拘禮節;貴族與平民的服裝有了更明顯的不同;衣服式樣變化,衣料品種增多。《巨人傳》載中世紀衣料有綢緞、絲毛混紡、呢絨、大馬士革呢、條呢、金線緞、各種皮毛。衣服有大衣、外套、外罩、上裝、短裝、襯衫、短披,女人有連衫長裙、晚禮服等。飾物有念珠、指環、鏈條、寶石、鑽石、翡翠、珍珠、瑪瑙等。服裝力求擺脫古老習俗,追求時興。東方服飾中的裝飾和紐扣被歐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一列紐扣或寶石,甚至內衣紐扣也用寶石和紐扣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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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男士的夾衣流行,夾衣兩層,十分貼身,衣袖設計合理,可以自由活動手臂,便於全身活動。夾衣上有十幾個扣子,夾衣襯裏有細帶可將瘦腿褲上端與之相連接;緊身外衣穿在夾衣之外,高領外衣興起於14
世紀末;衣領將兩耳覆蓋,頸後衣領蓋過後腦,下部裙衣拖至地麵;這時期的鬥篷用一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觀為圓弧形,又長又寬。婦女服裝主要是帶袖緊外衣和無袖長衫。由一塊布作成,領口寬,衣領偏低,這就是14
世紀歐洲婦女流行的袒領衫,領口有圓形、角形、方形,領口開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無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帶提得很高。男女服裝都講究裝飾。男褲與鞋連成一體,腳掌以皮革為底,腳下還穿無底長靴,靴上帶有馬刺。緊身男褲是兩條褲管分開穿著,前後有長外衣遮擋。後來上衣越來越短變成夾克式外衣,15
世紀外衣更短,成為不能遮羞的服飾。婦女的袒領晚禮服與男人的短外衣服裝遭到神父的反對。15
世紀宗教改革家楊.胡斯指出“由於女人穿著脖頸大開特開的服裝,所以任何一個人都能直接看到她們閃爍光輝的肌膚直至裸露的半個乳房。”(《羞恥心的文化史》施萊貝爾著三聯書店)
男人服飾的變化也被人認為是不文雅。1390
年在召開宗教會議的康斯坦茨地方市議會頒布了告示:“僅穿短上衣出入舞會或上街的人要格外留意,要將身體前後遮蓋好,不要露出恥部。”(《羞恥心文化史》83
頁)告示發出不久短褲加長,並且與類似襪子的腳部的裝飾縫在一起,後來又出現了用結實布料縫製的股袋,用以遮住恥部。
英國議院對於平民、普通騎士,穿的衣服與貴族穿著相同不能容忍,對於服飾上的追求刺激也極力反對,愛德華四世時,英國下院提出了這樣的文件:“不允許勳爵等級以下的任何騎士
.或任何普通人,使用並穿戴任何大禮服、夾克衫、大氅。但衣著必足以下長度:當他直立時,衣著能遮蓋住其yin部和臀部。勳爵或任何更高一級的貴族,則不受此限製。”(布雷多克著《婚床》,三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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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時興一種染色服裝,上衣左邊一種顏色,右邊一種顏色,褲子左右腿各為一種顏色,全身上下左右分四部分分別染色。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