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四、戊戌流亡後康有為的孔教思想(2)(3 / 3)

在上麵的這段引文中有一個問題值得留意。其中康有為談到縣、府、省等各級的講師或宗師“或領學校,教經學之席”,還引其他國家學校的情況加以比較、說明:“各國學校,皆隸於教,學生日必頂禮,況我孔子,向專為學校所奉哉?應密其儀節矣。”在國教折的最後,康有為還提出了改淫祠為孔廟或學校的建議。我們知道,在保教折中,並沒有提到學校,在針對淫祠問題而提出的建議中也隻是說改淫祠為孔廟。學校之開設,始於光緒帝1898年7月3日的聖諭。隨後康有為上了一道折,即前麵討論過的《請改直省書院為中學堂鄉邑淫祠為小學堂令小民六歲皆入學折》,建議開設中小學及高等學堂,其中不再建議改淫祠為孔廟,而是建議改淫祠為小學。國教折最後建議改淫祠為孔廟或學校的建議顯然是康有為後來關聯於光緒帝開學校之聖諭而有意補寫的。

至於“各國學校,皆隸於教,學生日必頂禮”的情況,在康有為戊戌以後的著述中則見於1904年他遊曆英美大學所寫的遊記。如在《英國監布烈住大學華文總教習齋路士會見記》中,康有為在述及劍橋大學的教堂時說:“其祈拜耶穌之殿,尖塔無數,聳峭宏麗。蓋每校有之,而總大學別為一所焉。蓋凡教學,必尊其先聖先師,此中西之通義也。遍觀各國大中小校,莫不皆同。其本校教授之有名者,懸其像於中,所以敬先師也。皆有祈拜耶穌之殿,所以敬先聖也。吾國人之就學者,雖非同教,既入其學,亦施敬焉。其重先聖先師亦至矣!”(《康有為全集》第八集,32頁。同樣的內容亦見《歐美學校圖記·英惡士弗大學校圖記》,見《康有為全集》第八集,125頁。)在同樣寫作於1904年的《蘇格蘭噫巴顛大學參觀記》中,有如下的記載:“有祭殿,甚莊嚴,以祈於先聖耶蘇者也。每來複日,教習率學生習焉。蓋歐土學校,無不有殿以尊先聖者。一室遍懸前教習像,數百年中之名師皆備此,則尊先師也。立學必尊先聖先師,以教後士,此真中西所同。我國之立學,宜尊孔子,乃義之宜。”(同上書,55頁。)

在以治教分途為主旨提出了“官立教部,而地方立教會”的國教建議之後,康有為接著提出了以孔子紀元的建議:“抑臣更有請者,大地各國,皆以教主紀年。一以省人記憶之力,便於考據;一以起人信仰之心,易於尊行。日本無教主,亦以開國二千五百年紀元,與其時王明治年號並行。一以歸當王,一以便考古。若吾國曆朝數十,閱帝數百,年號幾千,記述既艱,考據不便,苟非通博專門,今人不知何世。既為前代,無關尊王,不若以教主紀年,更於敬教有補。”(《康有為全集》第四集,98頁。)

從現有文獻看,康有為最早討論紀元問題是在《實理公法全書》的“紀元紀年用曆”條下。在公法部分,他主張以地球開辟之日紀元,其言曰:“以地球開辟之日紀元,合地球諸博學之士者,考明古籍所載最可信征之時用之。而遞紀其以後之年曆學,則隨時取曆學家最精之法用之。”在比例部分,康有為則分別批評了以聖紀元、以君紀元和以事紀元的“無益於人道”。其批評“以聖紀元而遞紀其以後之年,倒紀其以前之年”曰:“此法甚不合實理。蓋聖人以前之人,不能知有後來之聖,倒紀其年,則無理矣。倘同時而數聖之功相若,則將各有紀元紀年,甚無益於人道矣。後人知識固甚於前人,其功亦可過前人。然則不令後人有改元之事,固與公理不合;或令其可以改元,則數數改元,亦無益於人道也。”隨後康有為則非常簡略地批評以君紀元與以聖紀元相比“更無益人道”,而以事紀元則尤為陋習。(參見《康有為全集》第一集,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