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輯 自由比什麼都重要(2 / 3)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著名學者秋風曾這樣說:法蘭西是個奇怪的民族,他們覺得自己最熱愛自由。1789年,他們一革命,就製定了一份《人與公民權利宣言》,高調地宣布了每個公民享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然而很快,法國人就被拖入了一波又一波的血腥屠殺中,而且每次都是以自由的名義,最終就是羅伯斯庇爾的恐怖統治。真的就像羅蘭夫人所說的:“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後來軍事強人拿破侖一統江湖,倒是沒有那樣殘暴的血腥大屠殺了,但是,法國的政體卻幾乎沒有穩定過,一會兒是共和,一會兒是帝製,一會兒又是公社。光是共和政體,就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共和國,外國人絕對暈頭轉向。當然,憲法也就一茬接一茬地換。保守地估計,自1789年以來,法國人大概頒布過20多部憲法。法國人頒布憲法就像他們發布時裝一樣熟練。總之,在法國近現代史的大多數時間,憲法確實不過是一張寫著一些美妙詞句的紙而已。憲法之所以頻繁更換,當然主要是由於現實的政體在變來變去。也許,法國人可以搞出很花哨的政治理論和哲學,比如盧梭啊、薩特啊。但是,關於治理的技藝,法國人實在乏善可陳。比如,法國人總以他們的《人權宣言》而自豪。那確實是一份激動人心的曆史性文件,它的十七條可以說概括了人和公民最重要的權利:與生俱來的自由與平等,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財產權,法治等等。美國的前十條憲法修正案,即《權利法案》,相比之下實在是太枯燥了。如果說,法國的《人權宣言》是一首詩,那麼美國的《權利法案》就是律師的公文。然而,直到1958年第五共和國憲法之前,《人權宣言》一直不過就是一首詩而已,可以激動人心,但卻不能給公民提供任何保護。

共和國情結

法國媒體每當提到前總統希拉克的時候,從來不用“法國總統”這個稱號,更不會說“我國總統”或“國家總統”,而總是要不厭其煩地說“共和國總統”。每次共和國總統對國民發表正式講話,在結尾的時候必定要喊兩句口號,一句是“法蘭西萬歲”,另外一句就是“共和國萬歲”,把共和國政體與法蘭西民族等量齊觀。的確,對於崇尚自由的法國人而言,“共和國”是政治概念,也是一種文化情懷。“共和國”情結也是滲透在法國人日常生活中的文化,無時不有,無處不在。按照法國的行政區劃分,法國有26個大區、100個省。許多大區和省的地方報紙的名稱都含有“共和國”這個詞,比如“比利牛斯新共和國報”、“洛林共和國報”、“中西部新共和國報”、“東部共和國報”,等等。每個到過法國的人都會注意到,無論是走到哪個大區哪個省,也不論是市還是鎮,到處都有以“共和國”命名的大道、大街、街、門和廣場。巴黎市東北部就有一條寬闊的“共和國大街”,早在1879年就被巴黎市政府為紀念法國大革命而正式命名。

自由女神

從“共和國大街”向西北方向走到與“聖殿街”相交處的“共和國”地鐵站旁,就是著名的“共和國廣場”。在巴黎眾多的景點中,共和國廣場不是一個外國遊客必到的地方,卻是巴黎人示威遊行表達各類訴求的集結地。廣場中心矗立著一尊25米高的“共和國女神”,右手高擎一束象征和平的橄欖枝,左手持一本碩大的共和國法典。女神瑪麗安娜是法蘭西共和國的女性偶像,代表著法國婦女為了法國革命和自由而鬥爭的英勇無畏精神。她頭戴紅色的弗裏亞帽——就像解放的羅馬奴隸戴過的帽子,象征著自由與共和國。在法語中,“共和國”、“革命”、“自由”都是陰性詞。

自由比什麼都重要

法國人精神中“自由、平等、博愛”三個詞語,有著極其非凡的意義,就連舉世聞名的美國紐約哈德遜河口矗立著的自由女神像,也是法國在1876年為了慶祝美國獨立100周年而送上的禮物。由此我們更能看出自由對於法國人的意義。新加坡在亞洲人眼中是治國的楷模,那裏街道整潔,人們教育水平高,社會有秩序,經濟持續增長,沒有行賄受賄的案例。但法國人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新加坡沒有言論自由,政府刑法太重,社會紀律過於嚴明,散漫的法國人適應不了。對於法國人,自由比什麼都重要,盡管這種無約束的自由會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

第三節 愛的自由

為自由而流浪

法國街頭的流浪者真是一景。從西部拉羅謝爾的“舊港”到南部蒙比利埃的“喜劇廣場”,再到巴黎的塞納河邊,流浪者隨處可見。法國的流浪者有兩種,一種是流浪藝人。他們或彈著熱烈的吉他,或拉著傷感的小提琴,或吹著悠揚的薩克斯,悠哉遊哉,自我陶醉著,不在乎有沒有人欣賞,他們臉上始終保持著淡淡的微笑。在他們麵前放著帽子,如果你被他們的音樂打動,可以往裏麵投錢,他們會通過眼神向你致謝。即使你駐足欣賞而又不願給錢,也沒關係,他們不會強行索要。另一類流浪者是真正的流浪者。按常理,衣著襤褸、滿身汙垢的流浪者通常是因為生活窘困。可實際上,法國有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係統,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也較高,即使存在貧富分化,也不至於會有那麼多的街頭露宿者。法國人認為這其實是一種生活方式。由於法國人崇尚自由,如今的年輕人追求自由已到了極端的地步。他們家裏不是沒錢,也不是沒有能力掙錢,但他們卻向往流浪漢的“自由生活”。他們往往養一條大狗,醉臥街頭時,狗就在一旁忠誠地守候。不賣藝也有人會在他們麵前投一些錢。他們以此度日,就這樣走走停停,一個城市流浪夠了,就換另一個城市——也算是一種“理想”的免費旅遊方式。

昨天簽的約,今天就可能變

自由散漫的法國人在談判中,往往會表現為大而化之的風格。他們似乎不像德國人那樣細致謹慎,法國人在談妥大約50%的條款時,就會在契約上簽字。不過,昨天才簽的契約,今天他就可能要求變更。

最後時限沒有意義

一位駐巴黎的美國工作人員曾這樣寫道:“與我們的美國同事不同,法國人根本就沒有時限意識,如果我對某個法國同事說‘兩個小時後,我需要這份文件’,簡直就像要他們去虐待自己的母親。”

而一位法國駐美國的工作人員則反唇相譏:“最後的時限本身沒有什麼意義。如果一份報告需要在1月1日以前完成,而且我相信,沒有誰會在1月31日的時候還需要它,那麼有沒有最後時限根本就不重要。我會根據實際情況自由安排工作的輕重緩急。美國人不會這樣做——對他們來說,最後時限本身就是重要的。”

法網賽中的運動員

法國女選手皮爾斯,2000年的法網冠軍,已經30歲了,但是孩子氣不減。在與施奈德對陣中,每當感覺體力下降時,皮爾斯就會使用一些小小的手段,或者說小伎倆來拖延比賽時間,以恢複體力,搞得施奈德一點脾氣也沒有,隻好站在對麵等半天。如果說在與施奈德打球時使用這種方法還可以諒解的話,畢竟施奈德要年輕皮爾斯許多,可在與她年紀差不多的達文波特比賽時,皮爾斯再耍這些小手腕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開車也瘋狂

法國人是歐洲人當中開車最沒形象的。法國人開車到周邊的國家去旅遊總是惹麻煩。到了德國,他們常常會因為車輛的停放不太規整而遭德國人打電話報警。德國人的嚴謹是世界上出了名的,散漫慣了的法國人,到了這個“太死板”的國家裏自然是無法不闖禍的。到了英國,法國人不習慣左邊開車,開著開著就跑到右邊去了。據說一個法國人在英國開車,明明是他開到右邊去了,但他卻對著迎麵而來的車又是開燈警示又是大按喇叭的,而在得不到禮讓後,全然不顧後麵一大串車等著,居然當街停下來,走上去“教訓那個不會開車的家夥”。而在法國,巴黎人開車可能更為瘋狂。巴黎人的車大都是“傷痕累累”的。有人隨機估算過,在20分鍾內,居然看到了8輛有過碰撞痕跡的車輛。

杜拉斯的愛情

著名作家杜拉斯是一個典型的法國女性,她崇尚自由,一生獨立,縱情而又華麗、浪漫,她與情人們生活,然後又獨自寫作,把她的全部感受和才情訴諸文字,讓全世界為之傾心。從《情人》所透露的她15歲的初戀,到她70歲高齡與小自己39歲的雅恩?安德雷亞的最後之戀,杜拉斯以其獨立自由的精神打動了無數人。

薩特與波伏娃的傳奇愛戀

薩特與波伏娃的愛情盡管沒有附麗於婚姻,但卻長達50多年並終其一生,留下人類愛情史上的千古佳話。1929年,青春年少的薩特就讀於巴黎高等師範學院,與好友埃博德組成“三人幫”,如癡如醉地遨遊於知識的海洋。這時,波伏娃——一位年輕、聰穎而清秀的女朗進入了薩特的生活。薩特與波伏娃迅速陷入熱戀。畢業考試結束了,薩特名列第一,波伏娃緊接第二,真可謂比翼齊飛。薩特為期18個月的服役不得不讓這對戀人分別,但他們共同製定了一個特殊的戀愛合同。在合同中,雙方強調,兩人要保持最親密的關係,無話不談,不準有任何欺騙行為。然而,隨著兩人感情加深,他們在愛情觀點上的差異也逐漸表現出來。薩特說:“在青春期,當我能看女人的時候,我是想要她的全部。”“獨身生活是我的原則,我生來就是當光棍的。”“我不會結婚,永遠單身,我要所有的女人……隻要能搞到手。”這是對波伏娃的聲明,一方麵要同她保持親近的、永不結婚的愛情關係,另一方麵又要波伏娃不要幹預他的私生活。至於波伏娃,她對薩特的這一點非常清楚,並能接受。“薩特不願履行一夫一妻製的職責,他喜歡與女人在一起,他認為這些人和男人在一起,不那麼狡猾。”“在我們之間,存在著必要的愛情,同時我也認識到,需要偶然的愛情。”正是在這種理解與寬容的愛情中,薩特與波伏娃的愛情顯得與眾不同,他們沒有結婚,但卻情投意合,並將這份情感維持了半個多世紀,直到1980年薩特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