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有為將孔教歸為宗教的同時,也時時強調孔教與佛、耶等神道之教之間的差異,其中的要點已見諸前引康有為區分神道教與人道教的文字。而在其他地方,康有為對孔教與佛、耶之間的差異也多有闡發。在寫作於1901年的《中庸注》中,康有為在注“鬼神之為德”時引用《禮記》中所記載的孔子論鬼神的話來說明孔子神道設教之意,又以鬼神問題衡定佛、耶、孔三教:“《記》曰:‘知氣在上’,‘魂氣無不之’,鬼也;‘是有精爽,至於神明’,神也。‘遊魂為變’,鬼也;‘精氣為物’,神也。總而言之,凡兩間靈氣昭明充塞,雖在人道之外,而體乎物氣之中。孔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魂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因物之精,製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孔子意也。佛氏專言鬼,耶氏專言神,孔子兼言鬼神,而盛稱其德。惟程朱以為天地之功用,張子以為二氣之良能,由於阮瞻《無鬼論》來,於是鬼神道息,非孔子神道設教意也。太古多鬼,中古少神。人愈智,則鬼神愈少。固由教化,然其實終不可滅也。”(《康有為全集》第五集,376頁。)
前麵還曾提到,康有為早年就有基督教出於佛教的觀點,在《意大利遊記》中,他再次發揮此義:“吾於二十五年前讀佛書與耶氏書,竊審耶教全出於佛。其言靈魂,言愛人,言異術,言懺悔,言贖罪,言地獄、天堂,直指本心,無一不與佛同。其言一神創造、三位一體、上帝萬能,皆印度外道之所有。但耶改為末日審判,則魂積空虛,終無入地獄登天堂之一日,不如說輪回者之易聳動矣。其言養魂甚粗淺,在佛教中僅登斯陀含果,尚未到羅漢地位。”(《康有為全集》第七集,397頁。)此處康有為還從印度、波斯、希臘、巴勒斯坦等地理位置的關係及相關曆史說明印度九十六外道極有可能很早就傳至猶太人地區,並列舉了二十個方麵申說“以外儀觀之,耶教亦無一不同於佛教焉”(《康有為全集》第七集,397頁。)。不管基督教出於佛教的觀點在曆史發生學的意義上是否成立,從教化類型學的角度將基督教和佛教放在一起而與孔教區別開來,都是有道理的。康有為早年的陽教與陰教之別,或者我們在評論中提出的文教與宗教之別,的確是刻畫孔教或儒教與耶、佛等神道之教之差別的恰當方式。(尼采有弱者宗教與強者宗教的區分,對應於奴隸道德與主人道德的區分,與此處陽教與陰教的區分或文教與宗教的區分類似而又有不同。)
在論說基督教出於佛教而又比佛教淺易的同時,康有為還刻畫了基督教的兩個優點,即“切於愛人”與“勇於傳道”,指出這是基督教“雖淺易而大行”的根本原因:“佛兼愛眾生,而耶氏以鳥獸為天之生以供人食,其道狹小,不如佛矣,他日必以此見攻。然其境詣雖淺,而推行更廣大者,則以切於愛人而勇於傳道。”(《康有為全集》第七集,398頁。)就“切於愛人”這一點,康有為指出基督教徒“不為深山枯寂閉坐絕人之行,日為濟人之事,強聒不已”。就“勇於傳道”這一點,康有為指出“其傳道者曾以十三代投獅矣,耐勞苦、不畏死而行之”(《康有為全集》第七集,398頁。)。不過,康有為又指出,雖然基督教“補益於人心不鮮”,但並不適合於中國,因為中國已有孔教,且其教旨無不備,又有佛教作為補充,何況從曆史來看基督教的傳教往往與暴力相關,猶不可取:“耶教以天為父,令人人有四海兄弟之愛心。此其於歐美及非亞之間,其補益於人心不鮮。但施之中國,則一切之說,皆我舊教之所有。孔教言天至詳,言遷善改過魂明無不備矣。又有佛教補之,民情不順,豈能強施?因救人而兵爭,至於殺人盈城野,未能救之而先害之,此則不可解者矣。”(《康有為全集》第七集,398頁。)
關於傳教的重要性,我們已經指出,康有為早在長興教學時期就非常重視了,在其教學綱領中已經有了“廣宣教惠”一條。在寫作於1907年的《西班牙遊記》中,康有為舉孔子的言行再次鄭重申說傳教之於弘道的重要性:“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故教之大與否,不在其旨之精深,而在其傳之之法之得否。若今波羅特士頓教者,傳教之法最得者也。吾國教與回教旨以閉教為主,自珍重其道,待人至誠,下問乃告之。夫天下不知其道,而敝帚自珍,安有至誠而來下問他人之教旨哉?此猶欲入而閉之門也,其難於自張其教矣。是故昔者孔子之徒七十,弟子三千,徒六萬,侶行教於四方,則儒教遍中國矣。佛變婆羅門之法,僧徒行教於各國,則佛教遍於東亞。摩訶末以創行其教所至,以兵力破人之國,滅人之教,而自行其教。今所至印度諸佛跡,皆為回教所破滅,而易為回教矣。故非、亞二洲,熱帶之地,無在非摩訶末兵力所到,即無在非摩訶末教力所到。然其傳教待之兵力,不用兵力者則教不及,夫傳教不以托之於人人,此其教所以不廣也。惟今耶教之徒開窮僻之地,教愚野之人,無幽不僻,無遠不屆,無險不縋,到處開堂,所在說法,指天為教,令人易知,此其所以遍地球而大行也。豈無故哉?此亦傳教得失之林也。有誌於教者,亦可鑒矣。”(《康有為全集》第八集,29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