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讓我們轉回來再說任安。在巫蠱之禍發生時,他正擔任“監北軍使者”的職務,控製著調動首都衛戍部隊的大權。皇太子用兵符命令他發動北軍參戰。任安接受了皇太子的發兵符節,回轉身來卻緊閉軍營大門不出。他實則是不希望事態失控。但這種做法卻被武帝看成是“有二心”。事平之後,任安被判死刑,關入死牢,等候處決。所以才有司馬遷給他寫信這回事。
如今,《報任安書》已成為中國文學史上千古傳誦的名篇。這封信主要有三層意思。一是借著對本人蒙冤經過的回憶,為李陵大聲叫屈,同時也控訴自己所遭受的不公正的審判。信裏說:“李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踐戎馬之地。足曆王廷,垂餌虎口。橫挑強胡,仰億萬之師。與單於連戰十餘日,所殺過當,虜救死扶傷不給。旃裘之君長鹹震怖。乃悉征左右賢王,舉引弓之民,一國共攻而圍之。轉鬥千裏,矢盡道窮,救兵不至,士卒死傷如積。然陵一呼勞軍,士無不起,躬自流涕,沫血飲泣,張空弮,冒白刃,北向爭死敵。”司馬遷以為,像李陵這樣能使部下效命死戰,“雖古之名將不過也”。至於他力屈投降,則“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功亦足以暴於天下”。說到自己,司馬遷為他的“拳拳之忠”不能被武帝理解而一再哀歎說:“嗟乎!嗟乎!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在另一個地方,他又用重複句法為自己的命運高聲呼喊:“悲夫!悲夫!”說他的這封信,是在用血淚控訴漢武帝,也是不過分的。
第二層意思,是向任安解釋自己為什麼甘受宮刑之辱而活下來。他這樣回憶當年在牢獄中所體驗過的卑賤屈辱:“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笞”;“見獄吏則頭搶地,視徒隸則心惕息”(徒隸指其他犯人;惕息是懼而喘急的意思)。他說,每當他想起自己作為“刀鋸之餘”(受刑人)所蒙受的恥辱,想到沒有麵孔再上父母的墳墓,總是肝腸寸斷、虛汗淋漓。那他又為什麼沒有搶在這一切發生之前就毅然自裁呢?司馬遷先回答說:“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父母、顧妻子”,但是也有一種人不是這樣:“至激於義理者不然”。司馬遷用以下這句著名的話來概括後一種人對待死的態度:“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這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必須在慨然赴死和求生踐義(即為實現某種義務和責任而頑強地活下去)之間做出選擇,那他就要衡量在兩者中哪一個的分量更重。當赴死更重於踐義時,他的死就具有重於泰山的意義。而如果當時環境還需要他活著踐義,那麼他就不應當輕生;在這種情況下隨便去死,其意義便輕於鴻毛。
說到這裏,司馬遷向他的朋友傾訴了自己當初沒有慷慨引決的原因,同時也公開了一個已經被他保守長達十多年的個人秘密。十四年前,他曾向自己的一個同事、天文學家壺遂透露過這件事,當時它還處於剛剛著手進行之始,可以說八字還沒有一撇。現在,司馬遷告訴任安,他之所以接受宮刑,因為他需要活下來,繼續完成早已在寫作之中的《史記》。而到了給任安寫信的此時此刻,《史記》已臨近完成。所以他自豪地向任安宣稱,此書“凡一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他說,他要把這部書藏之名山,傳給後人,讓它在大都市裏流傳。從今往後,就是被殺一萬次,他也絕無後悔!懂得了《報任安書》中的這一層意思,我們才可能對《史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才能懂得,為什麼魯迅要把《史記》稱為“無韻之《離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