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牢騷淘盡英雄(4)(1 / 2)

孫盛為孫權的辯護,從結果上來看,也是不成立的。孫策的孫子孫奉,並沒有因為遭薄待而遠禍,反而在孫皓當政時,因一個傳言,被輕易地賜死。

不論怎樣看來,孫權對孫策的尊崇未至,就是他私心的表現,他要表明的就是天下是我打下來的,和我老哥沒有什麼關係。典型的忘本。

孫權的手下,有一員猛將甘寧,此人也有一次小人的行為——失信,差點兒招來殺身之禍。

有一次,甘寧的廚子犯了一點兒錯,錯到什麼程度不清楚,但顯然,他很害怕,怕甘寧殺了他,於是跑到呂蒙那裏,要求保護。呂蒙大概問明了情況,覺得罪不夠大,於是把他藏了起來,又或者此人和呂蒙有別的交情,所以呂蒙要保護他。

甘寧還是知道了這件事,帶著禮物來找呂蒙,要求交出那廚子,呂蒙就說:“還給你可以,但是不能殺他,你得答應我。”甘寧答應了。但,僅僅隻是片刻的工夫,甘寧就將這個廚子綁到樹上,用箭射死。

呂蒙聽到這件事,不由大怒,你這不是抽我的臉嗎?點起兵馬,就要來殺甘寧,甘寧也不跑,等著他來殺。但是呂蒙的母親不答應了,光著腳跑來勸阻呂蒙:“至尊待汝如骨肉,屬汝以大事,何有以私怒而欲攻殺甘寧?寧死之日,縱至尊不問,汝是為臣下非法。”意思就是說你殺了他一是沒法向孫權交代,並且確實很不對。呂蒙平日非常孝順,聽了母親的話,心裏明白過來。他親自來到甘寧的船上,笑著招呼:“興霸,老母待卿食,急上!”甘寧滿麵羞愧,流著淚對呂蒙說:“負卿。”於是,便去見呂蒙的母親,並跟呂蒙歡宴竟日。

這件事,從嚴格的信義的角度是甘寧不對,但這件事事出有因,並且,這件事也不足以說明甘寧的人品低下,甘寧的人品,事實上是相當過硬的。而呂蒙在這件事上是表現出一定的大度,但也並不能證明他就是一個靠得住的人。

孫權征討江夏,事先,他做好了兩個盒子,準備裝黃祖及其手下蘇飛的人頭。甘寧這個時候剛剛投奔孫權不久,資曆還很淺,說話也談不上有分量,但是,因為蘇飛對他有知遇之恩,而且不斷地向劉表推薦他,雖然未獲重用,但他心裏對蘇飛還是非常感激的,所以,他要想辦法報答。

孫權後來抓獲了蘇飛,準備殺掉。蘇飛托人向甘寧求救。甘寧說:“就算蘇飛不說,難道我甘寧會忘記他的恩情嗎?”等到孫權擺酒,為諸將慶功。甘寧走下席位向孫權叩頭,血淚交流,對孫權訴說蘇飛過去對自己的恩義,並且說明:“甘寧我如果不遇蘇飛,早已死填溝壑,當然也就不能盡忠報效您了。如今蘇飛罪當斬殺,我冒昧地向您求情,希望您免他一死。”孫權感動了,說:“我可以放過他,可是他若逃跑怎麼辦呢?”甘寧擔保:“蘇飛免受斬殺,受您再生之恩,即使趕他走,他也不會離開,哪有逃跑之理!如果他跑了,就把我的首級代替他的裝入匣中!”孫權於是同意了甘寧的請求,赦免了蘇飛。

事先做好裝蘇飛人頭的盒子,說明孫權對他的殺心之重,但最終還是放過他,這一方麵說明孫權給甘寧麵子,會用人,另一方麵,也足以說明甘寧恩義分明,寧願冒著大風險也要替朋友求情。僅從這一點來看,我覺得三國諺語應該加上一句:“擇友當如甘興霸。”

呂蒙對待老朋友,表現就要差一些。

有一次,呂蒙取荊州。大概臨行前定了軍規軍紀之類的東西,所以一路秋毫無犯,拿下了荊州。這個時候,呂蒙的一個老鄉,違犯了規定。“蒙麾下士,與蒙同汝南人,取民一笠,以覆官鎧,雖公,蒙猶以為犯軍令,不可以鄉裏故廢法,乃泣而斬之。於是,軍中震栗,道不拾遺”。一邊殺,一邊哭,這場秀做得好。

就這麼件事,論公,呂蒙殺他沒錯;論私交,就不對了。你要明軍法,打他幾十大板不行嗎?別跟我說什麼公私分明,哪有那麼多公私分明的事?曹操要穩軍心,能借人頭;呂蒙要安民心,就借不得人頭嗎?

不管怎麼說,呂蒙殺老鄉,有公的成分,三國時期的另一個人殺自己的老鄉,則完全是假公之名行邀名之實。

曹操有一條軍法:“圍而後降者不赦。”就是說你要投降就趁早,被圍住了沒退路了再投降,一樣“哢嚓”掉。於禁有個哥們兒,叫昌烯,先跟曹操打,怕安全沒有保障,不肯投降。等到於禁率軍把他圍住了,他發現於禁領兵,很高興,說:“哥們兒,我投降。”結果,於禁說昌烯固然是我的舊友,但我怎麼可以失節違法呢?遂“自臨與烯決,隕泣而斬之”。一邊殺哥們兒,一邊哭著說,我要遵守軍法。

“以為圍而後降,法雖不赦,囚而送之,未為違命。禁曾不為舊交希冀萬一,而肆其好殺之心,以戾眾人之議。所以卒為降虜,死加惡諡,宜哉。”裴鬆之說得好啊。就算你於禁做不到像甘寧那樣拚死相救,看在哥們兒的麵子上,幫他向上反映一下,輕微地求個情總是可以的。事實上曹操根本就不想殺昌烯,曹操說:“昌烯要投降,不找我找於禁,是他的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