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清鄉,分贓(3 / 3)

不過這事真沒什麼好爭的,日本人說誰行,誰就行。汪精衛遞上去的人選是羅君強,日本人口袋裏要汪精衛公布的卻是李士群。所以,一錘定音,這個秘書長的帽子就讓李士群給戴在了頭上。

秘書長的人選一定,其他的人選就很好解決了。很快,“清鄉委員會”的人馬就已備齊。汪精衛親自兼任委員長,副委員長為陳公博和周佛海兩員大將,委員有陳群、梅思平、林柏生、楊揆一、鮑文樾、任援道、丁默邨、李士群、李聖五、趙毓鬆、羅君強、岑德廣、陳春圃等人。其實,除了汪精衛的委員長一職在麵上表明這事是由汪偽政府領導的以外,其他人隻是掛個牌牌。真正的“清鄉”是在日本人的指揮下,由秘書長李士群來操作的。

李士群深知這件事情對他的意義,所以十分賣力。他上任不久就帶領一幫人廢寢忘食地製訂“清鄉”工作的具體計劃,大約一個月後就交出了答卷。由他帶頭炮製的計劃大致內容如下:

一、清鄉工作要取得民眾的協助,以期完成。為此,要著眼於保護清鄉地區內的民眾經濟,把重點置於爭取那裏的民心上。

二、充分發揮特工的作用,在清鄉工作開始前,弄清清鄉地區內外的情況。

三、進行充分宣傳,在清鄉工作開始前,使民眾徹底了解清鄉的目的和方法。

四、任命新招募進行且已經訓練過的巡警來維持清鄉地區的治安。對原先部署在清鄉地區的舊警察進行再教育,然後將之分配到下一期的清鄉地區進行工作。

五、為了開展清鄉工作,對區公所的主要人員,以及從事稅務、教育、管理封鎖和自衛組織的領導成員等加以教育和訓練,事先將清鄉工作的方式貫徹到基層。對於鄉鎮公所的各個職位,要起用在當地有名望的人物,但要通過特工嚴加監視。

對縣政府、區公所的舊官員進行再教育後,將之分配到下一期的清鄉地區工作。

六、確立保甲製度,以此作為民眾自衛的基礎組織。

七、關於稅收,廢除原先的承包製,由辦事處直接征稅。禁止縣和區進行稅收,縣和區所需經費由辦事處支付。以往拖欠的國稅和省稅均免收。

八、為了統一清鄉工作的進展和便於監督,與清鄉工作有關的所有機關都要按月按周製定清鄉工作進度計劃表,提交有關方麵。

九、為防止官員的惡劣行為,要采取特別措施。但是,官員的薪水要提高,使其生活有足夠的保障。

十、日本軍在清鄉地區對政治和經濟全不幹預。特派前往清鄉地區的軍事顧問負責日華之間的聯絡和糾紛的調停事宜。

十一、辦事處雇傭五名日本人,他們在處理有關財政、教育、封鎖、自衛和警察事務的具體工作時,作為秘書長的顧問。

在清鄉工作開始的同時,駐紮在清鄉地區的日本軍經理部的物資采購人員、特務機關的縣聯絡官和其他日本官員,停止其業務活動並撤離該地區。

十二、針對集團的匪賊所采取的軍事行動,以及封鎖線的設定,從7月1日開始。

這份計劃不再猶抱琵琶半遮麵,暴露了所謂“清鄉”的真實麵目。實際上,這是日本侵略者意識到,原來突擊式的掃蕩難以確立他們對占領區的統治之後,轉而帶著“自治”、“和平”等虛假麵具,對抗日軍民變相發動新的進攻。它是在侵略者妄圖鞏固其長江下遊占領區,強化汪偽政權,實現“以華製華”、“以戰養戰”這一大的背景之下發起的。

隨著“清鄉”工作一步步推向深入,“清鄉委員會”的權力越來越大,連給偽行政院和偽軍事委員會的行文也以“訓令”的形式發出。李士群更是權傾一時,為了牢牢控製“清鄉”的實權,他把汪曼雲等親信也安插到了“清鄉”的機構裏麵。真是做漢奸,當“清鄉”。