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肆 揮師金國(8)(1 / 3)

由於成吉思汗進行軍事賭博,孤注一擲去大舉西征。於是成吉思汗封木華黎為太師、國王、都行省、承製行事,並賜誓券金印,上刻“子孫傳國,世世不絕”。這裏所謂“國王”,實際隻是爵位,並沒有國土,以前成吉思汗曾將木華黎派到全國邊境地區去。當時,那些女真諸部稱他為“國王”,意即“一國之君”。後來,成吉思汗聽說之後,對木華黎道:“這個稱號是個幸福征兆,真是太好了!”於是,成吉思汗又在“國王”之前,加封了“太師”的職位,把對全國戰爭的大權全部授予木華黎,可以“承製得專封拜”,凡攻金戰爭中的一切事宜,不需請示報告,皆可自行決策處理。

成吉思汗在詔封木華黎為太師國王時,對木華黎道:“太行之北,朕自經略,太行以南,卿其勉之。”成吉思汗還賜給木華黎一麵象征著至高無上權力的九足白旗。成吉思汗告誡諸將道:“木華黎建此旗以出號令,如朕親臨也。”

自西漢初年以來,非宗室不王,非功臣不侯,這已經成為中原封建政權的一個傳統;蒙古政權也是隻封同姓子、侄為王,異姓功臣隻封為千戶或萬戶。木華黎被破格封為“國王”,這不僅說明成吉思汗對他格外看重,而且說明他所擔負的使命在蒙古政權的發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他被允許建九足白旗受命專征,實際上是以蒙古大汗代表的身份去統軍治民、經營中原。

木華黎的政治地位雖然如此崇高,但他所統率的南征軍既不是蒙軍的主力,也不是他原來統率的左手軍,而是一支名副其實的偏師。木華黎率領的主力軍隻有一萬名汪古部騎兵、一萬二千名(一說為一萬三千名)蒙古探馬赤軍,外加吾也兒、耶律禿花等率領的契丹軍,還有一些漢軍軍閥,包括史天倪、劉伯林、劉黑馬父子的漢族地主武裝,也不過十萬人左右。“探馬”,漢語本意是指軍隊中的偵察人員,“赤”蒙語意為“人”。探馬赤軍指的是打先鋒的軍隊,它是以弘吉剌等五部為核心而有若幹統帥將領參加指揮的龐大的軍事組織,木華黎就是依靠這些屈指可數的將帥,為數不多的軍隊去對付仍然擁有幾十萬大軍的金朝的。

成吉思汗率主力西征,隻留下少數軍隊對付金朝,這無異於兩個拳頭打人,違反了集中兵力打擊敵人的作戰原則。對於金朝來說,其軍事壓力已大大減輕了,這正是他們恢複失地的一個大好時機。但金宣宗君臣貪小利而不明大局,竟將金軍主力用於南下侵宋,隻用少量軍隊和民間武裝去對付蒙軍,結果又一次鑄成了曆史的大錯。

金朝從1217年至1223年底金宣宗去世,連續進行了七年侵宋戰爭。金哀宗繼位後,才開始糾正這種錯誤決策,於1224年6月宣布不再南侵,但為時已經太晚了。正是在這一階段,金朝的財政經濟也發生了嚴重困難,居民逃亡,戶口銳減,金朝的社會經濟已全麵崩潰,從而為木華黎的偏師經營提供了可乘之機。

金宣宗把金軍主力轉向南侵宋朝,山東、河北地區成為地主武裝活動的場所。木華黎大批任用金朝的叛將和地主武裝去攻掠金朝,金宣宗也大批招納地主武裝,封官加爵,利用他們去抵抗蒙古。投宋抗金的紅祆軍的一些民兵,由於宋朝的壓迫,也在蒙古和金、宋之間或降或叛。在蒙古西侵,金朝南侵的同時,山東、河北地區也在展開著錯綜而頻繁的戰爭。

地主武裝叛亂

自從蒙古“兵入中原,金徙都汴,河朔盜起,郡縣守宰委印綬去,民莫能相保”,這是當時北方地主階級所麵臨的基本形勢。在開始階段,蒙古軍長驅直入,橫掃中原,來如疾風,去如閃電,所過殘破,“衣冠世族,強者戮,弱者俘”,使北方地主的身家財產受到嚴重威脅。但在幾次南下侵金的戰爭中,蒙軍一向采取的是秋來春去、以殺掠為主的政策,攻城不守,旋得旋失,這又為地主武裝的割據提供了機會。後來,“金駕而南,委河朔去,州又自顧不暇,河北、山東不少郡縣望風而遁,州縣官往往逃奔河南”,金朝的州縣機構日趨瓦解,北方的地主階級普遍產生了一種失落感,“河北諸路,以都城既失,軍戶盡遷,將謂國家舉而棄之。”同時,“群盜蜂起河朔”,農民起義的烽火在山東、河北等地遍地燃燒。

1219年正月,金宣宗召集百官商議對形勢變化的對策。翰林學士承旨徒單鎬等人道:“製兵有三策,一是戰,二是和,三是守。現在要戰,兵力不足;要和,敵人不準,隻有守。河朔州郡殘破,不能一律都守。應將願意遷徙的人遷到河南、陝西。不願遷的,許自推首領,保聚險阻。”刑部侍郎奧屯胡撒合等人道:“河北諸部,推選有才幹為眾所信服的人,率領民眾遷徙到河南或晉安、河中,授以曠土,盡力耕種,並教之作戰,以漸圖恢複。”宣徽使移剌光祖等道:“太原雖暫失,還可以收複。應當招募當地土人(大地主)有威望的,給以一方之權。能收複一道,就做本道總管;能守州郡,就做本地長官。使他們各保一方,令百姓複業。”宣宗和朝臣都讚助移剌光祖的建策,招納各地地主武裝去收複或保聚河北州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