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地位:人生的絆腳石(2)(2 / 3)

多爾袞在爭得攝政王首位之後,即著手打擊政敵豪格。順治元年四月初一,原來支持豪格的固山額真何洛會,告發豪格有怨言,語侵多爾袞,圖謀不軌。借此,多爾袞以“言辭悖妄”、“罪過多端”為由,要置豪格於死地。隻是由於福臨涕泣不食,豪格才免去一死,但被罰銀5000兩,廢為庶人。同時,以“附王為亂”的罪名,處死了豪格的心腹大臣俄莫克圖、揚善、伊成格、羅碩等。

至此,在短短的八個月內,多爾袞便集大權於一身。多爾袞這一係列做法,雖是個人的爭權活動,但客觀上對清政權的進一步發展卻具有重要的意義,它使清朝的軍政大權得以集中,指揮得以統一。這正是不久之後,清兵入關的必要前提和可靠保證。

幾個月後,多爾袞抓住時機,一舉占領了北京。在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九月,將兩宮皇太後與幼帝福臨迎到北京,清朝從此入主中原。

清軍入關後,對於清朝應否建都北京,要不要統一中國等問題,在滿洲貴族內部有著激烈的爭論。當時,由於到處是戰火,漕運不通,而這時的關外,則是“禾稼頗登”。因而八旗官兵安土重遷,對於立即移居北京,“多有怨苦者”。在這內外交困的同時,五六月間又謠言四起,“有訛傳七八月間清兵東遷者”,“將縱東兵肆掠,盡殺老壯,止存孩赤”。在這種形勢下,多爾袞的同母兄八王阿濟格就主張,將諸王留下來鎮守北京,而大兵或者還守盛京(今遼寧省沈陽市),或者退保山海關,這樣才無後患。

對於這樣一個直接關係到清朝在全國統治能否建立和保持的戰略問題,多爾袞非常堅定,他駁斥說:既得北京,“當即徙都,以圖進取中原,統一中國”。特別是在目前人心未定的情況下,更不可棄而東還,動搖人心。他堅定地表示:“燕京乃定鼎之地,何故不建都於此而又欲東移?”為了安定民心,多爾袞明確宣布:建都北京,並派遣輔國公屯齊喀、和托,固山額真何洛會等,去迎接幼主福臨。他以破釜沉舟的決心,力排一切困難,決計建都北京,以統一中國。

入關後,多爾袞繼續分兵南下,節節勝利。同時,他以攝政王的身份總攬朝綱,借鑒明朝的製度,製定清朝各項製度。此時的多爾袞實質上已經成為清王朝的締造者和統治者。

多爾袞在北京立住腳跟的同時,在政治、經濟等各方麵,又進一步采取了一係列緩和********和階級矛盾的政策,以鞏固陣地,擴大戰果。其主要政策是:

取消加派。明末“三餉”(遼餉、剿餉、練餉)數目之多,已為明朝政府正常賦稅的數倍,實是明末最大的苛政。這種無休止的加派,使得明末人民處於貧困交迫之中,人民對加派恨之入骨。多爾袞在順治元年十月下令,革除三餉及正稅之外的一切加派。於是,每年賦稅減少了數百萬兩,窮困已極的人民得以緩一口氣。

反對賄賂。多爾袞對明末廣行賄賂的惡劣作風也嚴加斥責。

打擊太監勢力。明末太監勢力極為猖獗,除操縱朝政外,對一般百姓迫害亦甚。當時宮廷中,宮女多達9000人,內監更多至10萬人。清入關後,太監的勢力仍然非常囂張,當年七月,太監要照舊例,到京郊各縣皇莊去催征錢糧。多爾袞下令,不準太監下去征收,而改為地方官征收。這是對太監勢力的第一次打擊。對太監的第二次打擊是,禁止太監朝參。經過這兩次打擊,太監在宮廷政治和經濟上的勢力得以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